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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哪個人起,你學會了愛?愛是本能,也是能力

文|江徐

馬爾克斯說:愛情是一種本能,要麽生下來就會,要麽永遠都不會。可也有人認為,是某個遇見又失去的人,讓他(她)學會了如何去愛。

吃早飯時,往麵包上抹花生醬的那一刻,想起張愛玲的小說《紅玫瑰與白玫瑰》。

紅玫瑰、白玫瑰、床前明月光、心頭朱砂痣,看似浪漫熾烈,假若把目光從書本抽離,置於現實角度去看,這是一個很俗套的故事:

有夫之婦勾引男人,原本為了消遣寂寞,不誠想動了真情,想要跟他在一起 。而他始終抱著只是玩玩的態度,反正大家無聊,反正你情我願。對方的告白,對他而言,該是告別。

在小說中,她叫王嬌蕊,養尊處優的少婦,風騷,性感,玩弄男人是她學會的一技之長,也是興趣愛好。只要時機成熟,彼此便可逢場作戲。

新來的房客佟振保,是她丈夫的同學。即便有這層關係,她照舊任意妄為,有恃無恐——丈夫前腳出國辦事,她後腳就開始勾搭挑逗。

作為經驗豐富且喜新厭舊的"愛匠",王嬌蕊撩起漢來,可謂得心應手。

丈夫出門第二天,她隨便找了個借口,將舊情人拒之門外,專請佟振保一人喝茶。

喝茶時,她說自己知道他喜歡喝清茶,這些年在國外,想喝卻喝不到——這不過是之前飯桌上的隨意閑聊,言者無意,聽者有心。他笑說:你的記性真好。她辯駁:你不知道,平常我的記性最壞。

波瀾不驚的一句,卻是大有內容。

喝著茶,說著無關痛癢的閑話,三分試探七分戒備。她取出一罐花生醬,自嘲是個粗人,喜歡吃粗的東西,也明知花生醬容易讓人發胖,仍要明知故犯。她說:我頂喜歡犯法。你不讚成犯法嗎?

他說:不。

既然不,她便讓他給自己的麵包抹上花生醬,理由是:鑒於這東西容易讓人發胖,他不會給她太多。等他抹完,她抿嘴笑著告訴對方,之所以支使他,是因為知道他不好意思抹得太少。說到底,她不但自己喜歡犯法,還將別人於不知不覺中拖下水。

這就是"壞女人"。

這種稚氣的嬌媚,輕而易舉將他軟化。

人總是矛盾的。佟振保有自己的矛盾。

一方面,他深知自己赤手空拳打拚得來的事業實屬不易,絕不應該讓自己的現有作為被一個女人——而且是娶不得的女人拖累和破壞。鑒於這層理智思考,他開始有意回避。

另一方面,他偏偏喜歡王嬌蕊這種放浪不羈又娶不到的女人。她那種單純的肉的誘惑,加上尚未發育完整的精神,實在讓他招架不住。

"一個任性的有夫之婦是最自由的婦人,我用不著對她付任何責任。"

"為什麽不呢?她有許多情夫,多一個少一個,她也不在乎。"

——關鍵時刻,他用這些安慰並且慫恿在文明鉗製下早已蠢蠢欲動的身心。

為什麽不呢?他在她床上淪陷。

在她,雖然和往常一樣,始於勾引。然而這一次,她愛上了自己勾引的男人。她願意為他離婚,為他拋棄安穩富庶心卻寂寞的婚姻生活。她想要有他參與的未來,甚至一廂情願地認為,對方也是如此想著。

實際上,當佟振保知道王嬌蕊動了真格時,首先想到的是自保,於是跟她說"對不起",直截了當地讓她替他著想。他要完全從這段曖昧糾纏中中抽身,與她劃清界限。

愛情面前,女人可以不問值不值,男人卻會考慮虧不虧。

還是拜倫說的一針見血:愛情在男人的生活中只是一種消遣,而它卻是女人的生活本身。

(除非男人到了一定年紀,名譽、社會輿論對他而言不再那麽重要,並且深深意識到,再不隨心所欲活一回,人生實在憋屈。)

當愛情脅迫到名譽,他會立刻清醒,並且收手。一開始不過是玩玩而已,一旦不能很好地繼續玩耍,他絕不會拿事業和名譽作為賭注。

為愛飛蛾撲火的總是女人。撲火,也得有火。火熄滅了,飛蛾撲空,只能轉向別處。

王嬌蕊倒是做好了犧牲一切的準備,佟振保卻不允許自己的事業為了一份"不應該"的感情風流雲散。

兩個人只是彼此人生中的一段插曲。纏綿幾回,心動了動,最終,還是各走各的路。

若乾年後,在公車上不期而遇。此時,各自已經成家。她從王太太變成了朱太太,胖了些,老了些,打扮開始顯得俗豔。她帶孩子去看牙醫。

舊日情人,在紅塵深處再次相逢,免不了從無關緊要的寒暄開始,也免不了涉及意味深長的問候,不管有心還是無意。問起彼此近況,她說:是從你起,我才學會了怎樣愛,認真的愛到底是好的,雖然吃了苦,以後還是要愛的……

如此看來,愛既是本能,也是一種能力。

一個以往玩弄感情、遊戲人生的少婦,因為真心愛上一個人,開始"變好",開始願意吃苦,或許還開始發現自我。雖然愛而不得,卻另有所得——沒有得到渴望與之終成眷屬的人,卻得到了愛一個人的能力。

愛一個人,哪怕死心塌地,全心全意,也是有限。學會如何去愛,才是無限人生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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