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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酒茅台”改名“貴州茅台” 茅台還會“一瓶難求”嗎?

從昨天開始,“國酒茅台”正式改叫“貴州茅台”,告別了曾經使用多年的“國酒”宣傳語。6月29號上午,茅台微信公眾號名稱由“國酒茅台”悄然更名為“貴州茅台”。而打開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網站,上面也沒有了“國酒”字樣。

“國酒”二字的變化,意味深長。過去17年間裡,茅台就國酒商標曾9度發起申請,均被駁回。6月12號,茅台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李保芳表示,“國酒茅台”商標將於6月30號前停用。茅台的商標表述更名後,是否影響其銷售?“國”字頭商標存在哪些爭議?

店鋪“國酒茅台”字樣已拆除

店員表示銷售未受影響

中午一點,記者來到安徽滁州中都大道“國酒茅台”直營店,可以看到,店鋪正門原來懸掛的“國酒茅台”四字招牌已被拆除,但仍能看出原先字體的痕跡,進門的玻璃上貼著“店面升級中”的提示。

工作人員:“廠裡面升級裝修,國酒去掉了。”

記者:“現在為什麽要改名字了?”

工作人員:“那是歷史的問題,不是我們的問題。股份有限公司酒,你看我們這其他酒一律不得上。每個都要授權書要下過文的才能上架。”

直營店展示櫃裡雖有各種茅台酒展示,但只有價位999元的43度茅台有貨。直營店負責人介紹,6月29號接到公司通知,要求把與“國酒茅台”相關的包括櫥窗展示圖片等全部下架,由於新的展示內容還沒有,宣傳櫥窗裡一片空白。

記者:“換牌子對你們可有影響?”

負責人:“沒有影響,我們總共就來一百多箱酒,連我們的團購客戶都保證不了,這所有的酒都掛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的茅台鎮的酒他就不敢寫這東西。”

律師表示,“國酒”字樣誤解他人

不會被批準使用

公開資料顯示,茅台首次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交“國酒茅台”商標注冊的申請發生在2001年9月,最接近成功的一次也是茅台最後一次發起申請,是2012年7月,茅台集團申請注冊的“國酒茅台”商標獲得初審通過,但在3個月的公示期內,工商總局商標局收到了多家酒企提交的異議書近百份。

汾酒:“如果駁回異議,我們繼續申訴。”

記者:“還要再申請複議?”

汾酒:“對,複議!”

五糧液:“我們相信國家局能公平公正依法不予注冊的裁定。”

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在決定書中認定,“國酒茅台”這一商標中的“國酒”文字成為茅台集團注冊商標的組成部分獨佔使用,易對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產生負面影響,不予核準注冊。過去17年中,茅台就國酒商標曾9度發起申請,均被駁回。

法律專家、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嶽屾山:“國酒茅台本身可能不具備顯著性,另外容易導致他人產生誤解,認為這是國家級別、國家標準的,誤解國酒是中國最頂級的,所以這樣的商標是不會被批準使用的。”

律師稱,最終需國家注冊機關、

廣告管理部門、人民法院裁定

6月12號,茅台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李保芳表示,“國酒茅台”商標將於6月30號前停用。改名風首先吹向了經銷商,記者採訪貴州貴陽觀山湖區一家茅台經銷負責人,對方表示,改名未對目前銷量產生影響。

經銷商:“客戶認得的‘茅台’,無論前面兩字怎麽改,認得是茅台的品質,只要酒的品質不變,消費者一樣認可。”

事實上,不少酒企在一致反對茅台注冊“國酒茅台”商標的同時,也覬覦著“國酒”這個金字招牌,或是在打”國酒“擦邊球的主意。法律專家、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嶽屾山認為,“國酒”的表述容易產生誤解,被認為是“國家級的”,“國家級”在廣告法是被限制的,在商標法中容易引起誤解。

央廣記者 車麗,李楠、貴州站 張兆福、安徽台 張建亞、河南台 花梔子、滁州台 湯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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