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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0歲沒結婚,就不能選擇凍卵麽?

選擇的自由,自由地選擇。

最近,有關女性權益的話題,被密集地送上熱搜。

從Papi醬孩子的“冠名權”,再到女童性侵的惡性事件,無論關注度還是討論度,都遠遠超出人們的想象。

女性正在發聲,女性正在努力掌握自己的選擇權和主動權。

前兩天,這波熱議迎來高潮。全國人大代表孫偉,帶來一份“禁止醫療機構開展單身女性凍卵”的建議。輿論和公眾的反饋,空前一致——反對,抨擊。

在多數人看來,這本該不是一個值得被討論的問題。早前,在一項超過10萬人參與的投票中,92.6%的人為女性凍卵投下“支持”票。

自然,反對的聲音變成一種對於公眾認知的挑戰。一個有關“凍卵”的議題,一場針對“生育自由”的討論。

“被選擇”的單身女性

在引起這場全民熱議之後,孫偉做出回應,強調自己的這一建議是希望向單身女性科普最佳生育期的概念。“不是限制自由,也不是限制人權,我是想給他們一些科普,凍卵不是最好的方法”。

其實,孫偉的初衷是基於對女性的關心。仔細讀完她的議題,其中不乏有關健康風險的善意提醒。因此,為了規避它們,凍卵被直接下了“一紙禁令”。對於單身女性,她們甚至連評估風險,進而做出選擇的權利都沒有。

類似操作,離我們並不遠。

2017年,那起震驚全網的產婦墜樓事件,還有多少留存在我們的記憶中?當事人存在難產風險,醫生建議剖宮產終止妊娠,但家屬選擇自然分娩並簽字確認。之後,產婦多次走出待產室與家屬交流,甚至下跪,最終無果。本應幸福的夜晚,以悲劇畫上句號。

事後,院方和家屬爭執不休。順產還是剖宮產的選擇權,為何在那一夜交給家屬,而不是身為患者的產婦?比起過錯方的歸屬,這才是雙方應該反思的問題。

這不是個例,卻是極具代表的現象。在杭州,為了避免麻醉影響新生兒健康,家屬拒絕在無痛分娩同意書上簽字。醫生的勸說,產婦的哀嚎,還有丈夫的無動於衷……它們組合出匪夷所思,卻又真實存在的一幕。

我的健康,我的身體,卻要讓別人替自己做選擇。即使當女性退步到生死這條紅線上,被選擇的命運依舊挑戰著她們的底線。

議題,不該隻當禁令

同樣是這屆兩會,關於女性的議題,不止“凍卵”。將產後抑鬱診療費納入生育險、建立收養後跟蹤監督機制、為9到14歲女孩免費接種HPV疫苗、建議賦予單身女性實施輔助生育技術權利……沒有登上熱搜的它們,實實在在地在為女性發聲。

當我們爭取自身權益時,做有用的事,遠比無意義的對立和罵戰,更加理性和務實。

人們為這些議題鼓掌,因為它們會引導整個社會消除偏見,成為女性的底氣和依靠。至於凍卵的這項議題,比起魯莽的一紙禁令,它完全可以成為一種正確的引導,去保護那些選擇成為媽媽的單身女性。

從林志玲到阿嬌,她們毫不避諱地分享著凍卵的經歷。同樣,也向外界隱晦地傳遞著“凍卵是女性後悔藥”的觀念。對於數量越發增加的“職場女性”以及“不婚主義”在內的女性群體,曾經敏感的凍卵,正成為她們諸多選擇中,再自然不過的選項之一。

前不久,被歐陽震華問到是否考慮過凍卵的問題時,佘詩曼給出肯定的答案。她做過了解,年齡成了阻礙與顧慮。

回應中,孫偉提到“33歲”這個凍卵的年齡紅線。這是基於專業角度出發的建議,也是我們需要尊重的事實。比起一味鼓勵女性“早找男朋友早結婚早生子”,“適齡凍卵”更應該成為出現在相關議題中的指導性建議。

同樣,還有孫偉提到的“副作用”,也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和風險。

根據美國生殖醫學會給出的官方數據,綜合來看,單個冷凍卵子從復甦到成功懷孕的成功率,只有2%至12%。此外,凍卵年齡和儲存時間諸多因素,都在影響最終的成功率。簡而言之,凍卵不是女性的保險或後悔藥,更像一張彩票。

因此,我們更希望聽到的不是“適婚適孕”的勸誡,而是在正確年齡基於專項檢查,做出是否適合凍卵的醫學建議,進而讓女性做出理性選擇。

理性思辨的能力和生育自由的權利,對女性同樣重要。

早年,當徐靜蕾談及凍卵經歷,人們還把它當做新銳甚至禁忌的話題。如今,我們可以開誠布公地討論,甚至寫進兩會議題。無論我們是否讚同孫偉的觀點,但請尊重它的存在,因為,關注總比回避好。

早前,攜程曾宣布將凍卵作為針對女性高管的福利,希望有一天,每個女性可以無需顧慮“高管”這個前綴,自由選擇生育或是單身,順產或是剖腹產,家庭或是職場,愛她或是愛他……

選擇的自由,自由地選擇。

圖片來源

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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