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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釁男子遭暴打,“熊”到底該不該被打?

胡輝 時評作者

27日上午11點,四川遂寧男孩郭心桓(化名)在回家的16路公車上,用腳踢了21歲的同車男青年郭某天(兩人素不相識)的手背3下。郭某天暴起,一把提起他,將他由半空摜在地板上,又用腳狠狠地踩了他的頭3下。(4月28日《重慶晚報》)

因為在公車上連踢男子三腳,7歲男孩郭心桓受到了重摔並踩踏。可以想象,這位調皮的小男孩受到的不只身體的傷害,還有心靈的重創。然而,他的遭遇不但沒有得到網友同情,還被稱為“熊孩子”的代表,“你不管孩子有人替你管”的典型。

其實,這樣調皮的孩子我們並不少見。7歲的孩子,調皮、活潑本是尋常事,只是他遇到了過於暴躁的人。在這一起事件裡,最該譴責的無疑是打人者,而不是孩子。作為一名成年人,我們應該有起碼的自控力,不應該和一個7歲男孩一般見識。更何況即便是同齡人,這種用武力解決的方式也應該為人所不齒。因此,打人者必然應該被譴責。只是透過這一起事件,我們卻不能忽視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我們來回看一下事件發生的一瞬間。打人男子先試圖和孩子說了幾句話,小男孩才用腳踢這名男子,然後就是這男子迅雷一般的摔打。男子和小孩說了什麽呢?我們可以試想,要麽是警告他不要再調皮了,要麽就如這名男子所說他是勸孩子坐到身邊。在第一種情況下,這名孩子應該收斂;在第二種情況下,這孩子應該領情。然而,這名孩子卻選擇了踢打男子,從這一點來說,這孩子必然是有些“熊”的。

“熊”不是被打的理由。7歲孩子,缺乏自控力情有可原。但是,我們可以出於安全教育的角度來想想。一位孩子對陌生人能如此踢打,他眼中的世界得有多純淨?難道家長或老師都沒有教育過他不要隨便搭理陌生人嗎?難道他對陌生人一點起碼的畏懼都沒有嗎?難道他以前沒這樣踢過人嗎?……很顯然,他不知道這樣不安全。可見,他生活的環境裡,安全教育也是缺位的。

世界總是有善良,也有邪惡。譬如說遇到“熊孩子”,大人常有多種表情。有的會覺得可愛,甚至調侃;有的會煩躁,但會忍耐;有的人會難以忍受,加以指責。但是不可忽略,還有一種人,是沒有理智的,是法律意識淡薄的。如果遇到這種人怎麽辦?這不是一個該事後痛苦的問題,而應該是一個安全預想在前的問題。作為家長,我們都應該教孩子對陌生人保持起碼的尊重和敬畏。即便再“熊”,也不能無法無天到去隨便踢他人三腳。

世界並非處處是童話,安全容不得僥幸。雖然打人者理虧,但是我們還是應該以這件事為例教教孩子,教他們起碼的文明和一定的安全意識。我們無須過度指責“熊家長”,我更不必與那些失去理智的瘋子一般見識。畢竟,等孩子被打傷了,再講什麽道理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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