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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美軍四等人的衝鋒槍,雷興M50為什麽沒能成功上位

早先狗子在寫那篇《從沒跳過傘的傘降部隊,二戰美國海軍陸戰隊空降兵連排級配置裝備》時,談到了陸戰隊的空降兵有裝備過M55雷興衝鋒槍。當時有小夥伴私信我,希望我說說這把衝鋒槍的故事,所以借這篇和大家聊聊。

首先雷興衝鋒槍出自瑞典裔美國發明家尤金·古斯塔夫·雷興之手,它曾經和槍械大佬約翰·摩西·勃朗寧一同在柯爾特公司共事過(其實是跟著勃朗寧乾),而且勃朗寧在設計M1911手槍的時候,雷興也參與了研發工作,他一輩子擁有超過60項槍支專利,也是七個被美軍採用的槍械設計師之一。除了設計師這個身份,它還是個專業射手,尤其在半自動手槍戰術裝填上有點東西。

可能是這廝他爹死的早,自己小時候又乾過牛仔,所以內心非常狂野。1925年,他因為非法向黑幫提供手槍和消音器而被入獄15個月。到1938年,雷興開始設計衝鋒槍,到1940年,他和H&R軍火公司達成協議,後者開始向軍警市場銷售之雷興的衝鋒槍,也就是後來的M50。

當時美國尚未參戰,但40年的局勢讓美軍還是感覺火燒屁股。因此到1941年11月,美國陸軍在本寧堡對雷興50和湯姆遜M1928A1衝鋒槍進行了測試,但經過3500發子彈射擊後,雷興出現了供彈問題和槍機故障,所以賣給陸軍這條路就涼了。

(M55是折疊托,主要給傘兵用)

但正如同約翰遜半自動步槍的命運一樣,陸軍不要的東西一般都會被海軍陸戰隊採購...所以雷興就這麽鬼使神差的在四等人手裡復活。

雷興M50和湯姆遜一樣採用.45ACP手槍彈,而且也採用了類似的布裡希斜面延遲開鎖的半自由槍機。或許是考慮到.45ACP的後坐較大,直接採用自由槍機會導致槍機質量太重或者射速太高。

但不同點在於,雷興採用了閉膛待擊,這或許是考慮到雷興在設計時考慮到了民用/警用需求,因此採用了這更為精準的設計。同樣的,也正因為這把槍在設計之初就沒考慮到軍需,所以後面出的一堆么蛾子都和這個有關。

比方說拆卸非常的不方便,得把整個木托和金屬槍身分離。這個對於民用槍而言無所謂,但在戰場上不但麻煩,還容易弄丟螺絲。而且拆卸得用到螺絲刀和銷釘錘,這在戰場上是匪夷所思的。雙排單進的彈匣對泥汙敏感,而且衝壓彈匣供彈口非常脆,沒有特地加強,磕碰之後更容易出現供彈問題。

雷興的優點也很明顯。由於閉膛待擊的關係,除了精度高之外,擊發的時候也只有擊錘和擊針運動,因此震動很小,可控性更高。布裡希式的延遲閉鎖雖然用處不大,但確實對減輕槍機質量有好處,這樣一來雷興在自動射擊時更穩。採用大量衝壓件之後讓雷興的成本較低(1941年雷興50美元,湯姆遜M1928A1要225美元,但也算貴了...)

再扯一下雷興比較有趣的設計,它的拉機柄在前護木下方的凹槽內,這樣的好處是槍身沒有個凸出的勞什子,方便攜帶,但缺點是如果射手手欠把指頭伸進去的話,這隨動的拉機柄會讓你這輩子都不會手欠了。

綜上我們能發現,雷興其實不是一把糟糕的衝鋒槍,甚至在二戰結束之後,不少美國條子還裝備這貨好長時間

但問題就在於,無論是複雜的布裡希閉鎖還是糟糕的勤務性,亦或者是可靠性差的1B的彈匣,都不適合作為軍用武器使用。尤其是在太平洋泥坑裡打滾的四等人飽受這批槍可靠性和勤務性之苦,所以最後陸戰隊用M1卡賓替換了M50雷興(湯姆遜還是貴),再後來,等M3黃油槍量產之後,就更沒雷興什麽事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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