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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記:罰阿蘭足協沒跟恆大協商 8場處罰力度已翻倍

阿蘭遭禁賽8場阿蘭遭禁賽8場

  4月10日,中國足協終於開出重磅罰單,廣州恆大前鋒阿蘭因為在聯賽中肘擊對手被禁賽8場,罰款5.6萬。當晚,北京體育台《天天體育》節目中,體壇周報足球記者肖良志在電話專訪中表示,處罰阿蘭恆大和足協不存在博弈,在敏感時期,足協不可能跟恆大進行協商;而阿蘭停賽的8場比賽也必是在聯賽中執行。

  在中超第4輪廣州恆大客場1-0戰勝天津權健的比賽中,恆大前鋒阿蘭因蓄意肘擊權健後衛劉奕鳴而被主裁判直接出示紅牌罰下。談到隔一輪後足協罰單才頒布,肖良志認為:“阿蘭屬於一個暴力行為,暴力行為按照中國足協紀律準則是4場起,也就是說起價是4場,所以說這個罰單足協沒有急於頒布,而是把各方的意見和建議統一之後,最終在今天晚上把這個結果公布了。”

  至於恆大俱樂部是否會在中間斡旋和博弈,肖良志認為:“阿蘭聽證的時候,恆大俱樂部肯定是有人陪著來的,對於阿蘭的情況也有一些說明,但是目前這個形勢之下,尤其是廣州恆大,大家都在談論他,和中國足協、國家隊青少年聯賽有些合作,這也是個比較敏感的時期,相信中國足協在處理這個問題時候,也不太可能跟廣州恆大進行協商,處罰阿蘭多少場次覺得合適,那樣的話就會授人以柄。我了解,在這個過程中,雙方並是存在博弈,而是研究今年處罰標準和力度的問題。”

  談到處罰8場的處罰依據,肖良志解讀說:“毫無疑問,阿蘭的行為是暴力行為,根據中國足協紀律準則的條款,暴力行為實施之後,沒有給對方球員造成人身傷害的最低處罰4場,這是最低處罰。但是大家都知道,從2017到現在,中國足協實行的是高壓政策,對違規違紀行為加重處罰,所以2017賽季很多案例已經在那了,到了2018賽季2月28日在上海的全體大會上,中國足協長官再次講了賽風賽季的重要性,而且把今年定位“教育整頓”年,頒布了俱樂部“第一負責人”制度,和賽風賽季有很大關係的。”

  關於停賽場次,肖良志繼續表示,“因為加重處罰肯定是有意見在4場基礎上加幾場,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在確立處罰方案的時候,還是認為這個暴力行為按照去年的處罰力度上要翻倍,就是在4場的基礎上翻倍100%,所以處罰8場,基本上頒布的過程和定性是這樣的,這個暴力行為很簡單,不需要繁瑣的環節去確定暴力行為的問題,處罰只是根據我們的紀律準則和加重處罰的原則前提之下。”

  阿蘭的處罰裡寫到“停賽8場”,沒有具體寫是否在聯賽,肖良志表示:“今年的紀律準則相比於去年有變化,發生在中超的事情需要在中超完成,你在中超聯賽停賽了,處罰就是在中超聯賽執行,不包括足協杯、不包括預備隊比賽,所以阿蘭停賽的8場比賽一定是8場中超聯賽。”

  (二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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