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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勝:推動資本項目開放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

  ⊙記者 金嘉捷 ○編輯 陳羽

  穩定的外匯環境下,我國將進一步推動資本項目開放。在14日舉辦的第十屆陸家嘴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回顧了近期頒布的資本項目開放新政策,並提出了近期重點將做好的一系列資本項目開放工作。其中,包括研究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制度、研究允許中資機構參與離岸人民幣市場等。

  “推動資本項目開放的總體考慮是服務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戰略,統籌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和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穩妥有序推動資本項目開放。”潘功勝表示,將進一步推動少數不可兌換項目的開放,提高可兌換項目的便利化程度,提高交易環節對外開放程度。

  進一步推動資本項目開放

  對近期重點工作,潘功勝提出,一是推動金融市場雙向開放,增加金融市場產品供給。包括規範境外機構在境內發行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衍生品市場方面,支持擴大境內商品期貨市場對外開放。

  二是完善合格機構投資者制度。優化QFII、RQFII,QDII、RQDII,提高額度、放寬匯出限制、取消鎖定期安排等。同時,研究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制度(QDII2)。

  三是完善互聯互通機制,逐步擴大互聯互通的覆蓋範圍。完善“債券通”制度安排,包括DVP結算和稅收安排。支持滬港、深港、滬倫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擴大基金互認產品範圍。

  此外,支持國內金融機構參與國際金融市場。研究允許中資機構參與離岸人民幣市場,支持境外機構參與境內外匯市場。

  在下一階段穩妥有序推動資本項目開放方面,潘功勝還提出了幾點考慮。首先,推動少數不可兌換項目的開放。通過交易和匯兌環節的聯動,提高跨境證券交易項目可兌換程度。

  其次,提高可兌換項目的便利化程度。對有些可兌換項目,提高便利化程度,減少行政審批,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弱化政策約束,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第三,提高交易環節對外開放程度。按照準入前國民待遇+負面清單管理原則,擴大國內市場尤其是服務業、金融服務業對外開放,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跨境資本流動管理框架:

  “巨集觀審慎+微觀監管”

  健康完善的外匯市場和機制有利於資本項目開放推進。在完善匯率形成機制方面,潘功勝提出要把握幾個方向和原則,包括更多發揮市場在匯率形成中的決定性作用;提高人民幣匯率中間價形成的規則性、透明度和市場化水準;進一步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準上的基本穩定;擴大外匯市場對內對外開放,夯實匯率市場化改革的微觀基礎。

  外匯市場建設方面,“進一步擴展外匯市場的深度、廣度、活躍度,建設開放的、有競爭力的外匯市場。”潘功勝表示,要豐富外匯市場交易工具,擴大交易主體,擴大市場開放,優化市場措施,完善市場監管。尤其是,引導市場主體樹立“財務中性”理念。

  開放經濟條件下,對國家的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從外匯管理角度來看,就是要建立健全跨境資本流動“巨集觀審慎+微觀審慎”兩位一體的管理框架。

  潘功勝介紹說,巨集觀審慎方面,主要是防範跨境資本流動的重大風險和維護外匯市場基本穩定。內容包括建立和完善跨境資本流動巨集觀審慎管理的監測、預警和響應機制,豐富跨境資本流動巨集觀審慎管理的政策工具箱,以市場化方式,逆周期調節外匯市場順周期波動,防範國際金融風險跨市場、跨機構、跨幣種和跨國境傳染。

  微觀監管方面,按照國際慣例加強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審查,加強行為監管,維護公平公正公開的外匯市場環境,堅持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審核,堅持跨境交易留痕原則,加強穿透式監管。嚴厲打擊地下錢莊、違法外匯交易平台等外匯違法犯罪活動。

責任編輯: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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