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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教 | 教育培訓的“熱”與“亂”從何而來,就需要從何而治

圖片來源/pexels

作者/熊丙奇(教育學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今年以來,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重的呼聲和舉措不斷,今年2月,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通知,明確校外培訓機構治理的重點和治理步驟,各地紛紛嚴查“無證無照”“超綱超前”教學。

8月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從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的關鍵環節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在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的同時,還提出要提高中小學育人能力,提升教學品質,嚴明入學紀律,做好課後服務,從根本上解決“培訓熱”問題。

10月,教育部召開推進校外培訓機構整改工作座談會,總結校外培訓機構整改進展,集中約談進度緩慢省份。會上要求,各地要以縣為部門公布培訓機構黑白名單,教育部也將集中公布各省專欄網址。

用“教育培訓整治年”來評價今年的教育熱點,一點也不為過。總體而言,對教育培訓機構的整頓聲勢浩大,但能否緩解培訓熱,通過整頓培訓減輕學生負擔,這還需要觀察。目前看來,這一輪對教育培訓機構的整頓、治理,還是“雷聲大,雨點小”,因為治理並沒有找準核心問題。

教育培訓熱“熱”從何來?

中國教育學會的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中小學課外輔導行業市場規模超過8000億元,參加學生規模超過1.37億人次。不少輿論把我國學生負擔重的原因,指向“瘋狂培訓”,但其實,導致“瘋狂培訓”的主要原因是,我國基礎教育的唯分數論和唯升學論,把教育變為“競技教育”。

我國最早的教育補習班,都被稱為“興趣班”,顧名思義,就是學生有興趣才選擇的班。但隨後,興趣班發生變異。以奧數為例,在國外,奧數已經存在幾十年,選擇參加奧數培訓的學生一般只有5~10%的學生,但在我國,奧數卻變為“全民奧數”,所有學生不管有無數學興趣、特長,都參加培訓。

對於“全民奧數”現象,很多人把其歸因為我國中高考對奧賽競賽獲獎者加分,以及把奧賽證書與小升初擇校掛鉤。為此,我國逐漸取消了奧賽獲獎加分,同時,嚴禁民辦學校在小升初招生時,看學生的競賽證書。可是,奧數培訓熱依舊。

原因在哪裡?是因為在我國中高考錄取中,數學是所有學生必考的重要科目,大部分學生參加奧數培訓的目的,並非獲獎(獲獎者只是少數),而是為了提高數學成績,多學、早學。這也是我國學生參加其他學科培訓,以及我國的教育培訓,主要以學科培訓為主的重要原因。簡單來說,只要不改革目前的評價、錄取制度,培訓熱就不可能降溫。

近年來,為減輕學生負擔,我國要求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減少作業布置,減少考試,不對學生進行排名,還有人呼籲降低課程教學難度,可是,校內減負的結果,卻是學生校外增負,學校布置的作業少了,家長主動給孩子找作業。對此,輿論把責任推給家長不理性、培訓機構逐利。而真實的原因是,我國對學生的評價,實行按分數排名的評價。

在國外,中小學對學生實行等第評價評價行得通,因為A就是A,但在我國,卻行不通,因為最終錄取,要看具體的排名,而由於要看學生的排名,降低課程難度,反而進一步增加負擔和焦慮,其結果是就是考了95分,也可能是班級倒數第3名。

教育競技化,讓家長對校外培訓不敢怠慢,生擔心漏掉一次培訓,就讓孩子的競爭力下降。而教育培訓機構也成功地利用並進一步製造家長的焦慮,“瘋狂培訓”就此產生。因此要說責任,是培訓機構放大了競技教育的弊端,但治理培訓機構,並不能消除競技教育本身的弊端。只要競技教育存在,培訓熱就不可能消除。

教育培訓“亂”在沒有依法治教

當前對教育培訓機構的治理,有一項重要內容是禁止提前教學、超前教學。毋庸置疑,提前教學、超前教學,嚴重破壞教育秩序,加劇了家長的焦慮。但必須意識到,隻治理培訓機構的超前教學、提前教學,很難起到實際效果。

這裡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體制內的學校的提前教學問題、超前教學問題,誰來治理?輿論在關注培訓機構的提前教學、超前教學時,對體制內的提前教學卻視而不見,比如我國所有初中學校,都基本上是初二就上完初三的課,然後用初三一年來複習,這不是明顯的提前教學、超前教學嗎?

但對於這一現象,全社會都默認,甚至基於這一現象,還有代表委員提議,縮短學製,因為初中、高中各有一年時間是用來複習的。如裸體製內的提前教學得不到治理,治理校外培訓機構的提前教學就是一句空話。

二是無證無照培訓機構的提前教學、超前教學問題怎麽治理?

據媒體報導,根據對培訓機構的排摸,南京地區在工商部門登記的培訓機構有10300多家,經過南京市教育部門審批的培訓機構只有569家,而其中僅111家可以從事文化類培訓和補習;經過人社部門審批和在體育部門備案的分別有200多家。這意味著在教育、人社、體育等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備案的培訓機構僅佔一成左右。

武漢地區校外培訓市場主體共有1萬餘家,其中,在教育部門審批備案的文化教育培訓機構只有460多家,在勞動人社部門審批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有200多家。未經任何部門審批登記的“無證無照”培訓機構約有1600多家。

以上這兩個地區的情況基本可以反映全國整體情況,有合法資質的教育培訓機構只有不到一成。 按照目前對培訓機構的監管方式,監管部門只能要求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教育備案,並根據備案評估其培訓內容是否超前,而對無證無照的機構,不可能要求其備案,那他們的培訓內容如果超前,誰來管?

目前治理培訓機構,是存在很大的尷尬的。比如黑白名單制度,上黑名單的是無證無照機構,可按照規定,這些機構應該取締,但是由於有證有照的機構只有一成左右,因此,這些無證無照機構根本取締不了,或者就是取締,在市場需求的作用下,會轉為地下經營,或在整頓後有死灰複燃。所以,無證無照機構就可以長期遊離在監管之外。

存在這兩方面問題,根源是沒有依法治教。前一方面問題,是因為我國各級政府教育部門把升學率作為政績,因此縱容學校的違規辦學,對違規抓升學應試,是表面反對而實際支持的。而且,我國沒有治理超前教育的法律,因此,對超前教育的治理,主要是應對輿論,而非真治理。後一面問題,則是我國對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管,缺乏合理的監管體系,采取的是前置審批的監管方式,這導致注冊成合格的培訓機構門檻很高,一些機構就乾脆選擇無證無照經營。

減輕學生負擔,僅治理培訓機構是無效的

不管各地怎樣展開對培訓機構的整頓、治理,如果不切中培訓“熱”與“亂”的根源,就難以讓培訓熱降溫,也難以消除培訓亂象,也減輕不了學生的學業負擔。

整頓、治理培訓機構,必須堅持依法治教。

首先,我國應該出《禁止超前教育法》,對體制內的學校和培訓機構進行統一治理,以此維護教育教學秩序。而不是目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局部治理。

其次,我國應該轉變對培訓機構的監管思路,不宜繼續高門檻的前置審批方式,理性的監管思路,應該是降低準入門檻,把所有機構都納入監管體系,實行低門檻注冊+教育備案+過程監管體系。這要求監管部門下放權力,做好依法監管和對培訓機構的服務,即目前正在推進的“放管服”改革。

而在整頓培訓機構的同時,必須改革我國教育評價體系,讓我國基礎教育擺脫競技教育困境。這就必須改革中高考制度。

當前的最大困惑是,在談到學生的負擔沉重時,大家都呼籲改革中高考制度,而在要推進中高考制度改革時,又反對建立多元評價體系,要求堅持用分數、名次對學生進行評價。假如我國社會一直在改與不改中糾結,不能在改革評價體系上做出突破,那我國基礎教育的問題會越來越嚴重。這其實也是減負減了幾十年不見成效的根本原因。

文章內容屬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平台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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