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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博物館“互聯網+”跨界融合的幾點思考

摘要:

“互聯網+”新時代背景下,博物館的業態將發生變化。博物館應以國家文物局實施的《“互聯網+中華文明”三年行動計劃》為綱要,做好資訊內容的“生產”,實施跨界融合傳播,建立更為多元的績效評價體系,協同市場和社會的力量,同時重視博物館的倫理道德,將博物館事業推向更高的發展階段。

“互聯網+”作為資訊技術新產業,已經成為當今各行各業創新發展不得不提的巨大引擎。在巨集觀經濟領域,以百度公司(Baidu)、阿里巴巴集團(Alibaba)、騰訊公司(Tencent)三大互聯網公司為代表的 “互聯網+”產業翹楚儼然已經成為新經濟成功標杆;在微觀的工作生活中,微信、支付寶、滴滴、摩拜等“互聯網+”應用亦全方位悄無聲息的融入了人們的各種活動。

無所不在的“互聯網+”讓各行各業都似乎看到了像文藝複興般的光芒,而博物館在“互聯網+”大背景下也將萌發出新的生機與活力。

博物館應熱情主動張開懷抱,擁抱“互聯網+”,思考跨界融合、創新發展背景下博物館或將邁入一種新業態,這也應是博物館人對“互聯網+”跨界融合進一步思考的初衷。

“互聯網+”格局下,博物館的新業態

博物館的業態一直在不斷變化。這點從國際博協的定義發展可以反映出來。2007年,國際博物館協會在維也納通過了經修改的《國際博物館協會章程》,將“物質及非物質遺產”取代了原來的“物證”[1]。

對於博物館及博物館學的研究有許多,筆者一直以來忠實擁護國際博物館學委員會前主席馮·門施的理解,早在1994年,他就提出了“博物館學屬於資訊科學。”[2]他認為“博物館物”是資訊的載體。從這個角度來說,博物館是資訊的管理者,文物征集是資訊的收集,文物保護是資訊的保護,文物研究是資訊的挖掘,陳列展覽和教育是資訊的傳播。

資訊科學理論不僅適於物質遺產,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同樣適用。隨著時間的推移、技術的發展,使“博物館學屬於資訊科學”這一表述越發顯得直觀和全面。

對於資訊傳播,我們已經領略到“互聯網+”時代極其迅猛的傳播速度和呈指數爆炸增長的閱聽人數量。既然博物館學屬資訊科學(Information science 或稱資訊學),博物館是資訊的管理者,那麽我們將不難理解為何資訊時代的到來,尤其“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對博物館意味著劃時代的革命。那麽在這樣的新格局下,博物館的新業態是怎樣呢?

首先,博物館資訊消費模式已改變。“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加上國民文化水準的普遍提升、博物館免費開放的政策等因素,博物館的消費模式發生了至少以下幾點變化:

其次,博物館的邊界愈加模糊。從資訊學的角度,資訊傳播成為了博物館的首要工作。資訊傳播沒有圍牆的界限,甚至沒有時空的限制,“博物館+互聯網”“博物館+學校”“博物館+媒體”均有成功案例,甚至“博物館+媒體+互聯網”複合體也具極成功的應用。

▲圖片@網絡

如《我在故宮修文物》實施了先台後網再院線三重播放途徑的複合,取得了巨大成功,電影版的票房突破500萬,其中在B站①的爆紅功不可沒。衝出博物館的院牆,傳播中華文明,應成為我國博物館新的突破口。

表1 博物館消費模式演變

博物館觀眾

模式變化

博物館的新挑戰

參觀性質

目的型——休閑型

服務群體多元、數量增加、要求增高,博物館服務難度增大、服務成本增多

參觀方式

導覽式——體驗式

(展品、展覽等)內容提供充足、資訊傳播有效、資訊提供方式多元

資訊接納

接受型——質疑型

須提供觀眾互動交流的有效平台或管道

在“互聯網+”的新業態下, 博物館的新策略

應對新的業態,從資訊學的角度,博物館應對新業態應具備以下一些新的策略。

1、內容為王,須以工匠精神做好資訊內容的“生產”

從資訊學的角度,博物館的核心資源,就是資訊內容。無論是物質還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其最重要的價值是它所蘊含著的歷史資訊和文明資訊(也有稱之為“知識”,博物館為知識傳播機構)。

博物館的工作,就是把這中間的歷史資訊保管好,采集、破譯、解讀出來,並傳播給合適的閱聽人。

“互聯網+”不是萬靈藥,內容依然為王。須強調的是,儘管“互聯網+”強大和高效,但畢竟只是平台和手段。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對於博物館來說, 平台和手段即使技術再先進,若其目的不是為了傳遞觀眾所需要或感興趣的知識或資訊的話,再麽只是無謂的炫技,對於博物館的宗旨來說毫無意義。

技術總在不斷發展,閱聽人對新技術的新奇感稍縱即逝,無謂的炫技也難言有持續的吸引力。因此,對於博物館而言,做好內容,是必然的前提和基礎。

另外,對於博物館來說,面對的觀眾素質在不斷提高、隨之對博物館公共服務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博物館面對這種局面,首要的前提是做好資訊內容的“生產”:

一是做好博物館的研究工作,特別是對文物價值資訊的解讀。

二是挖掘好文物背後的故事。

對於普通大眾來說,簡單標注文物多長多寬、什麽年代是枯燥無味的,人們真正想知道的是,那件文物那個時代,文物背後發生過什麽故事。甚至不僅是歷史, 有時候文物的流轉、保護的歷程也是很好的故事。但無論做好研究也好,做好故事挖掘也好,這樣的工作沒有捷徑、不能取巧,只能是潛心伏案,所需要的是工匠精神。

2、實施跨界融合的新傳播

作為博物館觀眾的紐帶,資訊傳播至關重要。對於資訊傳播來說,“互聯網+”固然是非常好的一種助力,令這個通道更加的寬廣高效,然而也意味著另外一個挑戰,那就是資訊大爆炸和碎片化時代對資訊傳播的干涉和破碎。在這種新的傳播的形勢下,勢必需要新的表達和新的語言。這些新的手段主要在兩個方面呈現。

(1)陳列展覽的跨界融合

對於博物館,最主要的傳播方式就是基本陳列和展覽,因此陳列展覽對於博物館資訊傳播最為重要。一個好的展覽必須有良好的主題內容表達、藝術美感呈獻和太空視覺體驗。

為了豐富展示形式和手段,近年來陳列展覽一直以來是跨界融合的產物,平面藝術、太空藝術、燈光藝術、多媒體、自動控制、遊戲動漫等均被融入到展覽當中。現又增添了許多“互聯網+”的跨界融合元素,尤其是通過手機的應用,像二維碼、導覽App,甚至VR、AR等。這些“互聯網+”的融合,不僅大大拓寬了資訊傳播的通道,也迎合了當前人們已形成的超文本鏈接的網絡瀏覽方式和體驗式的參觀方式。

在這種方式下,陳列展覽同樣也能超鏈接。用展覽中的多媒體終端和觀眾手中的手機,通過點擊互動、“掃一掃”或“搖一搖”,打開App應用或VR、AR應用,既可將展線和版面上放不下的內容充分延展,又可把資訊獲取的主導權還給觀眾,甚至實現互聯網分享和離場瀏覽。

(2)新生媒體的跨界融合

由於病毒式傳播的特點優勢,以微信、微博為主流的社交媒體無疑是資訊傳播的利器,加上客戶端等,這些新生媒體在博物館的資訊傳播工作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發展到現在,已經感覺不到這些新技術、新媒體在博物館中的應用有什麽跨界的感覺。

在國家博物館、故宮博物院、廣東省博物館等博物館, 我們已經見到新生媒體的成功應用和巨大影響。但我們也看到,社交媒體這些新生媒體的門檻並不高,但為何許多博物館在努力卻並未達到理想效果呢?答案就在於融合。

在這個資訊的高效時代,人們希望高效的獲取資訊,形成了碎片化的資訊獲取習慣,注意力很難持久,而移動互聯網讓我們的生活更加“碎片化”,注意力更加分散。另外,由於處於資訊大爆炸式的環境下,要在浩瀚的資訊太空裡突出自己,博物館尤其應該專注於如何有效進行資訊傳播。那麽如何進行呢, 就必須有新的語言、新的表達、新的融合。

一方面,我們要努力學習網絡語言,做合格的“標題黨”、“圖片黨”,要“萌”起來,要與“親”們多互動。

但另一方面,這樣新的語言及表達一定要與我們的文物、歷史等核心資訊資源相融合, 否則就是空洞低俗、故弄玄虛、甚至毫無底線。

成功的案例中無一不是成功充分融合的典型,如國家博物館的微博、微信、虛擬展廳、“文博任我行”App 等,故宮博物院的《胤禛美人圖》《雍正行樂圖》《皇帝的一天》等,廣東省博物館的微信導覽等。

除做好內容融合外,線上線下的融合也是成功突出的關鍵,通過博物館線下服務與線上資訊的相融合,通過關注、點讚和資訊互動,提升服務的同時大大加強了“顧客”的黏度。

3、 應建立更為多元的博物館績效評價體系

對於如何對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博物館等事業部門進行績效評價,一直以來都是艱難的課題,在此也並非對此論證,在此要論述的是,在博物館績效評價體系中,應該在資訊學這個角度增加績效評量。

要關注博物館所管理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資訊,新增了多少資訊(文物征集)、挖掘多少資訊(研究),傳播了多少資訊(展覽或媒體)。

▲圖片@網絡

不僅要關注博物館的直接參觀閱聽人有多少,還須關注網絡訪問有多少、點擊有多少、新媒體關注有多少、其它傳播方式的閱聽人有多少,這些方式的傳播效率及效果怎麽樣。總而言之,對於一個跨界融合的新業態,需要一個更為多元、集成的績效評價。

“互聯網+”還是“博物館+”

首先,“博物館+”不應僅僅只是“互聯網+”。需要強調的是,對於任何有益於博物館宗旨和功能發揮的一切創新,博物館都應該張開懷抱。

一直以來,博物館對於創新的融合從未停止過,“博物館+”這樣的理念並不僅僅出現於當下。如文物斷代,在未有碳14分析之前,我們憑博物館人的經驗來斷代,而現在我們增添了光譜分析等方法;又如器型采集,在攝影術產生之前,用的是繪畫,攝影術後我們先後用上了金屬、膠片、數位,今天,我們又用上了三維掃描。

對於這個時代,“博物館+”必須包括“互聯網+”,包括VR、AR、雲計算、工業4.0等,而下個時代,無論或將產生人工智能、生物智能、量子計算還是其它,“博物館+”是應有的態度。

其二,對於博物館事業,我們不應有認定單邊主體的思維。在博物館“互聯網+”的概念中,似乎毫無疑問,博物館就是主體,“互聯網+”所代表的技術只是應用而已。

▲圖片@網絡

然而,從“互聯網+”時代開始, 結構就有可能被打破,在其它領域我們已經看到許多的案例,如螞蟻金服、華為手機、特拉斯汽車、樂視、優酷及PPLIVE等,我們已經一次一次看到這些科技企業對傳統行業的逆襲。

對於博物館,誰又將說沒有可能呢?隨著資訊消費模式的演變、文物數字化及共享標準的建立以及文物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完善, 或許不久一種全新的超越太空的“虛擬”的博物館就將出現,或如“東周列國博物館”、或如“五代十國博物館”等。

目前而言,我們傳統的博物館依然有文物實物、有資訊資源的優勢,“互聯網+”或科技企業對博物館的逆襲亦非一日之功,然而,若是本著居安思危、順勢作為之理念,那麽主動開放、跨界融合、創新發展應為博物館不二之選。

對於博物館,跨界融合隻限業態間麽?

對於“互聯網+”形勢下的新挑戰,博物館主動開放、跨界融合、創新發展是勢在必行的路線。應對這些新的挑戰,通過博物館與“互聯網+”的產業跨界融合,採用新技術、新管理、新策略;然而,擺在當前的諸多挑戰和困局中,並非完全僅通過業態跨界融合、通過資訊技術、管理手段就能解決。

▲資料圖@文博圈

如服務激增、成本加大、活力不足、文創產業難以普遍形成等等,這些問題暫時仍未較好解決。

跨界融合,作為“互聯網+”業態的首要特徵, 實質上它更多的反映了“互聯網+”業態的本質和關鍵——創新。按創新驅動理論,除了技術創新、管理創新之外,還有機制創新以及觀念創新。那麽,我們通過跨界融合打破技術壁壘、管理壁壘,還可否打破機制的壁壘、觀念的壁壘?

作為公益性事業部門,我們國家的博物館管理制度體系裡一直以政府為主體。然而,在博物館的治理體系當中,除了政府,還應包含社會力量的參與。

著眼全球,世界知名、穩定發展或成功運營的先進博物館法人治理體系當中,一直以來跨界融合,政府、社會還有市場各自貢獻著各自的力量,並且,各國呈現不同的特點。

其中,美國和英國的博物館的自治化程度較高:美國的博物館法人治理中,政府幾乎不插手,甚至沒有相應的政府主管部門,只在稅收政策、基金會資金上支持。英國政府的文化、新聞和體育部對博物館進行管理,但主要也是通過任命董事、制定政策規則和資助協定的這三種方式進行間接的管理[3]。

在資金來源上,也相應有著不同的特點。據美國博物館協會(AAM)2009 年的報告,美國博物館資金來源大致情況如下:政府佔24%;非政府佔37%;經營收入(如商店、餐廳、劇場等)佔28%;所獲投入(歷年獲得的捐助積累,每年根據比例使用)佔11%。[4]

▲大英博物館展廳 @網絡

而英國的公立博物館政府撥款佔比較高,以倫敦博物館為例,2015年3月底止,上年度總收入1992.2萬英鎊,其中1599.9萬英鎊的資助收入中81%來自倫敦政府的基金會或公司,經營收入(主要是租金和零售)288.9萬英鎊;其它來自投資收益和慈善活動,相當於來自政府的收入佔比65%。[5]

此外,在監督上,美國、英國的博物館建立了資訊公開、外部審計和社會監督的外部監督體系,達到了機構社會自治化的效果。這類機制下,社會共同進行決策和監督,較好的確保了博物館的公益方向,同時, 社會和市場也共同為博物館的生存和發展解決了相當部分的資金來源。

我國博物館近年來也在積極探索法人治理結構改革並進行試點,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在機制上、觀念上形成融合還有相當的距離。

誠然,我們沒必要言必稱西方,國外的經驗也未必就是真理,然而,本著實事求是、創新發展的原則,進一步在機制上、理念上跨界融合,協同市場和社會的力量,將博物館事業推向更高的發展階段建立多元化的資金來源管道,應該是更為積極進取的路徑。從實際的操作看,應該是可以先行一步的跨界融合。進一步放開財政管理模式,引入社會力量,建立財政決策、執行、監督制度體系,在財政上率先進行法人治理結構改革,才能建立更為多元的資金來源管道。

《博物館管理辦法》中明確,國家鼓勵博物館發展相關文化產業,多管道籌措資金,促進自身發展。[6]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也在今年安徽名人館調研時表示:“博物館作為公共事業,應當引入市場機制。”[7]另外,在這個“泛媒體”時代,傳播不僅只是媒體、新媒體甚至互聯網+,社會和市場也是知識傳播的一種方式、是讓文物“活”起來的一種方式。

不忘初心,博物館跨界的邊際

為激發活力、發揮作用,創新發展的思路,博物館實施跨界發展的策略,然而,博物館畢竟是人類共同的精神家園、公共服務機構,宗旨不能丟棄,初心不能忘記,有些界博物館終究是不能跨越。

▲文物資料圖片 @文博圈

不能忘記,博物館的文物安全是博物館一條不可跨越的紅線。博物館是公共物質和非物質遺產的託管機構,始終要確保公共文化遺產的安全,包括其所包含的資訊資源安全,任何造成文物所含資訊的曲解、損害、歪曲或無據演繹都是不能接受的。

從資訊學的角度,博物館要始終盡最大能力保障所被託管的歷史或文化資訊的完整性和正確性。直到科學發展的今天,我們仍然必須珍視實物文物,因為科技和技術在不斷的發展,不能排除有更多有價值的資訊在未來才被挖掘出來。

博物館要做的,是要將物質和非物質遺產中的歷史和文化資訊盡量準確、完整的挖掘出來並正確無誤傳播出去。不管如何,博物館人務必心存敬畏、認真謹慎,對於文物的研究,要確保資訊的正確解讀;對於文物保護,要盡量減免或減緩資訊的丟失;對於文物的維修,要確保資訊的真實還原。

同樣,也不能忘記,博物館不以盈利為目的,博物館是公益屬性同樣是博物館不能逾越的界限。儘管博物館可借助市場和社會的力量,然而,我們只能視其為達到目標的方法和策略,而不能視之為目的。

這就需要提前做好全面的界定和規劃,經營區域設哪裡,經營範圍是哪些,經營行為如何限定,經營所得如何分配,經營收入如何反哺博物館事業等等,都必須做好提前的界定,都不能侵害博物館社會效益的發揮。

否則,市場的逐利擴張本性勢必侵害文物保護體系甚至文物本體,侵佔博物館的公共屬性,使她所被託管的歷史或文化資訊丟失。文物工作十六字方針中,“加強管理”緊跟“合理利用”後面,就是充分預見到若不加強管理無限制的利用必然將破壞文物保護工作。

因此,一方面,博物館應該不僅是在技術、管理上跨界融合,也應在機制、觀念上跨界融合,但另一方面,進行融合之前,進行規劃、規則、規矩的全面制定,才是創新改革合理的路徑。

參考文獻:

[1] 沈蔚. 對博物館講解工作的思考[J]. 上海革命史資料與研究.2011(11).

[2] 王巨集鈞.中國博物館學基礎[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1:9.

[3] 劉尚清.公立博物館法人治理結構改革的研究[D].北京:中國人民大學,2014.

[4] Martha Morris.美國博物館管理簡述[J].劉守柔,編譯.博物館研究.2012(1).

[5] The Museum of London.Museum of London Governors’ Report and Financial Statements 2015[R/OL]. (2015-03-05)[2017- 11-20]. https://www.museumoflondon.org.uk/application/ files/2514/5624/4972/museum-of-london-group-accounts-2015.pdf.

[6]文化部.博物館管理辦法[EB/OL].(2006-01-09)[2017-11-

20]. http://www.gov.cn/flfg/2006-01/09/content_151766.htm.

[7] 張俊,郝嘉奇. 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博物館引入市場機制 [EB/OL]. (2017-04-16)[2017-11-21]. http://www.sohu.com/ a/134287794_162758.

作者簡介:劉尚清,男,鴉片戰爭博物館副館長、高級工程師,研究方向:博物館學,博物館資訊技術,博物館展示技術和手段,數字博物館。

文中圖片為編輯所加,出處請見圖片說明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博物館》2018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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