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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廳官被指博士論文抄襲後 再被曝出碩士論文系抄襲

湖南“70後”女廳官董嵐履新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不久,即被曝出博士論文抄襲一事。7月1日,湖南大學已就此事件展開調查。

湖南大學法學院院長屈茂輝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稱,如構成學術不端,則零容忍,董嵐雖系在職官員,但校方不會區別對待。

7天后,董嵐再被曝出,碩士論文亦為抄襲。

據知網檢測數據,董嵐2002年1月上傳的湖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文票據市場的發展及其主要法律對策》總文字複製比52.3%,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複製比42.6%。此文多處與《雲南財貿學院學報》1998年4月發表的《大力發展貨幣市場之我見大力發展貨幣市場之我見》《金融時報》2000年11月、2001年11月發布的《英國票據市場的三大支柱》等文相似或相同。文字複製比最高部分達70.2%。

一位不願具名的報料者告訴紅星新聞,論文查重比照的對象是2002年1月董嵐論文上傳前的文章,由知網建模完成對比。“總文字複製比趕超了翟天臨(46%)”。

公開資料顯示,董嵐2002年從湖南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在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從教一年後,董嵐出任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其間,2003年9月至2007年12月,董嵐在湖南大學經濟學法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6月30日,董嵐博士論文《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財政法問題研究》被指抄襲,13萬字中重複字數6萬餘字,總文字複製比為44.7%,扣除中英文摘要,正文部分複製比超50%。其中,兩個部分複製比達82%。

2006年,董嵐出任常德市鼎城區區委常委、紀委書記。此次履新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前,董嵐曾擔任益陽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及院長等職務。

據湖南法院網,7月5日,董嵐曾參與湖南省高院黨組理論中心組第20次理論學習。紅星新聞數次撥打董嵐電話,均被提示“您撥打的電話正在通話中”。

7月8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該院已在調查核實董嵐被指論文抄襲一事,目前尚無結果。

湖南大學法學院院長屈茂輝曾稱,校方於7月1日啟動調查程序,“認定學術不端,不能簡單依賴知網等平台的查重技術,因為這些技術都是後來才有的”。

3個月前,湖南大學碩士畢業生劉夢潔被雲南財經大學一教師舉報抄襲,後被湖南大學查實,劉夢潔構成學術不端行為。4月2日,湖南大學官微發布《關於劉夢潔碩士學位論文涉嫌學術不端問題的調查及處理說明》。其中決定,撤銷劉夢潔碩士學位,給予其導師洪源警告處分,取消其導師資格,調離教學崗位。

此次事件中,湖南大學曾稱,“學校將深刻反思,加強管理,堅持對學術不端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紅星新聞記者 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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