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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蓬江區法院審理4名涉惡團夥“套路貸”案件

涉嫌敲詐勒索19名車主63萬元

江門蓬江區法院審理4名涉惡團夥"套路貸"案件

中國法院網訊(黃海聲 鍾綺敏 丁潔)  2019年2月21日上午,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法院開審一宗涉嫌利用“套路貸”進行詐騙的涉惡團夥案。被告人何某、馮某、曾某、史某等四人利用有車一族急需用錢的心理,先後對蓬江區19名車主實施敲詐勒索,涉案金額達63萬元。

據警察機關偵查查實,被告人何某自2016年10月開始招攬馮某、曾某和史某成立深圳市某金融服務公司江門分公司,主要從事車輛抵押民間借貸業務,而該公司沒有開展信貸金融服務的資質。該公司以“低息、快捷、押證不押車”為幌子,招攬有貸款需求的被告人以自己所有的車輛作為抵押物從公司貸款,在簽訂借貸合約過程中,讓被害人接受在車輛上安裝GPS定位裝置、違約時公司可任意處置車輛、從中收取高額的拖車費、逾期費等違背常理的嚴苛的違約條款,之後以抵押車輛GPS信號異常、車輛出現在可疑地點、懷疑二次抵押、客戶電話無法接通、逾期還款等事宜肆意認定客戶違約,而且在未通知客戶的情況下,通過GPS確定客戶車輛位置,使用備用鑰匙將客戶車輛秘密開走,存放在其公司租用的特定停車場內。最後,又以扣留、變賣被害人車輛相威脅、逼迫被害人提前結清貸款,在還清本金的同時,強行收取高額的拖車費、高額罰息和提前結清費等多項雜費。

蓬江檢察院認為四被告無視國家法律,共同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的行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在庭審中,蓬江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四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由於案情重大,蓬江法院決定本案將擇日宣判。

據了解,去年以來蓬江法院把精心審理“套路貸”系列案件作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點,組成專業合議庭,實現專案專人專辦,創新“套路貸”案件辦理機制,及時召開專業法官會議加強會診研判。並定期組織審判團隊學習相關司法解釋、兩高兩部指導意見及最新掃黑除惡文件精神,確保及時掌握最新刑事司法政策,以辦鐵案、辦硬案為原則,嚴格把握辦案標準,找準法律適用點,確保打得準、打得穩。

(作者:黃海聲 鍾綺敏 丁潔 來源:中國法院網)

編輯:劉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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