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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軍士官當“主播” 開影片欄目喊冤揭秘

海外網2月18日電台灣“海軍陸戰隊”一名楊姓上士被控於2018年3月出手毆打原輔導員,被高雄橋頭地院依犯“暴力上官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罰金新台幣9萬元(人民幣約2萬元),可上訴。這名上士自1月31日開始當起類似“主播”的角色,在Youtube上開了一個名為“國軍好棒棒”的頻道,除為自己喊冤並控訴部隊內幕外,也對網絡上有關部隊的負面資訊進行解說。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這名楊姓上士目前服役於“海軍陸戰隊”“登陸戰車大隊”某中隊,根據法院判決資料,他被控2018年3月遇到來巡察的郭姓上尉,因先前糾葛心有不滿,涉嫌出拳毆打郭姓上尉後腦杓、腳踹尾椎等,導致其頭部外傷及背部鈍挫傷。早前,楊姓上士2015年也曾對部隊其他長官涉嫌恐嚇,高雄地檢署處緩起訴確定。

楊姓上士否認出手打人,但不為法院采信。這次他通過自己開設的影片堅稱自己被冤枉,同時說明了此案所涉多年前的一件申訴案,大意是他外散宿未準假,造成他在部隊沒用餐,申訴卻未獲受理,並在他主播的頻道裡多次談及此事。

影片中,這名上士穿著迷彩軍服,對著鏡頭自稱是職業軍人,並且匆忙亮了軍人身份證。他在頻道設立之初表示,頻道名稱叫做“國軍好棒棒”,目的是研究法規。截至目前,該頻道有5條影片,9名訂閱者,累計播放量六百餘次,評論只有一條,且來自一名電台記者。他說:“一直以來我熱愛我的部門,但6年前我經歷過一段黑暗時期,持續到現在沒截止,當時的隊長、輔導長與士官長,不知是意外還是串通好,我感受到滿滿惡意被陷害,將三條大罪壓在我頭上,要我認罪。”

面對官兵開頻道控訴部隊一事,台灣“陸戰隊”啞口無言。相關官員說,由於這名上士在鏡頭前穿著的軍服並不是百分百標準的軍裝,且談及的軍中事務也未涉及泄違密,未違反規定。但由於該上士已被判刑,“陸戰隊”會依程式進行人事評議。(海外網 朱惠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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