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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增收不能停步(政策解讀·聚焦中央一號文件)

小康不小康,關鍵在老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農業農村工作,說一千、道一萬,增加農民收入是關鍵。

山西曲沃縣北董鄉南林交村,大蒜種植大戶魏明忠臉上的笑容藏都藏不住。“年前,合作社1萬多斤黑蒜、2萬多箱小米醋泡蒜、100萬斤糖蒜銷售一空,280多萬元妥妥進了咱口袋。”

在南林交村,家家戶戶都種大蒜。可大蒜市場這兩年行情不穩,如何穩住蒜農收入?在縣裡產業資金扶持下,魏明忠引進設備,發展深加工。如今一頭蒜硬是賣出過去一斤蒜的價。“合作社和200名村民簽了訂單,高於市場價收購,村民們一畝地增收超過150元沒問題。”

腰包鼓起來的不只是魏明忠。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比上年名義增長8.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6%。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已連續9年高於城鎮居民,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繼續縮小。

到2020年,實現農民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是對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農”領域必須要完成的硬任務之一。為了讓農民收入增長繼續保持好勢頭,中央一號文件作出全面部署。

提高農業供給質量

讓農民增加經營性收入

農民收入的四個組成部分,分別是經營性收入、工資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及財產性收入。2018年農民人均經營性收入為5358元,比上年名義增長6.6%,貢獻僅次於工資性收入,仍是農民收入增長的重要渠道。

經營性收入主要來自種植、養殖。讓種養有效益、增收入,不僅要種得出、養得好,更要有市場、賣得好。但是,當前不少農產品身價不高,甚至有些品種出現賣難。問題主要出在供需錯配、產銷脫節。從需求側看,人們的消費不斷升級,對於綠色、優質農產品的需求日益增長;從供給側看,大路貨、“原字號”產品卻依然是主流。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個重要目標就是增加農民收入。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圍繞“鞏固、增強、提升、暢通”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下足繡花功夫,切實把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往深裡做、往細裡做,提高農業供給質量。

調整優化農業結構要緊盯市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大力發展緊缺和綠色優質農產品生產。要鞏固玉米結構調整成果,適當調減低質低效區水稻種植,加強油料生產,積極發展果菜茶、食用菌、雜糧雜豆、薯類、中藥材、特色養殖、林特花卉苗木等。要加快發展鄉村特色產業,立足鄉村獨有的資源、生態和文化優勢,宜糧則糧、宜果則果、宜牧則牧,將鄉村的資源稟賦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創響一批“土字號”“鄉字號”特色品牌,推動形成“一村一品”“一縣一業”鄉村產業格局。與此同時,健全特色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強化農產品地理標誌和商標保護。讓特色產業發展轉化為農民實打實的增收。

挖掘農村就業潛力

讓農民工資性收入再上台階

工資性收入5996元,在2018年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構成中居首。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帶動就地就近就業、返鄉創業創新成為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的重要途徑。

中央一號文件著眼穩就業、促增收,強調支持鄉村產業發展壯大,進一步挖掘農村就業潛力,為農民提供更多就近就業機會。

從二產看,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大力發展現代農產品加工業。以“糧頭食尾”“農頭工尾”為抓手,支持主產區依托縣域形成農產品加工產業集群,盡可能把產業鏈留在縣域,改變農村賣原料、城市搞加工的格局,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

從三產看,中央一號文件明確發展鄉村新型服務業。充分發揮鄉村資源、生態和文化優勢,發展適應城鄉居民需要的休閑旅遊、餐飲民宿、文化體驗、健康養生、養老服務等產業。

數據表明,去年農村網絡銷售吸納2800萬農民就業,銷售額突破1.3兆元。以農村電商為代表的鄉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壯大,離不開基礎設施的改善和公共服務的提升。中央一號文件強調,加強鄉村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衛生、交通、信息、郵政等公共服務設施。深入推進“互聯網 農業”,擴大農業物聯網示範應用。全面推進信息進村入戶,依托“互聯網 ”推動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

據統計,目前返鄉創業創新人員已達780萬人。中央一號文件一方面鼓勵外出農民工、高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城市各類人才返鄉下鄉創新創業,一方面要求完善鄉村創新創業支持服務體系,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加快解決用地、信貸等困難,為返鄉創業創新人員營造良好的乾事環境。

激活“沉睡”的資源

讓農民分享更多財產收益

2018年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財產淨收入為342元,佔比相對較低,但增幅最大,比上年名義增長12.9%,顯示出巨大的增長潛力。

今後,土地增值收益以及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分紅,將成為農民財產性收入的重要來源。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的相關改革舉措,將進一步激活農村“沉睡”的資源,為農民增收提供新動能。

從土地制度改革看,以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為主要內容的三項改革試點取得積極進展。

截至目前,33個試點縣(市、區)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收取調節金28.6億元,辦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抵押貸款228宗、38.6億元;騰退出零星、閑置的宅基地約14萬戶、8.4萬畝,辦理農房抵押貸款5.8萬宗、111億元。

集體資產歸農民集體成員所有。通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集體經營性資產確權到戶,實現農民對集體資產的佔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權利,有利於拓寬農民的增收新渠道,讓農民共享農村改革的發展成果。目前試點範圍已覆蓋全國1000多個縣(市、區),共確認集體成員2億多人,累計向農民股金分紅3251億元。按照時間表,2019年基本完成清產核資、2021年基本完成股份合作製改革。

中央一號文件從資產管理、成員身份確認、完善產權權能等方面,提出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這將推動實現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讓農民真正從改革中體會到滿滿的獲得感。

《 人民日報 》( 2019年02月23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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