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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物品交易平台藏陷阱 買家、賣家都可能被坑

  二手交易平台藏陷阱 買家、賣家都可能被坑

  來源:科技日報

  行業觀察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二手物品交易的跳蚤市場從線下轉移到了線上。然而,看似雙贏的交易方式背後卻隱藏了不少“坑”:賣家故意引導買家脫離平台交易實施詐騙,買家收貨之後找借口向賣家惡意砍價……究竟是買賣雙方誠意不夠、還是平台本身存有漏洞?二手交易平台又有哪些陷阱需要警惕?

  現狀:網上二手交易問題多多

  不少人在二手交易中有著不愉快的經歷,快速增長的網上二手交易也問題多多。

  汕頭大學學生小余在趕集網上看到,原價2000多元的捷安特自行車只賣400多元,賣家還是“發燒友”,小余興奮不已。

  “發燒友賣的貨肯定沒錯。”小余說,他確認了照片中車架上的品牌名後就果斷地買了下來。可高興沒幾天,自行車腳蹬就壞了。修車店的老闆告訴小余:“這個車只有車架是這個品牌的,其他配件都被換成了不值錢的。”

  “這個‘發燒友’賣家可能是假的。”網購達人小袁告訴記者,“自我包裝”是二手交易平台賣家的慣用方式。在商品描述欄中寫自我介紹時,賣家通常會把自己包裝成“發燒友”“旅遊愛好者”“大學生”等良好形象,這樣在賣二手貨時就更容易取信於人。

  不僅買家可能被坑,賣家也有被騙的風險。西安某高校學生小九將一條碼數偏大的裙子掛在二手交易平台“閑魚”上售賣,一名買家看到後提出了“用同款小一碼的裙子換”的建議,約定同時發貨。幾天后,對方收到了裙子並簽收,但小九卻發現對方一直“按兵不動”,遲遲不發貨。最後小九找到買家電話,將相關法律法規告訴對方,對方這才同意將裙子寄回。

  套路:以次充好、吞吃押金、惡意砍價

  經調查發現,二手交易平台交易套路頗多:

  第一,以次充好,偷換配件。廈門工學院學生小劉曾在閑魚上購買了一個充電寶,商品描述和充電寶機身上寫的都是2萬毫安。但使用後小劉發現,這個充電寶給手機僅充一次電就會“精疲力盡”,還不如舍友5000毫安的充電寶電量足。小劉總結認為,二手交易平台上的手機、單車、充電寶等產品具有“外觀迷惑性”,很多都是“看上去很美,一用就上當”。閑魚客服對記者說,只要商家賣的不是違禁品,就可以在平台上發布。

  第二,轉場交易,吞吃押金。記者調查到,一些受訪者被騙後面臨申訴難,不少是由於交易脫離了原本的平台。安徽阜陽某中學的小張在轉轉上看到一部價值900元的小米手機,賣家說自己急需用錢,價格可降至800元,前提是小張要先用微信轉账400元當作“預付款”,余款等貨到結清。小張轉账後,卻遲遲沒有收到手機。

  第三,貨物到手再砍價。廣東的石先生就有被買家惡意砍價的經歷,他曾在轉轉上以150元的價格售賣一部手機,一名買家很快就下單,並付錢到交易平台。但買家收到貨後,卻以手機內部防水標簽變紅為由,要求石先生退還80元。石先生很不滿意,因為他的手機根本就沒有進過水,便向客服申請仲裁,客服回復稱要兩人自行協商解決。苦於沒有留存證據,石先生和買家僵持一周後,無奈同意了買家的請求。

  “我查了他的買賣記錄,發現買家是個手機販子,挑毛病把我150元的手機砍到70元錢,又轉手200多元賣了出去。”石先生說。

  建議:完善買賣雙方信譽評價體系

  中國人民大學世界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賴明明認為,二手市場具有“檸檬市場”特點,即資訊不對稱,產品的賣方對產品的品質擁有比買方更多的資訊,這導致交易中容易出現欺詐行為。

  “二手交易平台對商品的真假負有相應審查義務及法律責任。”賴明明認為,真正合理可行的做法是,交易平台與二手商品售賣方共同擔責,當出現販賣假貨等情況時,交易售賣方擔主要責任、平台擔次要責任,具體分責比率可進一步商榷。

  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說,無論買家和賣家,當權益受到損害時,都可以先和交易對象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平台投訴,之後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消費者組織投訴,或者提起法律訴訟。邱寶昌表示,正在立法進程中的電子商務法有望進一步規範線上二手交易市場,強化平台經營者的責任,更好地保障交易雙方的權益。(據新華社)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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