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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納入廣東高中學考,最遲從明年秋入學新生開始實施

新京報快訊(記者 蘇季)8月2日,廣東省教育廳下發了《關於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等科目學業水準考試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意見》)。根據《意見》,各地從2018或2019年秋季入學新生開始組織考試試點,最遲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新生開始正式實施體育與健康等科目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

四個科目被列入普通高中學考

根據《意見》,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四個科目被列入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

《意見》要求,具有普通高中學籍的在校學生和申請普通高中同等學力的人員均應參加體育與健康等科目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因病、殘等確不能參加或不能按時參加體育與健康等科目技能測試的考生,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可視病、殘程度,申請免考或緩考。

廣東省教育廳表示,體育與健康等科目考試內容範圍為《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規定的必修模塊的內容和選擇性必修模塊中任意1-2個模塊內容,以模塊內容要求和學業質量水準要求為基準,由各地市自行確定。

成績由過程評價和專項測試組成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等科目學業水準考試為合格性考試。考試成績由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專項測試成績組成。所有科目最終得分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現。

其中,過程性評價由任課教師根據平時在教學中觀察學生的有關表現結合考試評價進行,每學期告知學生一次。終結性專項技能測試根據評分標準及細則,由考官根據學生的筆試(或機試)及實地操作情況,進行評分。有條件的科目可當場通知考生成績及扣分原因,學生確認後簽名。

在考試時間和時長安排上,過程性評價根據課程的進度確定,一般在平時進行。終結性專項技能測試既可集中考試也可分散考試。原則上,體育與健康在普通高中3年每學年進行一次《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在高三年級還須進行技能測試;藝術(或音樂、美術)科目不早於第3學期不遲於第5學期考試;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不早於第2學期不遲於第4學期考試。具體時間由各市根據課程教學進度統籌安排。體育與健康等科目的考試時長由各市根據各科目的特點和本地實際自行確定。

運動技能測試項目6選2

根據《意見》,體育與健康科目採用“運動參與+體質健康測試+運動技能測試”方式進行。

在體質健康測試方面,測試項目為《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所列項目,每學年1次,採用統一的測試方法。通過集中測試、集中體檢或體質達標運動會等方式,對學生體質健康狀況進行測試。測試成績評定不合格者,在本學年度準予補測1次,補測仍不合格,則學年成績為不合格。

在運動技能測試方面,在田徑、游泳、體操(健美操)、球類(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武術、跳繩等6大類運動項目中選擇2項,考試項目必須是運動項目的核心技能。

藝術技能主要考察學生實際能力

藝術(或音樂、美術)科目採用“過程性評價+必修課程測試+專項藝術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

其中,必修課程測試採用筆試或計算機測試,主要用於藝術鑒賞或基礎理論等知識類的測試。考查學生對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及在藝術鑒賞、審美感知和文化理解方面的能力。主要考察必修模塊的內容。

專項藝術技能測試是自主選修模塊測試,在課程學習結束後,對學生進行1-2項藝術技能實踐考核。音樂科目為歌唱(含合唱)、演奏(含合奏)、舞蹈表演(含群舞)、戲劇表演(含集體表演)、音樂基礎理論和視唱練耳中的1-2項技能。美術科目為繪畫、中國書畫、雕塑、設計、工藝和現代媒體藝術中的1-2項技能。以學生實際能力測試為主,著重考查學生實踐活動中的藝術表現(表演)和創意實踐方面的能力和特長。

另外,信息技術科目考試內容為《普通高中信息技術課程標準(2017年版)》必修模塊的全部內容。考試分基礎知識測試和操作能力評定兩部分。可以採用紙筆測試、上機測試、過程性評價等多種評價方式。通用技術科目考試形式分為筆試(或機試)和實操測試兩種。

新京報記者 蘇季 編輯 潘燦 校對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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