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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警方跨省打掉針對大學生“套路貸”犯罪團夥

12月17日,已被刑事拘留的4名“套路貸”嫌疑人被押解返回蘭州。 蘭州市反電詐中心供圖 攝

中新網蘭州12月18日電 (記者 崔琳)蘭州市警察局17日披露,該局刑警支隊、網安支隊、法制處等部門經過兩個多月的縝密偵查在安徽省警察機構的協助下,於12月13日成功打掉一特大“套路貸”犯罪團夥。今日,已被刑事拘留的4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返回蘭州。

2018年6月22日,蘭州市受害人李某某報稱:2017年3月,其在上大學期間,通過微信在網上貸款平台向多家“借貸公司”借款19萬餘元,並在“分期樂”“名校貸”等網絡平台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約”,截至2018年6月,借款本息累計滾至69萬餘元,目前已償還59萬餘元,由於借貸利息高於本金數倍,剩餘部分無力償還。為此,借貸公司連續多次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威脅、恐嚇受害人及其親屬、朋友,嚴重影響被害人正常生活。

圖為警方押解犯罪嫌疑人返回蘭州。 蘭州市反電詐中心供圖 攝

接報後,蘭州市反電詐中心確定該案系針對在校大學生的“套路貸”電信網絡平台詐騙案件。

經初查,發現犯罪嫌疑人為團夥作案,且涉及多個團夥,涉案人員眾多,團夥成員分工精細,反偵查意識較強,遂成立“11·26”專案組攻堅。

專案組深入分析借款雙方涉案账號、轉账記錄等資訊,圍繞資訊流、資金流、人員流深入調查,查明其中一團夥通過多個網絡借貸平台聯繫受害人,以“陰陽合約”“虛增債務”等方式實施詐騙。

專案組經工作發現,犯罪團夥內部分工明確,通過網絡社交平台推送廣告等方式,大肆開展網絡“套路貸”詐騙活動。受害人李某某所簽借款合約為“陰陽合約”,借款必須支付手續費,一周未還款還要支付“續期費及利息”,逾期未還款則累計滾動,並在催款過程中通過電話、簡訊、微信討債等軟暴力方式騷擾恐嚇,迫使借款人繼續借貸,以償還高額利息及逾期費用。、

圖為警方審訊犯罪嫌疑人。 蘭州市反電詐中心供圖 攝

專案組摸清了該犯罪團夥的組織體系、人員結構、活動規律和作案手法,並精準鎖定該團夥在合肥、滁州、六安三個犯罪窩點後,於12月13日兵分三路全面收網,一舉搗毀三個犯罪窩點,抓獲、審查犯罪嫌疑人10名,刑事拘留4名,同時查獲電腦、手機、銀行卡等大量作案工具。目前,此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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