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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種抗癌藥半價入醫保 降價葯離患者還有多遠?

抗癌藥品在進入國家醫保目錄後,還需經歷省級掛網採購、醫院採購、醫生開藥等多個環節,才能到達患者手中。

文/時代財經 漆葉青

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平均降幅達56.7%。來源:視覺中國

談判室外,德國默克公司的兩位談判代表已經是第三次走出談判室了,他們神色緊張地彼此交流著,還不時撥通電話向對方請示著些什麼——這是9月15日央視跟蹤記錄的國家抗癌藥醫保準入談判的現場一景。

歷經3個多月的談判,談判結果當天塵埃落定。隨後10月1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公布結果,德國默克公司的西妥昔單抗注射液連同其他16種抗癌藥品最終被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藥品目錄」)乙類範圍,同時還公布了各個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

聽聞這個消息,來自浙江的一位黑色素瘤患者家屬向時代財經表達了他的喜悅,「這是個好消息,意味著抗癌藥價格又能降了。」據了解,上述17個談判藥品與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56.7%。

降價之下,鼎臣醫藥顧問中心負責人史立臣則表示出了他的擔心,他告訴時代財經,前兩次醫保談判之後,雖有39種藥品被納入醫保目錄,但不少藥品卻面臨著進了醫保,卻進不了醫院的尷尬,患者仍需自費全額購葯。

新葯納入醫保速度加快

根據國家醫保局的公示,本次納入藥品目錄的17個藥品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治療藥品,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種。

對比8月17日公布的2018年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範圍的18個藥品名單,除諾華生產的治療骨髓纖維化的新型靶向葯被剔除在名單之外,其他產品均成功談判降價。值得一提的是,17個產品中,有10個產品為2017年和2018年間在國內批準上市。

國家醫療保障局局長鬍靜林接受央視採訪時表示,這次納入目錄的抗癌藥都是近幾年新上市的藥品,專利的存續期還比較長,通過醫保對這些優質創新葯的戰略性購買,可以起到促進和推動醫藥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以研製更多更好的創新葯惠及廣大患者。

申萬巨集源研報則指出,今年5月剛上市的國產原研抗癌藥鹽酸安羅替尼膠囊被納入藥品目錄,加上去年醫保談判中恆瑞的阿帕替尼成功入選,可預期未來國家對優秀的國產抗癌新葯會進一步扶持,儘快將這些藥物納入醫保,實現快速放量。

在降價幅度上,以黑色素瘤用藥維莫非尼為例,上述黑色素瘤患者告訴時代財經,以往一盒54粒的維莫非尼售價約為11600元,而此次談判後按照112元/粒的醫保支付標準,一盒維莫非尼售價將降至6048元,降價幅度達48%。

至於默克公司此次入圍的藥品西妥昔單抗注射液,談判後的價格由4200元/支降至1295元/支,降幅高達69.2%。默克中國腫瘤事業部高級總監袁澤之表示,「我們應該是給了全球最低的一個價格。」

據測算,此次談判成功的17個藥品價格平均降幅為56.7%,降幅最大的是阿斯利康的甲磺酸奧希替尼片,規格為80mg/片的降幅達71.02%,同時,大部分進口葯談判後的支付標準低於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平均低36%。

對於此次國家談判達成的成果,史立臣表示,這17個藥品多數是外資企業生產,雖不少是在中國剛上市不久,但其實有些藥品在國外上市已久。即便如此,他還是認為,在全球範圍內處於專利期的藥品能降價30%以上,力度確實比較大。

以價換量將有多大放量?

據時代財經了解,此次醫保談判是第三次國家藥品價格談判,其根據為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多部門制定的《推進藥品價格改革的意見》,在此之前,中國啟動的前兩次國家談判共有39個談判品種納入國家醫保目錄,其中17個為抗癌藥,平均葯價降幅為57%。

平安證券研報告指出,此次醫保談判後藥品降幅較第二批談判的有所增大,較第一批的稍小,第二批36個藥品談判平均價格降幅44%,最大降幅70%,而第一批3個藥品平均降幅59%,最高降幅為67%。

此輪談判中,羅氏製藥治療黑色素瘤靶向藥物維莫非尼被列入藥品目錄,該葯於2017年3月通過優先審評,在中國獲批用於治療BRAFV600突變的晚期或不可切除的惡行黑色素瘤,是目前唯一一個被納入醫保目錄的治療黑色素瘤的創新葯,也成為繼曲妥朱單抗、利妥昔單抗、貝伐珠單抗、厄洛替尼之後,羅氏製藥第5款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腫瘤靶向藥物。

羅氏製藥相關負責人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表示,通過國家談判,將更多的抗腫瘤靶向藥物納入國家醫保目錄,體現了政府在推動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高藥品可及性、引導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不懈努力。秉持「先患者之需而行」的理念,羅氏製藥將繼續支持和配合國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切實降低腫瘤患者的負擔,讓更多中國黑色素瘤患者可以通過創新葯延長生命、提高生活品質,接受規範化的治療。

實際上,於葯企而言,以價換量是參與醫保談判的重要出發點,而從歷史經驗來看,價格談判對產品銷售有著直接影響。2016年吉非替尼、埃克替尼談判降價,2017年2月進入新版醫保目錄後,二者銷售額均出現快速增長,反觀當時的厄洛替尼並沒有選擇降價進入醫保,其銷售額出現了下滑。

此外,第二批共36個藥品談判成功,而平安證券則通過藥物綜合資料庫(Pharmaceutical DataBase,PDB),梳理了其中32個的銷售記錄,發現多數藥品的銷售量、銷售額從2017年四季度開始執行談判價格後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長,有26個藥品2018年第二季度的銷量同比增速達到100%以上,價格的下降帶動了量的高速增長。

其中,通過第二次葯價談判進入醫保目錄的曲妥朱單抗,由於大幅降價且醫保可報銷,使用人群急劇增加,今年一季度與去年四季度相比銷量增加164%,甚至在今年3月全國各地出現缺貨現象。

儘管生產商羅氏製藥當時通過採取「中國市場優先」 的措施保證曲妥朱單抗的供應,但鑒於前述狀況,此次談判降價後如何保障藥物持續供應,無可避免地成為了業界普遍關注的問題。

對此,羅氏製藥相關負責人表示,羅氏已對BRAF突變黑色素瘤在中國的發病率和臨床需求情況進行了研究和判斷,並將根據最新掌握的情況對佐博伏的配送進行優化調整,力求滿足BRAF突變黑色素瘤患者對於標準化靶向治療的需求。

「此輪醫保談判降價的放量效應目前還無法具體預計,而且由於具體細節情況的差別,藥品降價進醫保並不完全意味著銷量上漲,至於廠家對藥品的供應,在談判降價之前,廠家肯定會對自身產能情況進行評估,因而不必過分擔憂。」史立臣則分析指出。

降價進醫保只是第一步

然而,對於患者來說,降價葯何時能真正到達自己手中,才是他們最為關心的問題。根據以往情況,抗癌藥品在進入國家醫保目錄後,還需經歷省級掛網採購、醫院採購、醫生開藥等多個環節,才能到達患者手中。

為了回應輿論對抗癌藥入醫保的關切,10月11日,國家醫保局舉辦了成立以來的首場政策吹風會。國家醫保局醫療組牽頭人熊先軍表示,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加快指導地方執行落地,要求各地在10月底前將談判藥品按照支付標準在省級集中採購平台公開掛網,醫保部門要調整醫保資訊系統,確保11月底前開始執行。

中國醫院協會疾病與健康管理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周生來告訴時代財經,鑒於各地實際情況五花八門,可能從省級招標採購開始,各個城市落地情況、時間等可能就面臨比較大的差異。

另外,據財新報導,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熊先軍坦言,目前最大的擔憂在於年底前抗癌藥能否進入醫院。而這也是史立臣所的擔憂的,「前兩次醫保談判完成後,藥品價格降下來了,卻出現了醫院不願用、醫生不願開的尷尬情況,最終還是沒有惠及全部有需要的患者。」史立臣說。

就在8月前後,曾有多家媒體報導,治療多發性硬化症的藥物倍泰龍早在2017年7月就進入了國家醫保目錄,但在一年多後,倍泰龍在北京、內蒙古、甘肅、陝西、江蘇等省份被多數醫院拒之門外,且由於國家已將藥物納入醫保,慈善機構與葯企設立的部分患者援助項目也隨之暫停,無奈之下,患者只能去藥房全額自費購葯。

周生來分析指出,以往藥品進醫院主要涉及兩種情況,一是部分藥品醫院已經用了,但沒有進入國家醫保目錄,患者只能自費;另外就是藥品已被納入醫保目錄,但地方招標採購沒被選中,醫院自然無法使用。

按照10日發布的通知,國家醫保局明確,各省(區、市)醫療保險主管部門不得將談判藥品調出目錄,也不得調整限定支付範圍,同時,目前未實現城鄉居民醫保整合的統籌地區,也要按規定及時將這些藥品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範圍。

不過,史立臣強調,國家醫保局解決的只是前端的問題,後端醫院用不用根本不是政策能夠完全解決的問題,「藥品進醫院的過程繁雜,需要打通院長、藥劑科主任、科室主任、葯事委員會等多層關係,這種長期形成的痼疾跟國家政策關係不大。」

葯佔比也成「攔路虎」

除了進入醫保後的葯難進醫院這隻「攔路虎」外,史立臣表示,這些藥品甚至還面臨即便進了醫院,醫生也不願開的尷尬境地,這其中醫生主要受到了葯佔比管控的壓力。

所謂葯佔比,指的是藥品費用佔總費用的比例,而國家一直將降低葯佔比作為醫療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2015年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力爭在2017年將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葯佔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

抗癌藥、罕見葯等即便經歷過醫保降價後費用依然高昂,患者又需要長年服用,醫生每開出一盒葯,葯佔比便在無形之中上升。在深化醫改的背景之下,醫院、醫生不得不慎之又慎地對待葯佔比。

「目前,這些問題都已經爆發出來了,但並沒有得到解決。」對此,史立臣認為,從醫院性質而言,它屬於公立醫療機構,這是一個大前提,因而對於這些已經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藥品,可要求醫院無條件採購。

至於葯佔比,不少專家建議,可將所有門診特殊疾病和罕見病用藥,剔除葯佔比考核。目前已有地方這樣規定。據媒體報導,天津、海南、寧夏等22個省份明確國家談判藥品不納入葯佔比或單獨核算要求。但在全國範圍內,尚無相關舉措。

實際上,降低葯佔比的思路無非兩個思路——加「分母」、減「分子」。如果作為藥品收入的「分子」不變,而擴大檢查費用、服務收費等「分母」,這樣葯佔比同樣也能降下來,但這種類似「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非但無法減輕百姓的就醫負擔,反而增加看病費用。

因而,北京大學藥學院葯事管理與臨床與臨床藥學系主任史錄文指出,國家應從巨集觀調控層面完善藥品的供應保障,在同一個臨床路徑管理下,若一藥品該用,葯佔比高些也可接受,若藥品不該用,哪怕比例低,也絕對不能用,實現精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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