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垃圾短信治理不能成為“老大難”

網絡圖片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針對部分移動轉售企業垃圾信息嚴重擾民問題,集體約談18家企業。值得注意的是,其中6家企業今年已經第二次被約談。

手機短信成為垃圾廣告“重災區”,讓人不堪其擾。用戶退訂一戶商家的廣告短信或許不難,但幾十、上百戶的廣告逐一退訂,不僅操作難度大,還徒增煩惱,多數人只好無奈接受。垃圾短信治理多年卻無法有效解決,問題出在哪裡?

目前不少商家通過移動轉售企業的平台群發廣告短信。調查顯示,發送驗證碼0.05元一條,發送行銷短信0.06元至0.1元一條,群發廣告短信成本低廉、利潤巨大。通過網購平台掌握客戶電話的商家,為盡可能爭奪市場,每逢促銷給老顧客發送廣告信息幾成行銷定式。在商家和移動轉售企業利益勾結下,手機用戶飽受垃圾信息“轟炸”。目前淘寶、京東等網站規定如消費者不想接收商業廣告,仍須主動取消的條款,助長了這一不良風氣。

我國廣告法明確規定,任何部門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送廣告;對違反規定的,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於移動轉售企業和商家來說,相較於巨額利潤,罰款金額可謂九牛一毛,難以形成震懾力。此外,不少商家在發送短信時默認消費者同意此類行銷方式,不同意須手動退訂,將消費者選擇權後置,加大了法律認定的難度。對此,相關部門應完善法規,明確各類行為界限,如明確手機用戶在接收廣告短信時有前置選擇權,即不回復視作不同意。同時,聯合運營商從技術上切斷垃圾短信的發送渠道,督促網購平台對發送垃圾廣告的商家實施信譽扣分等懲罰手段,提高違法成本。

不論網購平台、商家或者移動轉售企業,都不應在規避法律風險上“耍小聰明”,履行主體責任、正視消費者權益是每一家企業應擔的責任。利益不應是企業追逐的唯一目標,敬畏規則、尊重用戶,才能贏得用戶、贏得市場。

(來源:安徽日報)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