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知名藝術批評家陸蓉之力挺葉永青:一個自相矛盾的江湖批評

《中國美術報》第143期新聞時評

本期話題

是挪用還是剽竊?

顏培大 /本期策劃

【編者按】 近日,四川美術學院教授葉永青抄襲比利時藝術家克里斯蒂安·希爾文一事已發酵為重要的社會話題。隨後,葉永青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希爾文是對其“影響至深”的藝術家,四川美術學院也發出聲明,成立專門工作組,對此事展開調查。提到剽竊和抄襲,人們往往會表示憤慨,而在藝術界,由於藝術情感、藝術語言、表現形式等藝術本體的特殊性,讓剽竊、抄襲與移植、挪用、借鑒之間始終沒有劃出清晰的界限,這也使得剽竊者、抄襲者常常有恃無恐,以借鑒、挪用為借口對剽竊事實百般辯解,結果反而使得被抄襲者感到無力、無助。那麽,中國當代藝術經過了30余年的發展,今天是否可以給挪用和剽竊予以準確的定義了呢?挪用究竟有哪些基本的理念和規則?本期時評,特邀請相關專家對此展開討論。

陸蓉之,一個自相矛盾的江湖批評

徐旭

葉永青抄襲事件自2月27日曝光那天算起,已經過去半個多月。半個多月來,圍繞著抄襲之作與被抄襲對象相似率幾近百分之百的這起抄襲事件,不僅美術界內批評與譴責聲排山倒海,就是平素極少關注藝術圈事件的各路主流傳統傳媒也紛紛予以大量報導。

目前,網上社交平台與媒體上,對抄襲者葉永青的負面批評雖不絕於耳,但面對被抄襲者克里斯蒂安·希爾文提供的多達71頁紙的鑿鑿證據,以及互聯網上洶湧澎湃的批評聲浪,甚至其工作部門四川美術學院就此事件發出的公開聲明,葉永青教授卻仍無認錯與道歉之意。

葉永青這一泰山壓頂腰不彎的架勢,完全可用“死豬不怕開水燙”來形容之;但是,倘若沒有某些藝術界權威人士公然以顛倒黑白、混淆視聽的種種言論來為其抄襲行為張目、辯護、洗地,即便葉永青心理素質再好,恐怕也守不住絕不認輸的狠勁兒,因為如此凶猛的輿論已大大超出常人可承受的心理極限。是故,人們完全有理由作出合乎邏輯的推斷:

陷入“抄襲門”醜聞中的葉永青,極可能已被其身後的利益聯盟所劫持,以至於他既無勇氣認錯,也必須為其江湖利益共同體而死扛下去。

曾為葉永青尊重有加,但卻已與他失聯若乾年的著名批評家栗憲庭先生在事發後的3月2日晚上,專門到一個有葉永青所在的微信群去開導了葉永青一次,他說:“抄襲是道德問題,沒有藝術上的問題可以談”。所以,他“真心期望葉永青出來給藝術界和比利時那個藝術家公開和真誠地道個歉。”然而,栗先生的期待卻落空了。

抄襲,毫無疑問就是欺騙加偷竊,就是不付出智力勞動就采摘他人智慧成果。這是工業革命之後,文明社會對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早已達成的一項普遍共識。如果今天若有人對此已被各國知識產權相關法規認定為違法侵權之行為還持有異議,那只能證明他們尚未跨入現代文明大門。

基於此一普遍共識,那些袒護抄襲行為的藝術批評家應被人視為自動放棄了批評話語權,因為他們公然為抄襲者予以辯護之言論觸犯了現代文明的基本底線。

在那些不遺余力為葉永青抄襲行為做蒼白辯護的所謂批評家中,有位女士不僅表現得尤為令人詫異,而且還表演得有失藝術批評專業水準,她,就是在大陸藝術江湖闖蕩了近20年,且在圈裡圈外獲得一定知名度的批評家陸蓉之。

陸女士在事件發生後,既在多個藝術圈微信聊天群為捍衛葉永青與網友唇槍舌劍地辯論,更在其朋友圈發表了多條近乎於“文革”口號的言論,譬如“挪用無罪”。這些言論很快就被人整理成了幾篇網文傳播到了網上。

在為葉永青辯護的過程中,陸蓉之竟然置基本學理而不顧地偷換概念,以至於公然把“抄襲”與“臨摹”簡單粗暴地劃上了等號。為了達到混淆的目的,陸蓉之甚至無厘頭地認定“後現代藝術,挪用,抄襲,藝術家出品的選項之一”。

為了證明其“抄襲有理”的歪理邪說是站得住腳的,陸蓉之從西方當代藝術史上旁征博引來了幾個貌似性質一樣,但實則是偷梁換柱的個案來作為其強詞奪理的證據。這些貌似有理的證據,只不過僅能嚇倒那些沒讀過西方藝術史的圈外看客罷了。

當一切辯護顯得捉襟見肘之時,陸蓉之乾脆搬出了與現代文明社會格格不入的江湖殺手鐧,而她這段為葉永青“加持”抵抗力的無賴話語即是明證:

“你絕對不可以公開對外發言,那是在西方訴訟的基本常識!但是,你更不可以向大家道歉,你要維護你的發表自由,你的藝術表達是你的權益,與他人無關!網民暴力,我會同你一起並肩面對,一起承擔。”

在陸蓉之的話語中,凡是譴責與批評葉永青抄襲行為之聲音,皆是“令我無法苟同”的“落井下石”與對葉永青的“追殺”。

倘若陸蓉之歷來都主張“抄襲有理、挪用無罪”論那倒也罷,問題是,距今並不遙遠的2013年4月27日,她卻儼然如一位反抄襲鬥士,在上海當代藝術館“高孝午·何采柔雙個展”的新聞發布會上,就作品抄襲問題與藝術家維權,說過了不少既很得體、也很正確的話。如今,那些得體與正確的話語仍在網上懸掛著。

面對這樣一位左手持矛、右手握盾且作此一時彼一時狀的江湖女俠,人們不禁要問:

我們到底應相信哪一個陸蓉之呢?

(本欄目文章僅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