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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能看清你人品和教養的一件小事

做一個高貴的人

做人不但要善良,而且要高貴。善良是有同情心,高貴就是意識到做人的尊嚴,並且在行為中體現出做人的尊嚴。我認為最重要的道德品質是善良和高貴,一個心地善良、靈魂高貴的人,就是一個完整意義上的有道德的人。

靈魂高貴者的特點是自尊和尊重他人,而且正是在對他人的尊重中,最真實自然地體現出了他的自尊。自尊絕非唯我獨尊,恰恰相反,高貴的人待人一定是平等的,他在自己身上體會到了做人的尊嚴,因此很自然地把別人也看成有尊嚴的人。他把自己當人看,所以也把別人當人看。那些不把別人當人的人,暴露出的正是也沒有把自己當人。

高貴曾經是人類一個特別重要的價值,古希臘人和古羅馬人都講高貴。歐洲長期的貴族制度當然有種種弊病,但也有功勞,就是培育了高貴的儀態和風度。法國大革命時期,國王路易十六和王后都上了斷頭台,王后在上斷頭台的那一刻,不小心踩了劊子手的腳,她留下的最後一句話是一聲優雅的道歉:“對不起,先生。”不管人們對她生前的行為有怎樣的非議,我們看到,她在臨死前證明了做人的尊嚴。

我們現在很少說高貴這個詞了,或者濫用這個詞,在房地產廣告上用得最多,好像住豪華別墅就是高貴,就是至尊。當然,這是偽高貴。人的高貴在於靈魂,在於尊敬和發揚自己身上的神性。那些精神性薄弱的人,靈魂沒有被光照亮的人,他沒有內在的東西,就必定把外在的東西看得很重,就會用財產、權力、地位為自己估價,也為他人估價,以為這些東西就代表高貴。

一個流行的說法,身價多少萬多少億,覺得很了不起,庸俗到了極點,也可笑到了極點。尊嚴無價,只有無尊嚴者才會用金錢、用物質的東西為自己定價。

今天有很多人真是不把尊嚴當回事,為了金錢、權力出賣自己的尊嚴,又依仗金錢、權力凌辱他人的尊嚴。一個人有沒有做人的尊嚴,是處處體現出來的。開一輛寶馬,就覺得自己非常了不起,橫衝直撞,飆車,如入無人之境,把人撞傷撞死。我覺得開車特別能顯示一個人的品德,你是不是尊重行人,是不是尊重別的開車的人,發生剮蹭時你的態度,可以清楚地看到你的人品和教養。比如說下雨的時候,我在路上走,路很窄,路上有積水,這個時候我就注意觀察。有的車經過你身邊的時候,就放慢速度,生怕把積水濺到你身上,這時候我就對自己說,車裡坐著一個有靈魂的人。有的車開足馬力駛過去了,濺你一身水,這時候我就對自己說,車裡面坐著一個沒有靈魂的家夥。他目中無人,不把你當人,也就是不把自己當人,此時此刻他就的確不是人,他對別人身上和自己身上的那個“人”毫無概念。

我認為“精神貴族”是一個褒義詞,人應該做精神貴族,做靈魂高貴的人。靈魂、精神屬性本來就是人身上最高貴的部分,你要讓它在你身上也高貴,不能讓它蒙羞。即使你在社會上是一個平凡的人,但做人有尊嚴,你就是上帝喜歡的人,換一種說法,你的人生是成功的,如果有一個最高評判者,他會把你歸到優秀者的陣營。相反,你在社會上多麽吃得開,做人很下作,你就只是一個有權有勢有錢的精神賤民,你的人生是失敗的,上帝算總账的時候會把你打入另冊。

從幸福觀的角度看,做人做得好是人生的最高幸福。這一點,尤其是完善主義那一派所強調的。蘇格拉底把照料靈魂視為人生的主要使命,認為德行就是幸福,意識到自己一生過正義生活的人是最幸福的。

儒家也有類似看法,把立德視為人生的最高境界,認為一個人的道德修養本身就有自足的價值,是幸福感的源泉。當然,基督教就更強調靈魂的修煉了。《約翰福音》裡說:光明來到人世,人們寧愛黑暗不愛光明,這本身即是審判。也就是說,拒絕光明,靈魂始終在黑暗中,一生未嘗享受過做人的快樂,這本身就已經是最嚴重的懲罰。那麽相反,靈魂被照亮,做一個有道德、有信仰的人,這本身就是獎賞,就是幸福。

其實,當我們把道德建立在做人的尊嚴基礎之上,就已經進入信仰的領域了,這個道德本身就具有信仰的性質了。什麽是信仰?無非是相信人身上是有神性的,不可褻瀆它,要有做人的尊嚴,或者按照佛教的說法,人身上是有佛性的,不可埋沒它,要有做人的覺悟。無論什麽宗教,最後都落腳到開發內心的光明,在這個基礎上處世做人,殊途而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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