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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新能源汽車不再免購置稅了?差點我就相信了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5月24日發布了《關於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的公告》(簡稱“《公告》”),明確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

《公告》中指出,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依據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公告》表示,車輛購置稅稅率仍為10%,自2019年7月1日起實施。

此前,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含增值稅稅款。也就是說,消費者在購買銷售終端有優惠車輛時,承擔的購置稅將有所減少。

汽車市場促銷力度比較大,終端成交價格往往與廠商指導價偏離度很高,我們能夠看到《公告》是對國家降費減稅思想的落實,新政策更適應當前汽車市場的消費環境。受政策影響,5月24日當天汽車股直線拉漲,東風汽車、一汽轎車當天股市漲幅超5%。

這樣一件對車企對消費者皆大歡喜的事情,緣何演變為7月1日起新能源汽車不再減免購置稅的傳聞了呢?

原來,《公告》中顯示的免稅車輛中並不包含新能源汽車。《公告》顯示,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於應稅車輛。

因此,有觀點認為新能源汽車將不再免購置稅,也有網友在汽場留言,新能源汽車真得要在7月1日起開始徵收10%的購置稅了?

汽場汽車APP查閱財政部的相關政策文件發現:2017年12月27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及科技部聯合發布《關於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其中明確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同時,我們也翻閱了2019年7月1日起即將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購置稅法》,第九條中免征購置稅的5類車輛中,確實不包含新能源乘用車。

但是,《購置稅法》中還有一項補充說明:“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其他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可見,並未將新能源汽車完全排除在免稅面單之外。

為此,汽場汽車APP向全國乘聯會秘書長崔東樹谘詢,他認為,“這(5月24日公告)只是一個具體執行政策的文件,並不是指定政策,新能源汽車按照原來的執行。”

寫在最後:

結合當前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發展的大環境分析,7月1日起不再免購置稅的說法也很難站住腳。

第一,國家政策對振興汽車行業、刺激汽車消費的態度非常明顯。今年1月份國務院公布《汽車行業調整振興規劃》,繼2008年金融危機後,再次啟動“汽車下鄉政策”;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的,今年4月1日起,將製造業等行業的增值稅由16%降至13%;從而引發大規模的車輛降價;而7月1日起實施的《購置稅法》同樣具有振興行業、刺激消費的目的。

第二,從汽車消費市場來看,今年1-4月份乘用車銷量累計同比下跌14.7%,4月份已是中國汽車市場連續10個月同比下滑,業內普遍認為在接下來1-2個季度裡走出“寒冬”的概率很低。而新能源成為汽車消費市場的一枝獨秀,在刺激汽車消費的大環境下,怎麽會讓這僅有的“一抹綠色”黯然失色?

第三,2019年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大幅度退坡,引發的最直接的後果便是新能源汽車終端售價上漲,為避免腰斬式下跌,車企普遍采取過渡期(3月26日-6月25日)內自掏腰包的補救措施。可是,6月25日過渡期後恐怕就需要消費者來為差價買單了,假如7月1日開始徵收10%的購置稅,對新能源汽車行業將是雪上加霜的打擊。

綜合考慮,2019年7月1日起新能源汽車開始徵收10%購置稅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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