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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不打小孩日:兒童肢體虐待發生率最高達六成,父母竟是主要施暴者

在你的成長經歷中有被打的經歷嗎?

如果有,給你個抱抱,現在你已經長大,時間能抹去大部分傷痛;

如果沒有,那你很幸福,羨慕你有一個快樂的童年。

對於很多80後、90後來說,童年多多少少都有過挨打的經歷,因為他們那一代人的父母秉持著“冠邦底下出孝子”的教育原則,堅信孩子“不打不成器”。

打著打著他們長大了,角色轉換現在他們大多數人也成為了另一代孩子的父母,因為自己兒時有過被打的經歷,知道那種痛苦的滋味,所以發誓要對自己的孩子科學教育,絕不動粗。

但在某些特定的經歷和環境的塑造下形成的觀念很難徹底改變,他們終究還是改不了一氣之下“暴力治百病”的衝動,一打為快。

於是,讓新一代人也有了暴力的童年,也不知道這樣的輪回什麽時候能結束。

我們一直說孩子是一個民族的未來,要好好教育、盡力保護,但在一些陽光照射不到的地方總有一些孩子生活在陰溝裡。

這幾天“4歲女孩疑遭繼母虐待住進ICU”案件一直佔據熱搜,了解了孩子的經歷後真的是心痛不已。

凡凡被被打得顱內出血,做了開顱手術後重度昏迷,身上也有多處燙傷,手上腳上臉上全是傷,又青又紫。而這已經不是凡凡第一次受傷住院,前不久是因為鼻梁被繼母打成骨折。

一個年僅4歲的小女孩不知道犯了多麽不可饒恕的錯誤要經受這樣的毒打,而這個施暴者就是她的繼母,幫凶則是自己的親生父親。

被自己的親生父母暴打不是個例:

西安長安區一對夫婦因為懷疑8歲的女兒在家裡偷錢,順手抓起東西就打,拖把、棍、擀麵杖都成了工具,最終將孩子打死;

因孩子未寫作業,父親將兩根電線對折,在兩個孩子的腿上、胳膊上進行毆打,後又用木板、濕毛巾對孩子進行毆打,最終將7歲小兒子打死,9歲大兒子打傷;

4歲兒子不會寫數字5和8,父親用手抽打面部數下,又從室外掃帚上折下一根竹枝抽打,後又用拖鞋和手抽打,最終將其打死;

8歲的欣欣多次被母親毆打後發燒,母親強行給其灌下兩碗拌有感冒藥的洗碗水,不久後發現欣欣死亡,母親引燃被褥,企圖造成欣欣被燒死的假象。

......

這樣的案例實在太多太多……這些狠心的父母對待孩子的暴力方式除了讓人無比憤怒之外,這些可憐的孩子的遭遇也讓人淚流滿面。

據世界衛生組織(WHO)估計:2000 年,全世界約有 57000 名 15 歲以下兒童被殺害。最常見的死因就是頭部外傷,依次還有腹部外傷和窒息。

如果你覺得世界那麽大對這個數據沒有什麽感知,你也可以看看這組數據:在中國城市地區兒童遭受肢體虐待的發生率達到 41.2% 至 67.3%。

這麽高的受虐率,受虐事件有可能就是你的孩子,或者你每天都能見到的鄰居家的孩子。施暴者都是誰?陌生人、同學、朋友、老師甚至是孩子的親生父母。

孩子,這個天使般的角色卻一直是受傷最多群體,除了肢體上的施暴以外,還有性侵、猥褻、校園灞陵,這些都可以被定義為虐童。

美國疾病控制和保護中心將“虐童”定義為:任何對兒童導致傷害、潛在的傷害或恐嚇的傷害的行為,同時,該機構將“虐童”分為四種類型:身體虐待、性虐待、忽視、心理感情虐待。而英國在1989年公布的兒童法案中規定:凡是影響兒童生理的、智力的、情緒的、社會的行為都是“虐童”。

在中國,兒童被虐群體有多少?

UNICEF(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曾對 68 篇研究文獻進行分析,結果顯示中國 0~17 歲兒童中:

遭受軀體虐待的發生率為 26.6%;

遭受情感虐待的發生率為 19.6%;

遭受性虐待的發生率為 8.7%;

遭受忽視的發生率為 26.0%。

所以,孩子所受到的傷害除了身體上的痛苦外還有精神上的折磨,能幸運長大成人後的孩子往往是看起來很正常,但心裡卻隱藏著我們無法想象的創傷。

身體上的傷害不必多少,最主要的是精神上的傷害,要知道,精神上的傷害,將影響一生。

虐待首先會使兒童產生低自尊,失去自我意識。知名心理學者M·A·弗莎姆等人認為:兒童遭到拒絕或受到責備時,會認為家庭中出現的任何問題都是自己的錯。

他們開始認為自己對事物存在負面影響,並且認為假如他們能以某種方式改變,問題就會得到解決;他們承擔所有的感情責任,並迎合父母的有關需要,但對自己的感情和需要卻沒有真實的感覺。

這些孩子伴隨著無價值感、低劣感、羞愧感等成長,孩子成年後,罹患抑鬱症或者有自殺傾向的概率就會增高。

虐待還會使兒童產生行為紊亂,難以處理人際關係,社會適應能力差,這些孩子在成年後更容易出現情緒憤怒,脾氣更為固執,同時又缺乏社會熱情。

不少心理學研究予以證實,虐待子女的行為是有代際相傳性的,“童年遭受過虐待經歷的父母進行虐待子女的比例為30.5%左右,相對於沒有童年受虐待史的施虐者來說,是其6倍。”

這也是本文開頭所說的,因為你童年時受到過暴力,不管你怎麽克制,多多少少都會波及到你的下一代,然後再下一代......

家長的一言一行,都直接影響著孩子,在孩子的眼裡,父母就是榜樣。如果你溫和善良,孩子也會效仿。如果你面露猙獰,孩子會一生都生活在恐懼之中。

對於這些施暴者,如果是外界刻意而為之的行為有法律手段是去維護,而對於親生爸媽,除了法律手段外,最重要的還是要從根源做起,對孩子施暴無非是自己情緒失控借機對孩子進行教育。

但這些柔弱的身體沒有責任和義務去為你的粗暴和失控買單,更何況棍棒的教育方式已經過時了,這種粗暴的方式只會滋生仇恨,甚至讓孩子走向極端。柔弱的身體受傷可以愈合,但在孩子幼小心靈中留下的陰影是很難完全抹去的。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好孩子都是愛出來的,一個被愛的孩子,會是一個善良、快樂、陽光、聰明的孩子。

今天剛好是“國際不打小孩日”,一個節日的設立絕不僅限於形式上,而是要引導我們從行動上有所改變,這個節日的意義也不僅限於不打孩子,而是要我們從身體到心理給孩子送上尊重、平等、溫馨的“權利陽光”,像對待朋友、同事一樣尊重孩子,讓孩子自由、快樂、健康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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