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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起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 月均多花7元左右

  國家發改委:自6月10日起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 完善價格機制

  居民用氣門站價可上浮20%

  記者 張欽

  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昨天發布消息,根據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出的通知,決定自6月10日起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完善價格機制。通知決定,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準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準安排。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實現與非居民用氣價格機制銜接。與此同時,推行季節性差價政策,形成靈敏反映供求變化的季節性差價體系,促進削峰填谷,更好保障居民供給。

  新政最大上調幅度不超過每立方米0.35元

  發改委在通知中明確,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理順後,終端銷售價格由地方政府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經營狀況和當地財政狀況等因素,自主決策具體調整幅度、調整時間等。同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方案實施時門站價格暫不上浮,自2019年6月10日起允許上浮。目前居民與非居民用氣門站價差較大的,此次最大調整幅度原則上不超過每立方米0.35元,剩餘價差一年後適時理順。門站價格理順後,門站環節不再區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氣價格。同時,鑒於天然氣增值稅稅率由11%降低至10%,統一按10%稅率安排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對城鄉低收入群體和北方地區農村“煤改氣”家庭等給予適當補貼。

  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理順後,終端銷售價格由各地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經營狀況和當地財政狀況等因素,自主決策具體調整幅度、調整時間等,調價前須按規定履行價格聽證等相關程式。如果2018年需要調整銷售價格的,原則上要在8月底前完成調整工作。同時通知要求,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調整前,燃氣企業不得擅自停氣或臨時增加限購措施。

  現狀目前民用氣門站價格低於供應成本

  針對此次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了相關背景:目前我國海上氣、液化天然氣、頁岩氣、煤層氣、煤製氣,以及直供用戶用氣、儲氣設施購銷氣和進入交易中心公開交易的天然氣價格已完全由市場形成,其余非居民用氣價格也基本理順,建立了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上浮20%、下浮不限的彈性價格機制。上述氣量合計已佔國內消費總量的80%以上。

  在天然氣價格改革分步推進中,近年來的改革主要側重於非居民用氣,居民用氣價格改革相對滯後,由中石油、中石化通過陸上管道供應的25個通氣省份(西藏尚未通管道氣)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自2010年以來一直未作調整,價格沒有理順,價格水準低於非居民用氣。目前居民用氣平均門站價格為每立方米1.4元左右,不僅低於進口氣供應成本,也低於國產氣供應成本。2006年我國成為天然氣淨進口國以來,對外依存度快速攀升,2017年已經接近40%,居民氣價倒掛,既不利於保障居民用氣供應,也不利於天然氣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問題價格長期倒掛容易讓供需雙方“鑽空子”

  據了解,由於長期以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低於非居民,容易導致供需雙方“鑽空子”,實踐中居民用氣數量成為上遊供氣企業與下遊燃氣公司爭論焦點,影響市場運行效率,也不利於政府監管。

  去年采暖季國內天然氣供應緊張,凸顯了居民氣價偏低的矛盾,各方面普遍認為理順居民氣價勢在必行。因此,國家決定抓住當前國內價格總水準相對平穩的有利時機,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完善價格機制。

  影響調價後居民家庭月均多花7元左右

  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如果地方相應調整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的確會對居民生活產生一定影響,但如果同步實施精準補貼,影響將較小。

  據測算,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涉及的氣量隻佔國內消費總量的15%左右,按終端銷售價格最大提價幅度每立方米0.35元、2018年8月份全部疏導測算,影響2018年CPI上升0.02個百分點左右。考慮到地方銷售價格調價幅度低於0.35元,對CPI的影響會更小。

  在對居民實際生活影響方面,由於各省門站價格調整幅度不一,因此相應各地終端銷售價格調整幅度也不一樣。對城鎮居民家庭,每戶每月基本生活用氣20立方米左右,按最大調價幅度每立方米0.35元測算,每月增支7元左右;並且對城鎮低收入群體,通過采取發放補助、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等措施後,其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北方地區農村“煤改氣”家庭,給予補貼後負擔基本不增加。

責任編輯:陳楚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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