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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否》原著“被朱曼娘相中”的余嫣紅:她,死於“品行不端”

文|公子逸

余嫣紅的死,是天大的醜事。

上不可告天地,下不能告至親。

她死後,無牌無位無陵,亦無人吊唁。她是余家的汙點,余家人死死捂住了這件事,因為這件事一旦被外人得知,那麽整個余府女人的名聲就毀了。

不管是出嫁的余嫣然還是沒有出嫁的余家姑娘,都會受到影響。

這也是為什麽盛明蘭離齊衡要多遠有多遠的原因,因為一個女人的名聲一旦毀了,在古代那是要被浸豬籠的。

當然,即使在現代,余嫣紅做的這件事,女人也絕不能做。不是我思想迂腐,而是基於兩點:

其一,做人的底線。

永遠不要因為別人做錯了事,自己也去做錯事。即使上天不公,即使婚姻不順,也要保持做人的底線,因為那是你的人品。

其二,這件事受益的大多是男人,而吃苦的則大多是女人。

余嫣紅死了,而那個男人卻還好好地活著。他不會記得余嫣紅,更不會可憐她,他提起她,最多也不過是罵一句“晦氣”而已。

余嫣紅,是朱曼娘相中的主母。

朱曼娘為什麽相中了她呢?

因為朱曼娘知道余嫣紅,是一個悍妻、惡妻。

顧廷燁對朱曼娘更多的不是恨,而是怕。他是真的怕,朱曼娘就是常嬤嬤嘴裡的蜘蛛精,千般面孔,能哭會騙,不論多難的事,只要朱曼娘想辦,就沒有辦不成的。

朱曼娘口口聲聲地說,不在乎身份地位,只想要陪在顧廷燁身邊。於是,顧廷燁千般打聽,找了京城裡素有賢淑慧靜之美稱的余嫣然。

可是,朱曼娘卻到余家把這門親事攪了。

因為,她沒相中余嫣然這個主母。如果主母品貌出眾,賢良淑德,一下子得到了顧廷燁的青睞,哪裡還有她的位置。

她要的不是一個好主母,而是一個惡主母,最好整天跟顧廷燁吵架,然後把顧廷燁徹底推到她的身邊。

她相中了余嫣紅。

余嫣紅身份沒有余嫣然尊貴,余嫣然是余家的嫡長女。而余嫣紅只是一個繼室所出的次女。而這個繼室還是小妾生的庶女。

余嫣然自小養在余閣老夫婦膝下,在京城素有賢惠貞靜的美名。而余嫣紅被妾室所出的庶女養大,從小嬌生慣養,還蠻橫霸道。

事實也果然如朱曼娘所料的那樣,余嫣紅進府後在顧府眾人的挑唆下,力圖改造浪蕩子顧廷燁,發賣了他的通房,逼著他讀書練武,還把來找顧廷燁的友人趕走。

很潑辣,很彪悍。

其實,余嫣紅的這些行為雖然魯莽,但並沒有什麽錯。可那時候的顧廷燁正值叛逆期,兩個人天天爭吵,似乎要把這一輩子的架都吵完。

兩個人之間,本就沒有什麽夫妻情分,隨著這天天的爭吵,感情更是越來越淡漠。

再加上一個滿腹心計的朱曼娘。朱曼娘故意透露了自己的行蹤,還說了很多難聽的話,她就是要讓余嫣紅去打殺她,好博取顧廷燁的同情,讓顧廷燁和余嫣紅反目成仇。

其實,所有的白蓮花,都需要有一個彪悍的正妻做襯托。如果正妻不彪悍,如何襯托她的嬌弱。林噙霜,因為王若弗的彪悍,顯得柔弱不能自理,而朱曼娘也因余嫣紅的彪悍,越發可悲可憐。

當然最重要還是需要一個充當正義角色的男人。一個糊塗到寵妾滅妻的男人。

不得不說,那時候的顧廷燁是糊塗的。這也是顧廷燁自始至終不那麽恨余嫣紅的原因之一,在這段婚姻裡,他也有不當之處。

余嫣紅果然彪悍地去打殺了朱曼娘,而結果也正如朱曼娘預期的那樣,余嫣紅和顧廷燁反目成仇。

一直到顧廷燁遇到了盛明蘭,盛明蘭點出了朱曼娘去余家鬧的不合理。顧廷燁才開始懷疑,才開始查證,結果真相竟是那樣殘酷,跟朱曼娘有關的一切都是騙局。

他心頭一片冰涼,回家又跟顧老侯爺吵了一架,終究是萬念俱灰,遠走他鄉。

顧廷燁走後,老侯爺顧偃開到處找他,找到他之後,送出的第一封信就是余嫣紅懷孕了。

顧廷燁趕到家中,卻告訴老父:“嫣紅肚子裡的孩兒,大約也姓顧,但不是我的。”

余嫣紅在丈夫顧廷燁走後沒多久,就跟顧廷炳在一起了。顧廷炳並不愛她,而僅僅是看上了她豐厚的嫁妝。

余嫣紅的父親余大人在余嫣紅死後,曾經說過這樣的話:“如果是嫣然,豈會才冷落了幾個月就不守婦道”。

余嫣紅和顧廷燁的婚姻,一開始最錯的是糊塗的顧廷燁,他被朱曼娘蒙蔽,沒能跟妻子好好過日子。可是,到最後錯處最大的是余嫣紅,她品行不端。

為人妻,最怕品行不端。

余嫣紅在跟顧廷燁的這段婚姻中有委屈嗎?

有。

她嫁給顧廷燁,原本也是要跟顧廷燁好好過日子的。古代女人三從四德,余嫣紅之所以敢跟顧廷燁叫板,很大的原因不是她性格潑辣,而是顧家眾人的挑唆。

顧廷煜在跟顧廷燁攤牌的時候,曾經說過這樣的話:“余家弟妹為什麽進門才三日就和二弟鬧起來了?是有人勤快地通傳消息罷了。他們又為什麽愈鬧愈厲害?是有人給她撐腰仗勢罷了。”

當時的顧廷燁在顧家是護不住自己的妻子的。即使後來的盛明蘭也不是他護住的,而是盛明蘭自身的本事就過硬。

顧家對於顧廷燁來說,就是一個虎狼窩,可對於余嫣紅來說,又何嘗不是。

可那時候的顧廷燁隻信朱曼娘,為了朱曼娘跟自己的妻子反目成仇。

余嫣紅在顧家過得並不好,她心裡有有怨氣,是一種必然。可不管顧廷燁做的多不好,都不能成為余嫣紅品行不端的理由。

要知道,一個人品行不端,大多跟旁人無關,不過是她本身就是那種人罷了。

顧廷燁僅僅離開幾個月而已,余嫣紅就做了這樣的錯事。更可怕的是,她到死都沒有覺得後悔,而只是想把這件事醜事捂住,甚至是想把錯處都落在顧廷燁身上。

立身不正,於是鬼怪可近身。

余嫣紅做了這樣的錯事,受傷害最大的是顧廷燁。但是,顧廷燁卻從未想過,要余嫣紅以命相償。

要了余嫣紅命的,不是顧廷燁,不是朱曼娘,而是她自己。

顧廷燁遠走他鄉後,朱曼娘時時盯著余嫣紅的舉動。她發現了余嫣紅的醜事,並且用計謀讓顧家人也知道了余嫣紅的醜事。

她只有一個目的,讓余嫣紅跟顧廷燁再無可能。

顧廷燁果然對余嫣紅心灰意冷,可朱曼娘卻並不肯罷休。

那日,一朝事發,余嫣紅又驚又怕地等待著對自己的處置,朱曼娘買通了顧廷燁之前身邊的長隨,讓他告訴余嫣紅,如果余嫣紅沒了這個孩子,待事情平息後,顧廷燁願意跟她和離。

這個誘餌太大了。顧廷燁本來名聲就不好,如果過去了這件事再和離,人們只會認為這都是顧廷燁的錯。

於是,余嫣紅派人去抓了藥,她怕效果不好,還一氣吃了兩副,孩子是沒了,她也送了性命。

余嫣紅其實有很多次活命的可能,如果她沒有品行不端,那麽朱曼娘根本鑽不了她的空子。

如果她不是太想把錯處落在顧廷燁身上,她也不會那麽著急地吃了那麽多的藥。

立身正,鬼怪不可近身。

立身不正,鬼怪可近身。而余嫣紅終因自己的品行不端,心術不正,害了自己。

不得不說的那個男人:顧廷炳。

余嫣紅的孩子是顧廷炳的。

顧廷炳為什麽有這麽大的膽子,做這樣的事。

其一,為了銀子。

余嫣紅嫁給顧廷燁的時候,帶來了豐厚的陪嫁。顧廷燁出走後,顧廷炳便盯上了余嫣紅的嫁妝,對余嫣紅百般討好。

如果余嫣紅品行端正,顧廷炳也不會得手,可偏偏余嫣紅品行不端。

再次強調,不要覺得做錯了事也關係。你一定要知道,人一旦立身不正,太容易讓別人鑽空子了。

其二,在顧偃開的管理和小秦氏的縱容下,顧家就是汙糟的泥潭。

顧廷炳欺負顧廷燁不是這一次,而是很多次。並且每一次,顧偃開都糊塗地冤枉顧廷燁。

顧廷燁在顧家唯一能依靠的就是顧偃開,而顧偃開卻從不信他。顧廷燁無人依仗,自然只能是受委屈的那個。

顧廷燁走了,顧廷炳在這樣的環境下,自然敢去找余嫣紅。而事實也正如顧廷炳以為的那樣,顧偃開果然沒有處置他。

余嫣紅死後,顧廷炳依舊逍遙自在。沒有人任何人去追究他的責任。錯處在余嫣紅身上,死的還是余嫣紅,而最後得了一大筆銀子的是顧廷炳。

女人的守住底線,不為任何人,而是為自己。

我上大學的時候,很喜歡讀胡適。

他說過很出名的一句話:“容忍高於自由”。

我那時候年輕,並不很懂這句話的意義。可等到我不斷長大,不斷地經歷世事,我才真正了理解了這句話的深意。

人人都想要自由,人身的自由,思想的自由。

我們覺得,若為了自由,為了自己高興,什麽都是可以拋棄的。

可並不是這樣的。

所有的自由,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容忍之上的。而所有的你高興,也需要建立在不違背底線的基礎之上。

而為人妻,品行端正就是底線。

守住這個底線,不是我們過了千百年還如此迂腐,而是你只有守住了這個底線,才有更多更好的選擇權。

你要首先是個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人,你才有資格去追求更好的自由,更好的生活,你也才能更接近你想要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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