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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台山2000萬斤田雞成燙手山芋:賣也不能賣,養也養不起

野生動物“禁食令”頒布後,廣東2000萬斤壓塘的泰國虎紋蛙成為養殖戶手裡燙手的山芋——“賣也不能賣,養也養不起”。

“同樣是引進物種,牛蛙、美國青蛙都開放流通了,為什麽泰蛙就不給賣了?”3月8日,廣東省江門市台山市養蛙合作社負責人梁進在接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採訪時說,泰國虎紋蛙1996年由旅泰國華僑從泰國引進種苗養殖,開始在海南進行孵苗,後引進廣東。如今,江門台山已發展成為200多戶養蛙專業戶,養殖水面積達2300畝,大部分農戶為貸款養殖,“禁食令”頒布後,泰國虎紋蛙該如何處理政策並不明朗。

不過梁進也同時表示,當地雖然從事泰國虎紋蛙養殖20余年,但絕大部分養殖戶沒有辦理過相關手續。有專家認為,在目前特殊的背景下,許多之前合法的以食用為目的的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都被吊銷了許可證,“那麽如果它本身就是非法的,沒有證件,就很難談保障了”。

3月9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致電江門市農業農村局,該局工作人員表示,已了解當地泰國虎紋蛙養殖戶的情況並上報至相關部門。“現在是可以養但是不可以賣,賣的問題要去找市場監督局。”對於養殖戶目前的損失是否有止損或補貼等扶持政策,對方表示,“政策支持以後可能會有,但是現在還不好說,要看上面的安排。”

澎湃新聞又分別致電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自然資源局,兩部門皆表達了與農業農村局相同的觀點。

同日,廣東省農業農村廳漁業資源保護處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泰國虎紋蛙問題,現有政策未有進一步的明確,各級各部門都在關注並協調中。目前還要等國家新的政策出來。

泰國虎紋蛙非政府引進,未登記在冊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1月23日晚,廣東市場監管領域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一號通告,決定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全省飼養繁育野生動物場所實施隔離,嚴禁對外擴散、禁止轉運販賣。

從那時起,廣東江門所有養殖戶的泰國虎紋蛙停止在市場上交易。

浙江師范大學生態學研究所田永斌等人在撰寫的《中國虎紋蛙種質資源研究進展》中提到,虎紋蛙,俗稱水雞、田雞,約有4個(亞) 種,中國和泰國各有1種,即中國虎紋蛙和泰國虎紋蛙。1989年,虎紋蛙被列為國家II級保護動物,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同時也是唯一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蛙類。

虎紋蛙曾廣泛分布於我國南方各省,由於其個體大、肉味鮮美,是一種很好的食用蛙,多年來一直遭到過度捕捉,再加上棲息地破壞等原因,虎紋蛙野生資源遭到嚴重破壞其數量正呈不斷下降的趨勢。1995 年首次引進了外形酷似中國虎紋蛙的泰國虎紋蛙,新品種的引進暫時緩解了市場供需矛盾。

農業農村部對從境外合法引進的水產新品種制定了專門的目錄。專門研究兩棲爬行動的業內專家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是否被列為水產新品種主要參考兩點,一是政府主動引進,例如牛蛙,在上世紀50年代由中國政府從巴西引進(原產地美國),引進的目的就是來作為食物開展人工養殖的;另外要看養殖規模是否足夠大,養殖戶需要通過一定的程序,從地方主管部門上報到國家農業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報批。

“如果養殖戶沒有通過正規的程序上報,那麽就沒有在農業部門備案,在討論新名單的時候可能就沒有關注到這個品種。”該專家說。

不同於牛蛙,泰國虎紋蛙的引進非政府行為。據梁進介紹,泰國虎紋蛙在上世紀90年代由旅泰國華僑從泰國引進種苗養殖,開始在海南進行孵苗,後引進廣東。

如今,江門台山已發展成為200多戶養蛙專業戶,養殖水面積達2300畝。問及是否辦理過養殖的相關手續,梁進表示,當地的養殖戶都沒有辦理過相關手續。

只能養不能賣”仍將持續

往年這時正是成蛙上市的季節。梁進說,江門台山當地所有存塘上市的成品肉蛙約有2000萬斤,餵養這些蛙的飼料市場價為140元每袋,每10畝蛙田每天的消耗量在2000元左右,蛙農理解和支持政府特殊時期對野生動物的管控政策,而很多人選擇減少投喂量,“現在已經有蛙陸續開始死亡了”。

對於蛙農面臨的困境,上述專家認為,在目前特殊的背景下,許多之前合法的以食用為目的的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都被吊銷了許可證,“那麽如果它本身就是非法的,沒有證件,就很難談保障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國家林草局會同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先後下發緊急通知和公告,宣布在疫情期間實施最嚴厲的野生動物管控措施,全面禁止人工繁殖場所野生動物轉運販賣,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

隨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簡稱《決定》)。按照《決定》,凡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明確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同時,《決定》規定,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對於泰國虎紋蛙等兩棲爬行動物該如何界定? 2月27日,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副局長韓旭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農業農村部將加快推動水生野生動物目錄修訂,在新的目錄頒布之前,對於已經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目錄》或《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的物種,將通過文件的形式盡快予以明確。

發布會後,許多蛙農都在期待名錄公布後,政策能夠進一步明朗。

一周內,農業農村部緊急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進一步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通知(農漁發【2020】3號,下文簡稱《通知》),其中明確了中華鱉、烏龜等列入水生動物相關名錄,按照水生動物管理。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檢索《通知》附帶的《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名單發現,水產新品種名單記錄了從1996年至2018年間登記的可以人工馴養繁殖的215個新品種。鱉、烏龜、牛蛙和美國青蛙分列在兩個名單之上,牛蛙和美國青蛙的登記時間均為1996年。

這意味著,“禁食令”頒布後已大規模養殖的、備受關注的中華鱉、牛蛙被“解禁”,但泰國虎紋蛙不在“解禁”名單之內。

“同樣是引進物種,牛蛙、美國青蛙都開放流通了,為什麽泰蛙就不給賣了?”蛙農梁進覺得委屈。

對此,廣東省農業農村廳漁業資源保護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泰國虎紋蛙問題,現有政策未有進一步的明確,各級各部門都在關注並協調中。

“我們也很著急,但也要走一些程序,這件事情因為還涉及到其他部門,不是農業部門想怎麽樣就怎麽樣。”該負責人表示,在新的政策頒布之前,泰國虎紋蛙只能養不能賣的現狀仍將繼續持續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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