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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計劃在4月15日為球員發放全額薪水 5月1日後將無法保證

台灣時間4月10日,據NBA資深記者查拉尼亞透露,NBA計劃在當地時間4月15日為球員發放全部薪水。而從當地時間5月1日開始,聯盟可能會根據取消比賽的情況對球員的薪水進行相應的扣減。

由於受到新冠病毒影響,NBA在3月12日便宣布無限期停擺,在3月中旬,有消息表示,NBA在4月1日的發薪日會為所有球員發放一次全額薪水。但到4月15日的發薪日,聯盟無法保證是否按時發放薪水。

此前,NBA已經向球員工會提議從4月15日開始讓球員們接受降薪50%,但是球員工會的提議則是從5月中旬開始讓球員降薪25%,雙方在這一問題上存在著較大的分歧,如今,據查拉尼亞透露,NBA仍然計劃在4月15日為球員發放全額薪水,這也意味著5月1日的時間節點將會變得非常重要。

NBA目前還並未宣布取消整個賽季,但從目前的形勢來看,聯盟複賽困難重重,在籃球相關收入大幅減少的背景下,NBA球員的薪資也會受到嚴重影響。

按照NBA勞資協議中的不可抗力條款,一旦遭遇戰爭、瘟疫、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賽季提前結束,那麽聯盟老闆有權削減球員薪水。球員每缺席一場比賽,將會損失賽季總工資的1%,因此,一旦NBA取消賽季,那麽按照勞資協議內容,將自動觸發不可抗力條款。

雖然球員在當地時間4月15日會照常領到薪水,但根據勞資協議規定,如果賽季取消,球員將會根據各支球隊取消比賽的場數領取相應工資。

在新版勞資協議裡,NBA默認發薪日為每月的1號和15號。從當地時間每年11月15日開始發放,按照球員現有合約,全年工資分為24次發放。算上4月15日,大部分球員僅僅只能領到11期的工資,也即是說,他們還有13期的工資沒有發放。

不過,在老版勞資協議中,球員工資發放通常采取一年6個月,每月2次,總共發放12次的標準來執行。而在新版勞資協議裡,聯盟在修改規則的同時,也給球員提供了一些選擇權,如果球員的薪水高於底薪,他們也可以和球隊協商,按照6個月發12次的方式發工資,但在目前434位擁有合約的球員裡,只有不到10%的球員支付周期為12期,其中包括雷霸龍-詹姆士。

在4月15日發薪日過後,這些支付周期為12次的球員只剩下一期工資尚未發放,他們也會面臨一個問題,如果賽季最終取消,那麽球隊將會從他們下賽季的工資裡扣除相應的比例。

猛龍中鋒馬克-加索爾是另外一種情況,他的支付周期為12次,在4月15日付薪日結束後,小加只剩下215萬美元的工資尚未支付,而他今夏將會成為自由球員,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小加索爾未來和新球隊簽約,那麽他所在的新球隊將會被要求扣除這部分薪資,並返還給他之前所在的球隊(猛龍)。

根據比賽缺席場次不同,球員最高降薪可達到25%,NBA目前已經託管了球員10%的薪水,早前有消息表示,聯盟希望將託管比例增加到25%。

此前,NBA主席亞當-蕭華以及發言人邁克-巴斯都表示,在最近幾周裡,NBA不會做出重啟或取消賽季的任何決定,在當地時間5月1日之後,聯盟可能會根據疫情發展做出進一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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