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抑鬱症、精神分裂症正確換藥停葯指南,全在這裡了!

很多精神疾病複發患者,比如抑鬱症、焦慮症、精神分裂症,存在隨意停葯或私自換藥的行為。患者及家屬私自換藥常見的情況有以下幾點:

認為別的精神病患者療效好,就想換成其所服的葯;

家屬或患者圖省心省事,而換成長效針劑或片劑;

嫌原來所服的葯太貴想換成廉價葯;

原來所服的葯一時買不到而換成其它葯;

出現藥物反應慌了手腳而換藥。

殊不知精神病複發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由於患者隨意更換藥物而導致的。為了更好的治療精神病,我們必須對「換藥、停葯」有深刻的認識。

為什麼不能隨便換藥?

因為精神類藥物隨意換藥後,容易引發上一種藥物的撤葯綜合征。比如氯氮平、氯丙嗪等低效價、高劑量的抗精神病藥物不宜驟停,否則就容易出現撤葯綜合征。

而隨意撤葯會引起以下三種情況:

抗膽鹼能反跳

抗膽鹼能藥物或抗膽鹼能作用強的抗精神病藥物快速撤除所致。

主要表現為失眠、噁心、嘔吐、出汗等癥狀,癥狀大多輕微,嚴重者可以出現譫妄,一般持續不超過兩周。

運動障礙、焦慮激越

突然撤葯後多巴胺功能反跳性增強所致。

主要表現為口唇舌、下頜、軀體不自主的或刻板的運動,睡眠時消失,焦慮緊張時加重。有的出現焦慮、軀體不適感和激越行為。

超敏性精神障礙

長期抗精神病葯治療中斷後,精神病陽性癥狀的惡化或複發,其機制可能是抗精神病藥引起多巴胺D2受體超敏。

主要表現為即使繼續用抗精神病藥物,複發率仍增加;抗精神病葯的耐受性增加,增量無明顯副作用,且病情仍惡化;減量後出現新的或更重的精神病性癥狀等。

什麼情況下可以換藥或撤葯?

服用精神類藥物,難免會出現一些不良反應。那麼對於這些不良反應,總的處理原則是:如果病情控制良好,首先考慮的是適當減少劑量或合用對抗藥物。

只有在減量或使用對抗藥物均不能解決問題、患者難以忍受時才應該考慮停葯並換藥。

對於某些急性、危害的不良反應則需要立即停葯或換藥,並給予相應對症處理。

精神類藥物的換藥方法都有哪些呢?

驟停原葯換藥法

適用於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時,如惡性綜合征、嚴重過敏、嚴重肝細胞壞死、粒細胞缺乏等。此法易於出現療效空檔致複發或撤葯綜合征,應該在住院時進行。

快速停原葯加新葯

兩葯重疊時間短,適用於撤葯反應不明顯的藥物。

緩減原葯,緩加新葯

這是臨床上最常用的換藥方法,兩葯重疊時間視服藥的種類和劑量而定,一般2周左右。此法可減少撤葯反應及癥狀復燃,但可能增加合用的不良反應。

臨床上一般多採用緩慢遞減方法,使藥物作用的受體功能恢復有一個適應過程。這樣可以減少撤葯反應,也可減少病情複發。

其實,精神科醫生在選擇藥物時,即要熟悉各類藥物的特性,又要結合患者的病種和個體特點,觀察他們對藥物的敏感性。結合患者既往服藥史,顯效的快慢,來決定用藥。

當一種藥物無效,更換另一種藥物時,即要考慮是否劑量足夠,又要考慮維持時間是否足夠。劑量不足和過早換藥是治療過程中最易發生的錯誤。每個精神病患者都有適合自己病種病情應吃的藥物,這是由疾病的性質所決定的。

另外,每個患者的體質,藥物耐受性也不相同,即使有同一種癥狀,有人服某種藥物效果好,而另一個患者卻無效甚至會出現不良反應。所以,換不換藥,換什麼葯、什麼時候換,還是應聽醫生的。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