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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這個理由,雲南省問責1554名官員!

最近兩年,一場關於生態環保的“監管風暴”,正在美麗的“彩雲之南”大力勁吹。據中國新聞社報導,12月10日,雲南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高正文在昆明介紹說,2016年至2018年9月,雲南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構共問責追究生態環境保護問題800余個,問責部門98個。因生態環保工作不力,遭到問責的長官幹部,數量多達1554人,十分令人震撼。

據報導,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向雲南省反饋了“52+4”個問題(整改類52個,加強關注類4個),截至今年6月,完成整改21個,基本完成6個,達到序時進度9個,未按時完成10個,未達到序時進度6個。2018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高原湖泊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又反饋了“42+6”個問題(“回頭看”42個,高原湖泊專項督察6個),目前整改方案已上報國務院。問題數量不少,整改、處置的進程,自然也是緊鑼密鼓鑼密鼓,馬不停蹄。雲南省各州市都處在抓緊著力整改生態環保問題的進程當中,而因此受到處理的幹部,自然也為數不少。

在雲南省這1554名因生態環保問題被問責的長官幹部當中,有廳局級幹部11人、縣處級幹部153人、鄉科級725人、其他人員665人;給予黨紀處分134人,政務處分118人,組織處理1154人。在處理涉事官員的同時,雲南省對企業的監管和查處力度也不斷增強。2017年,雲南全省查處各類環境違法案件2073件,共處罰款1.43億元人民幣,而2018年的環境行政罰款,更是已超過3億元人民幣。

在我國各省之中,雲南省的自然生態資源,無疑是優渥豐沛,獨樹一幟的。這裡擁有數不清的名山秀水、奇珍異獸,尤其是眾多水系,每一個都稱得上是西南地區的明珠。然而,在雲南發展工業的過程之中,許多自然資源卻遭到了嚴重的汙染,不僅令當地人心痛不已,也引發了中央的重視。為此,中央環境保護督查對雲南省的問題一直非常重視。就在10月22日,中央環保督查才剛剛公布了對雲南省“回頭看”的詳細督察意見,其中不少問題都令人感到觸目驚心。

通報顯示:由於雲南省一些地方和部門政治站位不高,導致高原湖泊部分重點環境治理項目進展滯後。據中央第六環保督察組組長朱小丹介紹,截至2018年5月,洱海、滇池、杞麓湖等三個流域高原湖泊治理“十二五”規劃項目完工率均未達到90%的要求,滇池流域完工率僅77%。

此外,大理州委、州政府及國土、林業等部門在推進“洱海流域私挖濫采生態破壞”問題整改時不嚴不實,洱海流域57家非煤礦山中,9家違法生產,27家關停取締不徹底,19家未開展生態恢復或恢復不到位。

“回頭看”督察還發現,雲南九大高原湖泊環湖過度開發、農業面源汙染等問題依然比較嚴重。同時,環湖周邊旅遊地產開發強度仍然較大。大理市政府擅自允許在保護區內“拆舊建新”,導致核心區大量違章建設,對洱海水質造成明顯不良影響。

與此同時,督察還指出,重金屬汙染是雲南省面臨的突出環境問題,當地對有色金屬行業發展粗放和汙染嚴重問題能拖則拖,全省173家規模以上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企業中,僅有15家納入符合行業規範條件公告……如此種種,不一而足。

總而言之,在中央環保督察組的通報當中,雲南省的環保問題可謂相當嚴重。通過通報,我們可以看到,雲南省的環保工作,確實到了不下大力氣治理不行的地步,因此,有1554人遭到處理,並不算誇張,而且,這也僅僅是個開始而已。要將環保工作做好,必須做到“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其中“一手”,是對造成汙染的企業直接進行監管,而另外“一手”,則是將政府的環保隊伍建設好,對環保隊伍內部的違紀違法行為嚴懲不貸,只有淨化了環保隊伍,才能讓針對企業的環保監管落到實處,而非有名無實。

事實上,就在今年9月,雲南省環保廳才剛剛有一起違反“八項規定”的典型事件被公開問責,引發了公眾的關注。

2017年6月29日至7月13日,雲南省環境保護廳組織對麗江市進行環保督察期間,省環保督察麗江組與麗江市政府辦、麗江市接待辦共同商定,確定工作餐標準為:早餐每人每天128元,中餐、晚餐每人每天200元,合計每人每天528元,飲料費用另行收取。此外,省環保督察麗江組6名人員也未交納應由個人支付的洗衣費、房間電話費、損壞物品賠償費。

為此,雲南省紀委監委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經省委批準,對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其中涉及多名廳級官員。

在問責中,雲南省紀委監委給予省環境保護廳黨組成員、分管省環保督察工作的副廳長楊春明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玉溪市政府副市長賀彬(時任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省環保督察麗江組副組長)政務記過處分;給予麗江市委副秘書長、麗江市接待辦主任木成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麗江市委副秘書長、督查室主任徐加偉(時任麗江市政府副秘書長、參事室主任)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省環境保護廳生態文明建設處處長、省環保督察麗江組總協調人張建萍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省環境保護廳環保督察辦公室負責人郝玉昆黨內警告處分。

看上去,雲南省環保廳的這起作風問題,與環保監管並不直接相關,但是,如果負責在環保工作上監管、執法的隊伍都無法做到遵守基本的行政紀律,又怎麽可能管好環保領域的違法違規問題呢?我們期待看到,未來能有更多省份像雲南省一樣,下大力氣做好環保工作,對違紀違法官員大力問責。屆時,我國的環保工作必然能做得更好。

(資料來源:中國新聞社、經濟日報、法制日報等)

撰文 / 楊鑫宇 編輯 / 蒼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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