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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存房+養老模式:把房子存進銀行用房租來養老

  老人將閑置房源“存”到銀行,一次性得到一筆長租收益後再用於支付養老費用。9月14日,建設銀行集團通過與上海地產集團合作,通過金融、住房租賃和養老產業相互循環的方式,探索“存房+養老”模式。

  用房租抵扣養老支出

  與以往的“以房養老”模式不同,“存房+養老”模式通過將個人房產資源進行盤活,從而為養老生活提供資金補充。

  具體而言,“存房”是指房主委託建行旗下上海建信住房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建信住房”)將房子進行出租服務,並一次性或分期獲得房屋未來的長租收益。而建信住房則扮演“二房東”的角色,將房源進行出租、運營。

  老年人拿到這筆租金後,便可通過建行旗下建信養老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平台,選擇與建信養老戰略合作養老服務商上海申養或者其他機構。

  在此業務過程中,建設銀行上海分行通過提供金融服務,為老年人提供資金管理服務。

  建信養老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鮑淡如表示,通俗來講,老人將閑置的房源交給建信住房來打理,獲得租金收益後,選擇合適的長者公寓或養老機構來入住。同時,上海的老人也可“存”本地的房子後入駐江西、海南、雲南等地的養老機構。

  據了解,建設銀行集團正整合全國養老資源,實現四季養老。目前已布局江西、海南、福建、雲南、廣西等地。

  據介紹,“存房+養老”模式的租期以中短期為主, 原則上“存房”期限一次不超過5年。

  鮑淡如指出,按3年房屋租金計算,老人可一次性獲得約20萬元~50萬元資金,老人可將該資金用於購買老年公寓或入住養老機構,以及其他改善生活品質的支出,有效改善老人的生活狀況。“存房後,老年人獲得的房屋收益可自行支配,並沒有強製消費用途。”

  據了解,“存房+養老”模式目前仍在初步探索階段,當前建信住房只是簡單的作為“二房東”將房源收入並出租,未來不排除探索裝修或改造的業務模式。

  破解“以房養老”痛點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以房養老”模式已推行多年,但效果卻不盡如人意。2014年7月,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地率先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2016年7月,試點範圍擴大,天津等城市成為第二批試點;今年8月,“以房養老”由原來的試點城市擴展到全國開展。

  但是,四年來,全國僅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開展此業務。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98戶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續。而天津自2016年7月開展試點來,至今仍無一個投保案例。

  所謂“以房養老”,全稱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指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鮑淡如表示,與以往保險公司推出的“以房養老”模式不同,存房養老業務無需辦理產權轉移和房產抵押,僅將房產階段性租賃給金融機構,老人及子女均容易接受。其次,可一次性獲得一筆養老資金,有效改善老人養老生活品質。

  鮑淡如指出,“存房”期限可以是1年、3年、5年期,隨客戶的需求來改變,但是最長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租期以中短期為主對房價和房租波動帶來的市場風險得到了有效控制,確保業務可持續穩定開展。

  鮑淡如稱,“存房+養老”是對老年人利用不動產應對未來養老的一次有益探索。從國外流行的“以房養老”到中國老百姓可以接受的“存房+養老”,使老年人可以充分利用房屋的租賃權,盤活個人資產,提高可支配收入,享受有品質的養老服務。

責任編輯:陳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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