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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愚昧和衝動給社會造成巨大危害”

34歲的朱小小(化名)曾販賣、運輸毒品45千克,所涉案件為江蘇鎮江建市以來數量最大的涉毒案。

2016年12月9日,她因販賣、運輸毒品罪,被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此後,她提出上訴,希望法院能考慮她的實際情況。

今年4月9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江蘇高院”)作出終審判決,對朱小小予以改判,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朱小小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江蘇高院經審理查明,朱小小確系家庭成員身患重病,以及4個未成年子女需要撫養等原因走上犯罪路線,其犯罪所得基本用於家人治病及家庭基本生活開支,並非用於個人享受揮霍,朱小小被警察機構扣押的4張銀行卡案發被查扣時已基本無存款。

“毒品犯罪的死刑適用,數量是基礎,情節更重要。”江蘇高院認為,朱小小所涉毒品雖然數量巨大,但鑒於其並非毒梟或職業毒販,且此前並非涉毒人員,亦無前科劣跡,歸案後能夠認罪悔罪,綜合考慮其犯罪動因、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事實情節,朱小小不屬於罪行極其嚴重,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從一開始抗拒,到逐步認罪悔罪,到一審判決死刑後的絕望,再到慢慢樹立起信心,以自己的悔過教育他人,最後終審改判,我們一直用心在教育感化著她。”鎮江市看守所副所長陳文霞說,不僅如此,朱小小寫下的7本日記、3萬多字,也記錄著她救贖的心路歷程。

朱小小是廣東省揭陽市人,2004年與丈夫朱歡結婚。婚後,兩人開了間小型網咖,雖然收入不高,但生活過得平淡而充實。10年間,他們有了4個孩子。

2014年5月,小網咖整頓關閉,家中最重要的經濟來源沒有了。

2014年7月21日,朱歡遭遇嚴重車禍,朱小小回憶道,丈夫全身都腫了,昏迷著躺在床上,全身插滿管子,“那天,我的整個世界都崩塌了”。

醫生告訴她,朱歡可能成為植物人,即便醒來,智力也相當於4歲孩子。治療期間,最高一天花銷6萬元。本就不富裕的家負債累累。

一個名叫陳建的男子來醫院探望時,對她說有賺錢機會可以介紹。10多天后,陳建打來電話,要她充當中間人幫忙買毒品,可以從中賺取7元/克的差價。

“當時滿腦子都是掙錢救老公,心裡還是蠻感激他。”在此之前,她找人借錢都被拒之門外。她也知道販毒違法,內心惶恐不安。每次拿到貨後,她甚至不敢多看,即刻脫手,讓親戚唐三運往外地。她也曾因害怕想過退出,但因為一直要用錢,她沒能拒絕。

2014年12月9日,她在醫院被警方帶走時,丈夫朱歡的補顱手術剛結束3天,仍意識模糊,她販毒獲利的8.7萬元所剩無幾。

“沒想過要害人,賺錢就是為了救丈夫。”起初,法律意識淡薄的她,不了解販毒的嚴重性,認為自己是受害者,是被上家拋棄的“棋子”。

在看守所,管教民警看出她思想上的轉變,一次次找她談心,鼓勵開導她悔罪學習。一次談話中,民警問她,知不知道有多少未成年人在吸毒,這給作為母親的朱小小“當頭棒喝”。

她曾看到,瘦到脫形的22歲吸毒女孩,同監室與她同齡的吸毒者反覆進出看守所,還有因為吸毒截肢保命的人。

“我感到慚愧,我的愚昧和衝動,給社會造成巨大危害,也毀了自己和家庭。”她說。

她寫了7本日記,並拜託民警,等自己被執行死刑後,轉給家人。她大女兒7歲,小女兒不足周歲。她計劃著提前寫好給孩子的信,讓孩子每年都能收到,直到18歲成年。

改判後,朱小小在寫給鎮江看守所的感謝信中說,“請放心,我不會讓你們失望的,我會以實際行動來回報社會、回報大家。”

通訊員 張慧 何志斌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李超 來源:中國青年報

2018年07月03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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