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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天23家保險機構被罰300.9萬 湖北遭處罰力度最大

  21天內23家保險中介機構被罰300.9萬元

  國際金融報 郭咿衣

  2018年,保險行業監管部門延續強監管風格,對各類保險機構違規經營活動進行了強有力的監管和處罰。

  據《國際金融報》記者不完全統計,2018年3月2日至3月22日,僅21天,監管部門就對23家保險中介機構及其負責人分別罰款235萬元、65.9萬元,共計300.9萬元。

  記者梳理發現,23家保險中介機構中,包括保險經紀公司9家、保險代理公司11家、保險公估公司3家。這些機構涉及12個地區,包括北京、貴州、安徽、吉林、湖南、重慶、湖北、黑龍江、廣西、海南、浙江、雲南。

  其中,湖北地區的處罰力度最大,罰單指向11家保險中介機構,罰款數額達74.9萬元。具體來看,包括北京聯合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正隆(北京)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北京恆榮匯彬保險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中力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恆量保險公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等。其中,湖北中力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武漢易通天下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正隆(北京)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罰款金額位列前三,分別為21萬元、12萬元、11萬元。

  北京地區的處罰力度位列第二,共計6家保險中介機構,65萬元罰款。具體來看,包括北京潤盛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北京恆泰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北京神州安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北京俄傑斯特保險公估有限公司等,其中安潤國際保險經紀(北京)有限公司、九州聯合(北京)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北京神州安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的罰款金額位列前三,分別為28萬元、16萬元、10萬元。

  從單個公司罰款額來看,浙江安盟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下稱“安盟代理”)被罰金額最多,共計76萬元。據浙江保監局披露,安盟代理及其相關負責人存在未購買職業責任保險、開具勞務費發票897.8萬元衝抵傭金、開具技術服務費發票438.95萬元支付保險代理業務手續費等違法行為,決定對安盟代理警告並罰款共計51萬元,對相關負責人警告並罰款共計25萬元。

  吉林省大眾保險代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大眾代理”)的處罰金額位居第二,共計35萬元。據吉林保監局披露,大眾代理及其相關負責人存在套取費用的違法問題,涉及金額1496107.07元,決定對大眾代理罰款30萬元,對相關負責人警告並罰款5萬元。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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