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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藥集團再審申請被駁回 紅罐包裝加多寶王老吉共享

  廣藥集團再審申請被駁回 “紅罐包裝”終歸加多寶王老吉共享

  每經記者 方京玉    每經編輯 陳俊傑    

  上周五(9月7日),加多寶集團通過官網公布了與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藥集團)關於“紅罐包裝裝潢案件”糾紛的最新進展。最高人民法院稱,由於廣藥集團的再審申請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相關條例規定的應當再審情形,因此駁回廣藥集團的再審申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廣藥集團與加多寶集團關於涼茶招牌“紅罐包裝”歸屬權的糾紛開始於2012年。彼時廣藥集團與加多寶集團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均主張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的權益。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廣藥集團與加多寶集團共同享有紅罐包裝權益。隨後,廣藥集團提交再次審理申請。而此次該申請被駁回,也意味著這場進行了數年之久的包裝紛爭告一段落。“紅罐包裝”由加多寶集團、廣藥集團共享。

  加多寶、王老吉共享“紅罐包裝”

  此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就“紅罐包裝”糾紛一案作出的一審判決顯示,“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享有者應為廣藥集團,法院判令加多寶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5億元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餘元。加多寶集團敗訴後,產品包裝由紅罐改為金罐。

  但是在該案件二審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後,判決結果出現逆轉。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對涉案“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貢獻,雙方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於今年7月31日出具的相關《民事裁定書》內容顯示,廣藥集團於二審判決後提起再審申請,稱“王老吉涼茶”特有的包裝裝潢權益歸屬於廣藥集團,加多寶集團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與知名商品“王老吉涼茶”特有的包裝裝潢近似的包裝裝潢行為構成了不正當競爭,依法應當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廣藥集團認為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改判雙方共同享有特有包裝裝潢,不但沒有起到定紛止爭的作用,反而引起不良的示範效應,嚴重破壞我國商標許可制度,因此廣藥集團依照《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申請再審,請求依法撤銷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

  而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廣藥集團的再審申請對關鍵問題進行審查後表示,廣藥集團的再審申請不符合其依據的《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規定的再審情形,故駁回再審申請。

  加多寶已重啟紅罐上市計劃

  今年6月15日,加多寶宣布重啟紅罐涼茶上市。“奮戰45天,做到有涼茶的地方,必須有加多寶,有加多寶的地方必須有紅罐與金罐,全面引爆加多寶旺季銷售,實現今年銷售兩位數增長任務,實現銷量與利潤雙豐收。”宣布重啟紅罐上市同時,加多寶集團總裁李春林在給員工的《動員令》中如此表示。

  在加多寶集團躊躇滿志準備大打“翻身仗”之際,今年7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就加多寶集團與廣藥集團“王老吉”注冊商標糾紛一案,一審判決加多寶集團相關公司賠償廣藥集團相關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4.41億元。

  此次,廣藥集團關於紅罐包裝糾紛再審申請被駁回無疑讓加多寶集團在與廣藥集團多年的“拉鋸戰”中暫時扳回一局。加多寶集團在9月7日的公告中表示:“加多寶擁有紅罐裝潢權益無可爭辯,加多寶尊重最高法院判決結果,會本著相互理解、合理避讓的精神,善意履行判決,秉持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

  當日晚間,《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裁定書相關情況致電廣藥集團有關人士,但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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