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為躲避執法檢查 “滴滴”司機撞傷他人被訴故意傷害

新京報訊(記者王巍)為躲避交通執法人員在北京西站的檢查,“滴滴”司機崔某將他人撞成重傷二級。今天下午,崔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海澱法院接受審理。

崔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受審。 海澱法院供圖

1982年出生的崔某駕齡5年,事發當天,他駕駛他人的私家車從事“滴滴“運營。公訴機構指控,2018年2月6日9時許,被告人崔某駕駛北京號牌車輛進行非法營運活動,當其載客行駛至本市海澱區北京西站北廣場西停車場北側機動車道時,為躲避交通執法工作人員檢查,拒絕停車並強行衝撞離開,在此過程中將被害人於先生撞倒並碾壓、拖拽,造成於先生頭皮裂傷,左側多發肋骨骨折,創傷性血胸,氣胸,肺部感染,顱腦損傷等傷,經鑒定為重傷二級。公訴機構認為,崔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根據庭審證據顯示,當時執法人員要求對崔某進行檢查,崔某駕車逃離,當時有多人對崔某的車輛進行攔截,被害人於先生正好路過,試圖攔截崔某,但被其撞傷,今天下午,於先生也來到了現場,他認為崔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在法庭上崔某表示,自己當時非常慌亂,當時車上還有一個乘客,他沒有意識到自己撞了人,隻感覺車子顛簸了一下。自己車上的客人提示說撞倒人了。在法庭上,崔某向於先生道歉,並表示自己並非故意而是過失撞人。崔某的律師則提出,應該以過失致人重傷追究被告人責任,而不是故意傷害罪。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