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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基金又曝億級老鼠倉:當事人曾管60余隻企業年金

  又曝一起億級老鼠倉案!他管理60多隻企業年金,把年金池當成暴利池

  許孝如

  基金經理“老鼠倉”,雖然人人喊打,卻屢屢上演。

  華夏基金又一起“老鼠倉”案件曝光。兩名員工田冬宇、劉光譜,一人提供基金账戶的投資決策,另一人控制證券账戶,先於或同期於華夏基金公司進行股票交易,累計趨同交易金額人民2.05億元,趨同交易盈利金額人民幣362.13萬元。

  策劃“老鼠倉”的起因,源於2007年大牛市。2007年的一天,田冬宇抱怨自己為公司賺了錢,但自己沒賺到錢,隨後與劉光譜共同犯案。兩人最終均被判刑,合計被罰款38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已是近年華夏基金曝出的第四起“老鼠倉”案件。雖然監管層屢屢下重手嚴懲“老鼠倉”案,但與國外相比,處罰力度還是遠遠不夠。

  趨同交易2億元,獲利362萬

  老鼠倉主要頻發於公募基金,近年來私募基金老鼠倉案件也開始湧現。用基金產品的錢來為基金經理個人謀利,損害的是所有投資者以及市場,一直被投資者深惡痛絕。

  近日,華夏基金又一起“老鼠倉”案件曝光。中國裁判文書顯示,2007年10月至2014年6月,田冬宇擔任華夏基金投資經理、機構投資部總經理助理。2004年6月至2013年3月,劉光譜擔任華夏基金公司投資顧問、理財中心經理。

  2007年底,田冬宇、劉光譜共謀,由田冬宇將其掌握的華夏基金公司機構账戶的投資決策等未公開資訊提供給劉光譜,二人共同出資從事證券交易。

  從2009年3月至2014年4月,田冬宇將利用其職務便利知悉的所任職基金產品的未公開資訊以電話、面談等方式告訴劉光譜,劉光譜操作由其本人控制的兩個證券账戶,先於或同期於華夏基金公司進行股票交易,累計趨同交易金額人民幣20486.44萬元,趨同交易盈利金額人民幣362.13萬元。

  期間,田冬宇向劉光譜說過格力電器、天興儀表、小商品城、蘇寧電器、啟明資訊桂林旅遊國電南瑞杭氧股份海通證券、貝某、中恆集團等41隻股票。

  劉光譜給田冬宇說過西王食品內蒙華電超聲電子三隻股票。庭審中田冬宇供述,他聽劉光譜說過,韓洪波為感謝他提供了股票資訊,分給了他好處費,這些錢也作為他的炒股資金,他對證券交易所核查結果無異議。

  牛市沒賺錢,策劃“老鼠倉”

  人人心中都有貪念,而貪婪這個魔鬼一旦被釋放出來,就再也關不回去了。

  2007年A股經歷了一輪轟轟烈烈大牛市,財富可謂滾滾而來,如同天上掉下來的餡餅,哪怕你用一個大籮筐也能裝得滿滿當當。也正是在這一年,田冬宇和劉光譜釋放出了他們心中那個貪婪的魔鬼。

  田冬宇供述稱,他原是華夏基金公司投研人員,2007年擔任投資經理,負責企業年金账戶管理,先後管理了銅陵有色、雲化國際、寶鋼年金等60余隻企業年金,還管理過6個專戶理財產品,還擔任了華夏1、2號信託產品的投資顧問。他根據公司研究員及券商提供的研究報告及自己的研究,挖掘有價值的股票,納入其管理企業年金账戶的股票池進行投資。

  2007年一天,田冬宇抱怨自己為公司賺了錢,但自己沒賺到錢。此時,劉光譜稱其在用親戚账戶炒股,讓他出資由劉光譜操作,共擔風險,共享盈利,他提供股票資訊,二人共同出資從事證券交易。

  其中,劉光譜投資了80萬,田冬宇投資了200萬。因時間久遠,田冬宇記不清200萬具體是怎麽組成的。2008年底時,劉光譜說田冬宇出資的200萬已漲到400萬。2010年初,田冬宇追加了135萬投資,年底要回了500萬,由劉光譜打入其母親的基金账戶,田冬宇用於購買現住房。

  2011年上半年、下半年田冬宇又分別要回了110萬、156萬,由劉光譜直接打入房產公司替他付款。2012年田冬宇又要回了240萬購房,由劉光譜打入他母親账戶,再付到開發商。田冬宇說他還有366萬元在劉光譜處炒股。田冬宇估計2009年之後自己非法獲利了700多萬。他不知劉光譜具體操作的账戶及密碼,很信任劉光譜,不定期問劉光譜資金情況。

  田冬宇的供述顯示,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入刑前,其認為自己的行為隻違反公司規定,直到2013年陸續見相關案例後,才意識到嚴重性。故2013年開始,田冬宇向劉光譜推薦股票明顯減少,2013年底就再也沒推薦了。

  2014年5月,田冬宇因擔心調查,將自己與劉光譜聯繫股票資訊的手機卡扔掉。開始先接受證監會調查,當時未如實供述,後知道嚴重性,說服劉光譜一起主動投案自首。

  另外,劉光譜還將從田冬宇處獲得的股票資訊告知韓洪波等人,並收受給予的好處費。

  雙雙被判刑,罰款合計380萬

  就如當小偷一樣,只要伸手遲早被抓,懲罰注定會來。

  法院認為,被告人田冬宇身為華夏基金公司的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資訊以外的未公開資訊,違反規定,夥同被告人劉光譜從事與該資訊相關的股票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

  被告人劉光譜明知田冬宇系華夏基金公司投資經理,不能個人從事股票交易,且應當明知田冬宇提供的股票資訊可能系其利用職務便利掌握的未公開資訊,提供股票账戶,按照田冬宇的指示從事與該未公開資訊相關的股票交易活動,系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的共犯,情節特別嚴重。

  依照《刑法》等相關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田冬宇犯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300萬元。

  二、被告人劉光譜犯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80萬元。

  三、對被告人田冬宇、劉光譜退出的違法所得362.13萬元予以沒收,由扣押部門重慶市警察局上繳國庫。

  華夏基金第四起“老鼠倉”案件

  據不完全統計,這已是近年華夏基金曝出的第四起“老鼠倉”案件。

  前三次分別為:

  2014年,華夏基金女性基金經理羅澤萍利用“老鼠倉”,非法獲利1300萬元被北京警方偵破。與此同時,華夏基金交易部總監劉振華也被牽入調查,還包括另外幾名員工。

  2017年,華夏基金債券交易員王某動用不到200萬本金,利用“老鼠倉”路徑,獲利1773萬餘元。

  2018年1月,華夏基金基金經理童汀夥同其父親童學毅“老鼠倉”交易,累計趨同交易逾7億元,獲利1256萬元,最終雙雙獲刑。

  老鼠倉處罰力度仍不夠

  雖然監管層屢屢下重手嚴懲“老鼠倉”案,但與國外相比,處罰力度還是遠遠不夠。

  此前,一位業內人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從刑期上看,我國“內幕交易罪”有期徒刑的上限為10年,而在美國這一罪名的刑罰甚至可突破20年。而在罰款數額方面我國也相對較小,基本上與非法所得相近。而美國的罰金,基本上可以令涉案人員傾家蕩產、負債累累。

  2013年7月,美國聯邦檢察官對對衝基金巨頭SAC發起了刑事和民事訴訟,沒收財產或達100億美元;2012年,對衝基金帆船集團創始人拉傑·拉賈拉特因內幕交易犯罪被判刑11年。而上述老鼠倉案,兩人罰款合計僅380萬。

  不僅是公募基金,如今私募基金的規模也跨過12兆元大關,私募從業人員“老鼠倉”案件與過去幾年相比也呈現多發態勢。“老鼠倉”案件頻發,危害極大,監管也需加大處罰力度。

責任編輯:李彥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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