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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的第一次“失憶”

互聯網面前眾生平等——至少號稱如此,就連失憶也一樣。

就在不久前,Google宣布永久關閉其於2011年推出的社交產品Google+。

今年4月2日,這一社交產品正式關閉。面對這場長達九年試圖進軍社交領域的持久戰,Google 選擇了主動放手。

然而,運營方的離場僅僅是一方面,作為SNS服務,隨著Google+的關閉,平台用戶在過去9年中貢獻的相當一部分內容,就此化作了比特時代的數字灰燼。儘管 Google 為用戶提供了非常方便的備份入口,但那些曾經發布於Google+上的公開內容,隨著用戶各自備份,將不可避免地轉化為私密內容而從公眾視野中消失。

以互聯網檔案館(The Internet Archive)為代表的非盈利組織確實在努力避免這種局面的發生,但遺憾的是,這些第三方網站能夠做到的,僅僅是對“完全公眾可見”的內容備份。由於 Google+ 採用了多層次的內容分享權限,對許多半公開的內容,互聯網檔案館也無能為力。

雪上加霜的是,即便是標記為“公開”的內容,最終留下的也並非100%“原生態”的樣本——只有部分主題評論能夠轉成靜態頁得以保留,圖片和視頻的分辨率較之原始版本更有折扣。

然而,普通用戶並非這場“失憶”中的唯一主角,Google 自己甚至也因此丟失了一段“公司史”:

在Google+上線之後的一段時間,為了推廣自家服務,Google號召自家以及旗下各項產品的高管都將這處平台作為唯一的宣發渠道,原先的Twitter和Facebook账號一概停更或者隻發布導向Google+的鏈接——直到這裡操作還尚可理解,畢竟用自家的產品做宣發,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然而隨著Google+的關閉,那些 Google 其它產品和高管頗具存檔價值的內容,也都將被刪掉。一如上面提到的,儘管 Google 對這些內容進行了備份,但隨著公開信息轉向私密存檔,這些內容不一定能再度現身公眾面前。

怎麽樣,有沒有感到世界在下沉?別急,這既不是開始,也不是結束,甚至連開始的結束也算不上——互聯網失憶這個事實,要比你我的想象來得更為淵遠流長。

1

“於是他們告訴我,基於現代科學在各個學科最先進的理論和技術,根據大量的理論研究和實驗的結果,通過對大量方案的綜合分析和比較,他們已經得出了把信息保存一億年左右的方法。他們強調,這是目前已知的唯一可行的方法,它就是——”

羅輯把拐杖高舉過頭,白發長須舞動著,看上去像分開紅海的摩西,莊嚴地喊道:

“把字刻在石頭上!”

——《三體3:死神永生》

自從“文明”這個概念誕生以來,“對抗失憶”就成為“人類”這個物種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標之一。

留意一下人類從蒙昧時期一路發展至近現代的關鍵節點便不難發現,諸如文字、繪畫、照相和印刷等等攸關“傳承”的技術,歸根結底遵循的核心價值就在於“留住記憶”——當然,這並不難理解:畢竟我們大腦的天然存儲機制更像是記憶體而非硬碟。

既然記憶遺傳乃至移植的技術節點尚未點亮,通過不斷發展外圍存儲技術來協助我們保留並傳遞那些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信息——大到種族文化,小到個體記憶——自然就是理所當然。

由此一來,當我們創造了互聯網這個擴展性與便捷性遠勝於以往任何載體的信息存儲與傳遞媒介之後,“利用互聯網儲存記憶”就變成了水到渠成的結果:從Web1.0時代的留言板,BBS到Web2.0時代的個人主頁和Blog,再到現如今的社交網絡,形態在變化,易用性在升級,但萬變不離其宗的依舊是“藉由互聯網共享與保存記憶”這個核心主題——可以預見,在即將到來的互聯網下一階段,這一局面依舊不會有大幅改觀。

儘管在容量、靈活性乃至穩定性方面較之以往的手段要出色太多,但要做出“互聯網是我們有史以來最可靠的記憶載體”這種樂觀到天真地步的結論,顯然是為時過早。

是的,互聯網一樣會失憶。

2

“MySpace是個賊,偷走了我們的上傳內容!”

自 2015 年開始,就不斷有老牌社交網站 MySpace 的用戶零星質疑 MySpace 偷偷刪除了他們早前的一些內容。

但,這並不是 MySpace 偷竊了用戶的數據,而是這些數據被搞丟了,而且再也找不回來了。

2019年3月,MySpace發表了一條官方公告,宣布平台用戶“在三年前上傳的任何照片、視頻以及音頻文件可能無法在MySpace上找回或者重新下載”。至於原因,官方的解釋是“伺服器遷移所導致的結果”。由此一來,長期以來許多MySpace用戶所質疑的“2003年至2015年期間上傳至MySpace平台的內容遭到刪除”事件,至此算是劃上了一個毫不圓滿的句號,理所當然,無人喝彩。

考慮到MySpace在歐美千禧一代成長經歷中所扮演的重要地位——在2006年的巔峰時期,平台用戶量一度接近1億——這則消息引發的反響自然不難想象:在以Reddit為代表的互聯網社區中,無數MySpace用戶聲淚俱下地痛斥“我在MySpace上投入的青春歲月徹底毀於一旦”,且“一去不複返”的絕不僅僅是日誌文檔和照片記錄那麽簡單。

MySpace 早年主打音樂社交,儘管當時互聯網的普及程度上不如今,但依舊有上千萬的范媒體制作人,這也包括在歐美流行文化影響下成長的千禧一代。這些年輕人在青春時期創作的音樂,往往並沒有正式出版或刻錄光碟,僅僅在網絡上發布並傳播。

事到如今,一切都無法挽回了:根據《滾石》的估計,至少有出自1400萬名(非正式)藝術家之手的5000萬件作品已經隨著MySpace平台服務的動蕩而徹底遺失。

國外平台的狀況如此,放眼國內,我們的經歷也是大同小異。

早在2000年前後,隨著網民規模的不斷提升,面向個人用戶的免費網站創建服務開始逐漸上線;一時間,利用Dreamweaver(或 FrontPage)搭建個人主頁蔚然成風。不僅如此,隨著技術與產品的進一步迭代發展,這些個人站長不再滿足於製作“自娛自樂僅供觀賞”的私人網站,從留言板衍生出的網站BBS,以及相關的FTP服務逐漸開始流行起來;哪怕是沒有建站能力的用戶,一樣可以通過自己感興趣的個人主題網站找到志趣相投的同好,建立在“興趣社交”基礎上的互聯網平台,就此誕生了雛形。

遺憾的是,進入2005年之後,個人網站論壇的運營與維持難度一步步水漲船高,再加上免費建站空間的不斷凋零以及收費空間成本的不斷增長,越來越多純屬興趣使然搭建個人網站的站長逐漸感覺力不從心,許多曾經紅極一時的民間愛好者主題BBS和個人部落格慢慢走向了衰落。

最終,面對人丁稀少的論壇,大多數個人站長選擇了關閉,將BBS原本的交流討論功能讓位給了貼吧和IM工具——然而,即便用戶可以遷移,社交還可以繼續,原本BBS上長年累月積蓄的原創圖文資源乃至心得日誌又有多少可以流傳下來呢?答案我們心知肚明。

事實上,從最開始的聊天室和留言板,到之後的論壇BBS,乃至國內社交網絡服務剛剛上線時的相關平台,興衰起落的產品代謝從來都沒有終止過——而在這個不斷發展的過程中,用戶所經歷的“互聯網失憶”也從來沒有停止過:哪怕是在現如今看似牢不可破足以“流傳至永遠”的SNS平台,實際上究竟還能維持多久,有點互聯網經驗的朋友心裡都清楚,只不過我們大多都不願意去面對這個現實罷了。

最讓人悲哀的是,互聯網的失憶不僅僅是過去式和現在進行時,哪怕是在可以預見的未來,這份悲劇依舊會不斷上演。

3

2018年12月,一款名叫《VRChat》的虛擬現實社交軟體一炮而紅:在一波網絡主播的推波助瀾下,這款原本只在小眾圈子裡擁有一定人氣的VR社交軟體瞬間變成了雪花一代的關注熱點;經過聖誕節的發酵之後,《VRChat》的用戶量一舉突破百萬,順利成為了2018年VR行業的年度事件焦點,相關的分析報導更是甚囂塵上。

儘管在標題中帶有“VR”這個醒目的關鍵字,但《VRChat》之所以能夠一夜爆紅,真正原因恰恰在於低廉的接入成本——VR頭顯設備並不是不可或缺的,哪怕只有一台主流配置的PC,利用鍵鼠和常規顯示器一樣可以流暢體驗這部知名度一流但名不副實的VR社交產品。

歸根結底,至少在目前階段,《VRChat》的核心賣點僅僅是將傳統聊天室的字元窗口轉變為圖像化界面,用語音互動取代了文字交流而已,真正意義上的“社交革命”價值,並沒有印象中那麽突出。

然而即便《VRChat》的成功並不能為我們指明下一代社交產品的真正出路,“VR SNS”這個概念本身,確實已經隨著技術的迭代發展逐漸逼近了全面進化的邊緣。

不出意外的話,隨著虛擬與現實界限的不斷混淆,在不久的將來,虛擬現實SNS平台將會徹底顛覆我們的互聯網社交體驗:走親訪友不必出門,只要戴上頭顯佩戴好體感控制設備,轉瞬之間我們就可以在虛擬的客廳中與舊識面對面重新相會;談天說地自然不在話下,扎堆觀影、聚眾揾食乃至更細膩更深入的肢體互動也統統不是問題——與現實生活相比,進化到如斯境界的互聯網社交,又有什麽真正意義上的差異呢?

然而由此一來,新的問題便又出現了:憑借現有的互聯網社交產品形態,想要完整記錄這些與現實體驗如出一轍的VR SNS活動顯然是不可能的——哪怕是沿用Vlog的模式,能夠留下的也僅僅是一些支離破碎的片段而已。再加上互聯網本質上的“信息孤島化”趨勢,外加平台新陳代謝不斷持續的“易碎品”屬性並未得到真正改觀,最終,“互聯網失憶”的局面依舊會不斷上演。

比特世界依舊在不斷下沉。幸運的是,在這個世界以外,我們依舊有很多選擇。

4

“你還記得上一次用磁帶欣賞音樂,是在什麽時候嗎?”

對於數字時代的互聯網用戶來說,這個問題聽上去著實有夠莫名其妙:在這個流媒體音樂平台大行其道的時代,連CD都已經變成了徹底過氣的概念,我們幹嘛還要折騰這種模擬時代的老古董?

然而事實就是如此不可預料:根據富比士的統計,近年來,作為一種看似“過時”的載體,磁帶專輯的銷量正在不斷複興,2016年,僅在美國國內的專輯磁帶銷量就上漲了74%;再考慮到順應這股潮流發行磁帶的不僅僅是邊緣小眾的前衛house和techno(兩種音樂流派)音樂人,就連Eminem這種一線明星也推出了磁帶版本的專輯作品。

不僅如此,事實上前數字音樂時代的音樂媒介——CD、磁帶、黑膠都在複興。

以國外黑膠唱片綜合網站Discogs為例,僅在2016年一年,網站的數據庫就增長了12%,收錄條目總數突破了800萬;而在成交量方面,這一年通過Discogs交易成功的黑膠唱片就在650萬張以上,各類唱片的交易量更有著超過26%的綜合增長。

但另一方面,傳統音樂介質的複興與數字音樂的成長完全沒有衝突,越來越多的用戶選擇同時消費數字音樂和傳統介質音樂。數字音樂滿足了用戶越來越多樣、碎片、個性化和及時性的音樂需求,而傳統介質音樂則滿足了用戶“一張永流傳”的收藏需求。

結論就是如此不可思議卻又在情理之中:儘管互聯網帶給了我們前所未有的便利性,成千倍地擴大了我們的視野與信息獲取邊界,但反而由於可獲取的太多,導致我們在互聯網上往往只能記憶當下。

單就穩定性與可靠性來說,互聯網並不比傳統的“物理化”的介質更為出色——這大概就是為什麽在互聯網已經全面普及的當下,越來越多的人拿出日記本和照片印表機記錄自己的美好生活。

END

作者 |

司馬徒林 | TRI輕作者

王健飛 | 騰訊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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