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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員的“灰色收入”:冰炭敬

在看一些清朝的電視的時候,可能大家會看到“冰敬”、“炭敬”這樣的說法,也就是冰炭敬。顧名思義,冰敬相當於降溫費,夏天送;炭敬相當於烤火費,冬天送。冰炭敬是起源於明代,在清代發揚光大的一種陋規,是合法的行賄受賄,屬於陋規體系。這筆錢算是一種“灰色收入”。在最初,是皇帝對官員的一種恩寵體現。夏天氣象炎熱,皇帝賜冰降溫;冬天氣象寒冷,皇帝賜木炭取暖,後來就成了地方上的一種合理行賄了。其時有詩雲:“赤日炎炎似火燒,京裡老爺錦扇搖。欲得晴空展雙翅,納來寒玉配君腰。”對這種送禮的現象加以諷刺。不過炭敬比冰敬更普遍一些,到了同治光緒時期,冰敬只有軍機大臣才有。

在清朝,官員的法定俸祿雖然不多,但是地方官總有各種進項。貪汙腐敗且不說,就算不貪不腐,也有各種灰色收入能讓官員吃得飽飽的。所以當時有“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而京官們就沒有那麽多撈錢的門路了,相對於地方官他們的日子過得就比較清苦。不過他們的優勢在於離政治中樞近,所以掌握的政治資源就多。因此地方官和京官一拍即合,通過冰炭敬和種種陋規來互通有無,用錢來換取政治資源,合法地行賄受賄。所以地方官經常要給有關係的京官以各種名目送錢,比如:過年過節叫節敬,就是過節費;夏天叫冰敬,給清苦的京官買冰消暑用的;冬天叫炭敬,給窮困的京官買炭取暖用的,各種名目,不一而足。

在當時,冰炭敬可是有很多講究的,和正大光明地送錢不太一樣,一般而言都要用一個漂亮的信封,銀票裝在裡邊,信封上也不直接寫明禮金數目,而是用一些暗語,比方說,最常見的“梅花詩八韻”就是說裡面有銀票八兩,“四十賢人”指四十兩銀子,“毛詩一部”是三百兩。冰炭敬的金額不是固定的,但最少不低於八兩,最多是三百兩,一般是按照官階大小、奉托重輕、交情深淺來決定的,到了後來就演變為隻重官階了。

陋規究竟是什麽呢?嚴格來講,陋規是在當時的人情社會之下,官場上延續前人“成例”而產生的“灰色收入”。為什麽叫“灰色收入”呢?就是說這個收入肯定不能算是官方給予的,明明白白的合法收入,但也並不算違法犯罪的賄賂,而且重點在於“因循”,就是這不單是社會上的普遍現象,還是前任官員們都做過的事情。

清代陋規的體系相當繁複,大體而言可以分為三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地方官員在當地人民之間,通過陋規來榨取錢財,從而獲得相當大的一筆經費。第二個層面,則是地方官員以此經費為基礎,向京官們饋贈陋規。第三個層面,是在以上兩個層面之外,各個官員之間互相進行陋規饋贈。

清中後期有一位大臣叫張集馨,字椒雲,揚州人,他是道光九年(1829年)進士,從翰林院出來之後一直就做外官,留下了一部《道鹹宦海見聞錄》,裡面對於他親自執行的陋規有很具體的記載。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正月十七日,張集馨被補授為陝西督糧道,二月十六日出京,三月十六日到陝。到任之後,張便記下了當地主要官員饋贈的陋規:“將軍三節兩壽,糧道每次送銀八百兩,又表禮、水禮八色,門包四十兩一次;兩都統每節送銀二百兩,水禮四色;八旗協領八員,每節每員送銀二十兩,上白米四石;將軍、都統又薦家人在倉,或掛名在署,按節分账;撫台分四季致送,每季一千三百兩,節壽但送表禮、水禮、門包雜費;製台按三節致送,每節一千兩,表禮、水禮八色及門包雜費。”

“表禮”是綢緞,“水禮”是飲食,“八色”就是“八種”、“八樣”。您可以看到張集馨要對西安駐防八旗的上官送禮,還要給巡撫和兩司等送禮,每年每位均有數千兩之多。而張集馨作為正四品的陝西督糧道,本俸為105兩,養廉銀為2400兩,心紅紙張銀為50兩,一年的正規收入只有2555兩,送這些陋規是遠遠不夠的。他的錢從哪裡來呢?不言而喻。

冰炭敬這種潛規則的合法存在,證明了清朝政治的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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