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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期滿法援律師劉延軍選擇留下

“劉延軍的到來,為兵團第十三師的法律服務隊伍注入了新鮮血液,更為我們帶來法律服務方面的好經驗、好做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三師司法局副局長劉燕這樣評價“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律師劉延軍。

講奉獻,勇擔當;講專業,識大局,一年服務期滿後,劉延軍給第十三師黨委尤其是受到他幫助的當事人留下深刻印象。

如今,劉延軍希望繼續在第十三師服務的申請已經獲得批準,他精益求精辦理案件,為受援群眾提供優質法律服務的故事也將延續。

近日,在第十三師務工的王某將一面錦旗送到第十三師法律援助中心,上寫“扶危濟困、全心為民”。這是王某的心裡話。如果不是劉延軍等人的傾力幫助,王某的丈夫周某不僅拿不到賠償金,還要支付近4萬元的住院費。

去年6月的一天,周某駕駛電動三輪車行駛至哈密市迎賓大道一路口時,與一家醫院的車輛相撞,周某受傷。經診斷,事故造成周某顱骨骨折、閉合性顱腦損傷等多處傷情,治療後仍留下嚴重的後遺症。經交警部門認定,事故車輛所屬醫院負主要責任,周某負次要責任。

由於周某夫婦不懂法,也不知道及時主張權利,事件被擱置。周某在醫院治療期間花費巨大,反被醫院訴至法院,被判承擔近4萬元的住院費。這讓王某理解不了:丈夫被撞後留下後遺症,為何反被告上法院,還輸了官司?

經人介紹,周某夫婦來到第十三師法律援助中心。中心了解案情後,為他們開通綠色通道,委派劉延軍、劉召霞兩位律師承辦此案。

劉延軍和劉召霞迅速做了兩件事:到法院立案,為周某主張權利;收集證據,申請傷殘等級鑒定。

可是,周某由於顱腦損傷嚴重,不能完全辨別自己的行為,不配合家人到烏魯木齊做傷殘鑒定;王某又不懂法,一度處於“破罐子破摔”的狀態,甚至想放棄權利。

劉延軍得知後,耐心做二人的思想工作,還說服周某的親友陪同周某夫婦到烏魯木齊做傷殘鑒定。

為解決周某夫婦的後顧之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為他們墊付了鑒定費,最終周某傷情得以鑒定,為傷殘9級。

據此,劉延軍等人又為周某追加了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求。最後,經法院調解,扣除住院期間的各項費用後,涉事醫院賠償周某近16萬元。

周某案只是劉延軍代理的百餘起案件中的一起。

一年來,在面對農民工、婦女兒童、殘疾人等特殊人群時,劉延軍都會給他們發放法律援助便民聯繫卡,及時告知他們如何防範和化解法律風險,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及時給予援助。

服務期間,劉延軍積極參與涉法涉訴信訪接待和值班工作,對遇到的疑難複雜案件,盡力給出合理方案,化解法律風險。

劉延軍認為,以專業的法律知識服務當事人,在法律框架內為當事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法律援助律師的職責。而要給受援群眾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和爭取更大的訴訟利益,則與律師的責任心、法律底蘊和法律技能息息相關。

7月1日,78歲的梁某專門給第十三師司法局送去一面錦旗,感謝劉延軍等人幫他要到房屋補償款。

早在2015年4月,梁某就與某房產公司簽訂了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約定2016年4月由某房產公司為梁某在原址上安置400多平方米的新建住房。然而,直至今年4月,某房產公司也沒有全部兌現,在此期間隻支付給梁某200平方米的補償款。梁某多次反映此事,均未得到有效解決。劉延軍代理此案後,認真分析案情,多次研究事件來龍去脈,準備了4套調解方案後,才到法院立案。

庭審期間,劉延軍據理力爭,指出房產公司的嚴重違約行為給梁某造成的損失和傷害。最後,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某房產公司今年9月底前分3次兌現全部房屋補償款。

6月下旬,梁某已收到某房產公司第一筆補償款20多萬元。“拿到錢之前我根本不相信,拖了幾年的事情,劉律師能很快辦好。”梁某說。

去年11月,第十三師黃田農場二連包工頭李某拖欠數十名拾花工勞務費,第十三師司法局派出律公科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及援疆幹部前往事發地協助解決。

在現場,工作人員先向拾花工宣傳法律和政策,引導他們依法合理表達利益訴求,平息過激情緒,然後由劉延軍為拾花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劉延軍從法律角度向李某說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嚴重後果,曉以利害,李某最終答應盡快籌集資金。目前,此案已辦結,李某拖欠拾花工的50多萬元勞動報酬全部追索到位。

高度的責任心加嫻熟的法律技能,讓劉延軍成為受援群眾值得信任的人。一起案件的受援人授予劉延軍全權代理,然後就回內地了,受援人的信任,讓劉延軍很是感動。

“受援當事人都很樸實,他們非常相信法律援助律師,每代理一起案件我都很有成就感,所以我願意留下,繼續服務當地。”劉延軍說。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房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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