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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36名公務員欠账3億多 “官賴”和普通老賴有何不同?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近年來,溫州樂清市公職人員涉執行的案件日漸增多,一些公務員成為法院的執行對象,給社會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坊間有人稱之“官賴”,這嚴重破壞政府和公職人員的形象。

“官賴”,即披著國家公職身份的老賴。這些“官賴”通常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惡意拖欠金融欠款。他們有的違規做生意、買房、買車、甚至是家庭開銷,都要借款,這個借款可不是一般的借,往往是利用職務身份向相關企業進行強製借款,或利用上下級關係強製擔保欠錢不還,甚至挪用公款投資——盈利則佔為己有、虧損則公款買單。欠款方式各有差異,但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樂清市法院召開涉公職被執行人集體約談會

為切實解決執行難,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敦促涉案公職人員依法履行法定義務,浙江溫州樂清市法院近日邀請樂清市紀檢、組織、政法等部門及公職人員所在部門負責人召開涉公職被執行人集體約談會,旨在敦促公職人員積極履行生效文書義務,引領社會誠信,避免不良後果。

截至2018年8月,尚未執行完畢的涉執行公務員共36名,共涉執行案件96件,有20人是一人一案,有16人是一人多個執行案件,其中有1個人涉14個案件,成為本期之最。96個案件執行標的額高達3.04億元,個案最高標的額超1億。

9月12日,一名被執行人在收到約談會的通知後,主動去銀行進行結算,一次性償還了貸款本金及各項利息共計133486.97元,這是提前實現了約談會召開的預期效果。據了解,涉案的公務員有的是投資失敗導致債務纏身,有的是作為擔保人被牽連,也有部分公務員是因為配偶在婚內借款而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者。

有些部門和被執行人共同逃避執行官賴”可能涉嫌犯罪

在所有涉公職人員的案件中,除了當時執行時並不知曉其公務員的身份,執行人員基本都對被執行人工資進行扣留、提取。而且部分案件凍結了其住房公積金。在執行中,大部分部門是配合法院扣留提取工資,但還是存在一些部門拒不配合,或故意拖延操作,甚至存在部門和被執行人共同逃避執行,存在換工資卡或打款到被執行人親屬账戶的現象。

浙江靖霖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匯告訴中國之聲,公務員“老賴”可能涉嫌三種犯罪,第一種犯罪叫做“拒不執行判決罪”,第二種叫做“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罪”,第三種叫做“妨害清算罪”,“我們提前約談表面上看是一種嚴管,倒不如說是一種厚愛。防止公務員因為違法亂紀而砸掉自己的飯碗,甚至深陷囹圄。”

樂清市法院有關負責人也表示,對惡意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的涉執行公職人員,法院會采取限制高消費、失信、懲戒等措施,尤其要進行曝光,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以強製執行力對公務員失信行為加以震懾。另外,為了從源頭上防範公務員出現失信涉案行為,法院希望政府相關部門和各部門健全規章制度,加強人員管理;公務員應約束自己的行為,不要參與各類經商活動,拒絕各種利益交換,做好本職工作和維護自身形象才是根本。

官賴和普通老賴的懲戒,有什麽不同?

針對老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乾規定》指出要限制一系列高消費行為,比如坐飛機、乘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上等裝修房屋;租賃上等辦公大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等。

浙江諸暨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楊敏兒告訴中國之聲,除了上述措施,“對於公務員老賴,我們還可以聯繫相關政府部門進行協調,便於查清可執行的財產等情況,甚至可以采取行政處分,以督促其履行義務。”

眾所周知,我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處分條例》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對於公務員老賴案件中,如果存在公務員經商等情況,除了追繳欠款外,當事人也將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對於違規經商的公務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情節較重的,將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將開除公職。

溫州鹿城區法院:對“官賴”采取“五個一律”

此前,在9月12號,溫州鹿城區人民法院也集中約談了具有公職身份被執行人。對集中約談後仍不主動履行的失信公職人員,法院采取更嚴厲的“五個一律”措施,值得借鑒。

“五個一律”是指,一律限制高消費;未按規定履行申報財產義務的,一律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出入境、予以拘留或罰款處罰;未按規定騰空房產配合執行的,一律采取停水停電等措施,並對責任人予以拘留或罰款處罰;故意捏造、虛構不動產租賃協定、損毀標的物的,一律予以拘留或罰款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執行乾警妨礙執行的,一律予以拘留或罰款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公職人員是人民的服務者,代表了政府的形象。在現實生活中,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評價,很多時候來源於身邊的黨員以及公職人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表現。公職人員成為“老賴”,必須堅決予以懲戒。決不能讓極少數的所謂“官賴”踐踏了整個公職人員隊伍的形象。

記者:袁迪凱(浙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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