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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動了我的朋友圈?

分享在朋友圈的抖音短影片打不開了,只剩下一個網址,同樣被屏蔽的還有西瓜影片、火山小影片等熱門短影片APP的外鏈。

微信發布“最嚴外鏈公告”的背後,究竟是淨化朋友圈環境,還是涉嫌濫用平台權力打擊競爭對手?我們的朋友圈究竟由誰決定?

被封的都有誰?

5月18日,騰訊官方發布《關於進一步更新外鏈管理規則的公告》,明確指出“外部鏈接不得在未取得資訊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等法定證照的情況下,以任何形式傳播含有視聽節目的內容”。

網上廣為流傳的一份清單顯示,快手、微博(影片)、抖音等30款影片、資訊、內容付費類APP會受影響。

上午11時許,尋找中國創客(ID:xjbmaker)親測後發現,只有快手,今日頭條旗下抖音、火山小影片、西瓜影片,騰訊旗下微視受到影響,清單中其余平台,如秒拍、美拍、樂視影片、喜馬拉雅、得到等APP基本都能正常分享和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騰訊的這一規定被外界看來是為了扶持“復活”的微視,但微視也在被封範圍內。這是何含義?

騰訊公關總監張軍表示,首先,這個所謂的清單並不準確,屬於以訛傳訛,裡面有很多都有視聽許可證;其次,微視迄今為止也依然被微信攔截,一視同仁;這次公告的初衷是為了更好地提升朋友圈外鏈體驗,減少騷擾,優化視聽內容的品質。但是開發者反饋的客觀情況也必須尊重,因此我們對公告做了及時調整,刪除有關視聽許可證的要求。

今天,微信發布最新的《關於更新外鏈管理規則的補充公告》,已經刪除“外部鏈接不得在未取得資訊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等法定證照的情況下,以任何形式傳播含有視聽節目的內容”的規定,並表示平台會進一步與開發者研究方案,共同做好影片內容的品質和合規性。

封鎖外鏈是否涉嫌壟斷行為?

微信屢下“封殺令”原因何在?

總結微信官方給出的理由有二,一是沒有廣電總局核準的視聽牌照,二是觸發微信分享闕值,涉嫌誘導分享。

前幾天,抖音推出的《第一屆文物戲精大會》H5就被微信以“涉嫌誘導”之名封殺。再往前,今日頭條CEO張一鳴更是直接“開懟”馬化騰稱:“微信的借口封殺,微視的抄襲搬運,擋不住抖音的步伐。”

今日頭條方面告訴尋找中國創客(ID:xjbmaker),目前微信方面沒有任何關於整改時間的說明,只是在微信站內提示,主要原因為短影片還處於整改期,“我們認為這種行為確實涉嫌不正當競爭。”

尋找中國創客聯繫快手、秒拍等多家平台,截至發稿未得到回復,微博方面表示暫未接到相關通知。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經營者不得利用經營手段,影響用戶選擇,或通過其他方式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服務。

外鏈是第三方接入微信的重要接口,微信屏蔽外鏈是否屬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副主任趙佔領告訴尋找中國創客(ID:xjbmaker),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判斷:

首先,界定相關市場。微信究竟屬於哪個商品市場和地域市場,之前沒有先例,尚難以判斷司法或執法機構會如何界定相關市場。

其次,需要判斷微信在相關市場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根據反壟斷法,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以上的話可以推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再次,如果微信在相關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則需要判斷屏蔽外鏈本身是否有正當性。

在屏蔽的鏈接中,有一些與騰訊存在競爭關係的,也有一些確實存在不良資訊的。騰訊公關給出的回應是,並沒有有意屏蔽哪家。

反壟斷法律師告訴尋找中國創客(ID:xjbmaker),基於兩方面的因素都存在,是否屬於不正當的競爭行為,在法律上有一定的界定難度。

站在用戶的角度上,網絡平台與用戶之間從一開始就存在相關的協定和條款。《騰訊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定》中有一條是“騰訊將運用各種安全技術和程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來保護你的個人資訊,以免遭受未經授權的訪問、使用或披露。”

也就是說,要想界定平台是否違反了用戶的公平交易權和自主選擇權,由於屏蔽行為本身既有商業的成分,也有公共利益的成分,兩者交織在一起,很難界定。

律師表示,微信屏蔽外鏈針對的主要是強製分享和誘導分享行為,微信禁止屏蔽此類鏈接具有正當性。但是,對於誘導分享行為並不必然侵犯用戶權益,因為用戶自己仍有選擇權,而且誘導本身的標準難以界定。

所以微信針對誘導用戶分享的網站或軟體,屏蔽其鏈接的做法是否有正當性值得探討。如果能認定微信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話,這種情形下的屏蔽行為是有被認定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可能的。

我的朋友圈由誰決定?

微信最新版本的公告提到,為保障微信用戶的隱私和合法權益,微信會一直對朋友圈外鏈進行嚴格管理。

但多位短影片平台用戶對尋找中國創客(ID:xjbmaker)表示,無法直接將內容分享至朋友圈確實會造成體驗上的障礙。這一規定也引發了私權與公權之爭。有觀點認為,朋友圈屬於私域,微信此番舉措有濫用平台權力之嫌。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公權利和私權利並不會特別涇渭分明,私權利的行使一定是以不影響公權利的行使為基礎的,“當你在朋友圈轉發的東西涉及到更高層面的權利時,比如說虛假廣告,平台是有權干涉的。”

朱巍對尋找中國創客(ID:xjbmaker)稱,“如果是為了保護版權、網絡安全,我覺得這是可以的,但是,若是為了一己私利就涉及到不正當競爭,這樣做是不行的。”

圖 視覺中國

在此之外,微信無權干涉用戶正常的娛樂選擇,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豔東認為,對於缺乏法律依據的視聽內容,微信可以督促矯正,但是絕不能因為競爭關係,限制其他視聽平台的合法服務。

資深產品經理判官告訴尋找中國創客(ID:xjbmaker),騰訊作為一個商業公司,是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做這些事情,不存在公域、私域的問題。但是,微信官方能不能代表用戶,這本身是一個有爭議的事情。

另外,騰訊雖然是開放型生態,但也有其封閉性,“生態有兩種,一種是河流型生態,你隻管上遊造水、放水,還有一種是亞馬遜型生態,所有生物都在內生長,離開這個環境就很難生存。這兩天的事情說明,騰訊現在更希望做的是亞馬遜型生態,”判官說。

回想3月7日,馬化騰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曾表示,遊戲在騰訊贏利中所佔的比例在下降,而社交、效果廣告將成為騰訊未來比較大的增長點,且正在積極探索短影片等新型社交模式。

所以是否真像外界所說,這一舉措也有意在扶持微視?如果這一假設成立,平台忽視用戶方意願,任意改變原有規則,那麽未來,朋友圈將是誰的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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