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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郟縣新世紀小學一年級招生方案

2020年郟縣新世紀小學一年級招生方案

一、招生範圍和對象

1、 招生範圍:文化路以北,鳳翔大道以南(含路北龍山街道轄區內的縣直部門、居民及所屬地籍開發的住宅小區),北大街、南大街以東,張良路(原複興路)以西區域內的縣直部門幹部職工子女和相對就近(相對與郟縣新世紀小學、龍山街道北街小學、十字路小學、東街小學、八一路小學)具有本學區戶籍1年以上並居住於此的居民子女。

2、招生對象:按照《義務教育法》規定,年滿6周歲(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二、錄取程序和報名時間

1、第一批次

具有本學區戶籍1年以上並居住於此的居民子女:報名時需提供父母身份證、1年以上機打戶口薄和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

在本學區有戶籍、無法定房產但實際居住於此的居民子女,需提供 1 年以上機打戶口簿、父母身份證及能夠確保在本學區內就近入學的穩定住所的有關證明材料及複印件。

縣直部門幹部職工子女:需提供父母身份證、機打戶口簿、所在縣直一級部門證明信、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房產局備案的購房合約)或能夠確保就近入學的合法穩定住所的有關證明材料及複印件。

報名時間:8月17日上午8點-11點,下午3點-5點。

公示時間:8月20日

2、第二批次

在完成第一批次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後,如尚有空余學位,對學區內無戶籍但有房產 1 年以上(房產證和不動產證優先)且實際居住於此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招生。

需提供父母身份證、機打戶口薄、1 年以上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或經縣房管局備案的購房合約原件及複印件。提供購房合約的還需要提供縣房管局開具的房產證明信。

報名時間:8月19日上午8點-11點,下午3點-5點。

公示時間:8月25日

3、第三批次

在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後,學校尚有空余學位,對能夠提供 1 年以上務工、經商所規定的相關材料或證件並實際居住於此的隨遷子女進行招生。

經商隨遷子女:需提供父母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的本區域內的 1 年以上營業執照(必須對應實體門市)、機打戶口簿、父母身份證及能夠確保就近入學的穩定住所的有關證明材料及複印件。

務工隨遷子女:需提供父母在本學區內務工部門出具的證明信,1 年以上勞務合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及務工部門財務部門提供的正式工資冊(加蓋財務專用章),機打戶口簿、父母身份證、居住證(外縣籍)及能夠確保就近入學的穩定住所的有關證明材料及複印件。

報名時間:8月24日上午8點-11點,下午3點-5點。

公示時間:8月27日

三、信息采集流程及注意事項:

1、信息采集流程

第一步:各批次報名時間前,家長事先準備好相關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各一套,學生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

第二步:各批次報名時間內,將準備好的有關證件或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交工作人員審核,審核後,發放學校蓋章後的相關證明信。自帶黑色水筆,填寫信息采集表,領取序號表。

第三步:按采集程序批次,家長將采集序號單、填寫好的信息采集表、相關證件的原件或複印件裝在檔案袋中交給對應窗口工作人員。

2、采集注意事項

(1)複印件說明

戶口本:首頁(有家庭住址的)和孩子頁,如果戶主不是父母,還需複印父母頁;

身份證:父母各一頁;

房產證(不動產證)和購房合約:全部;

工商執照:副本內容一頁;

社保繳費憑證:一頁。

(2)家長將所需材料用標準檔案袋(牛皮紙檔案袋)裝好,並在檔案袋上寫上序號單上的序號、學生姓名、材料的名稱及數量和聯繫電話(至少兩個且是本地號碼)。聯繫電話必須在8月31日前保持暢通,以便招生小組隨時與家長聯繫。如出現聯繫不上而影響錄取,由家長自行承擔責任。經商子女在檔案袋上注明所在街道具體地點、門頭名稱。

(3)各類適齡兒童入學報名所需材料的截止日期均為2020年6月30日。

(4)家長入校應佩戴口罩,學校門口測體溫,保持1米以上間距;提交材料先後順序不作為錄取先後順序,請家長保持良好秩序。

3、其他注意事項

(1)8月29日上午8點-11點向符合條件的新生發放錄取通知書並領取原件。

(2)適齡兒童父母要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入學資格的,一經查實,將予取消錄取資格。對招生工作如有異議,可在8月29日前反映。縣教體局投訴電話:5161135 ,5181159。

四、其他說明

1、第一批次縣直部門幹部職工子女,提供的所在部門證明信,必須由所在部門(一級部門)辦公室主任統一開具蓋章並經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名同意(蓋章必須是一級部門的行政公章,同一部門的證明信必須由同一人出具),另外,要寫清楚編號,本人所在崗位、科室名稱等。否則,證明信無效。(如運管所職工子女的部門介紹信,必須由交通局辦公室主任出具。)

辦公室主任應確認要出具證明信的職工為本部門正式職工,不能為臨時聘用人員出具證明信。

2、縣房管局開具的房產證明信必須要有編號,並寫清楚房屋所在小區、樓號、樓層、東戶或西戶。

3、第三批次中能夠提供1年以上務工所規定的相關材料或證件的隨遷子女,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必須是部門交的,個人所交的不作為證明材料。

4、根據縣招生要求,保險、銀行、郵政、電力、自來水公司、牧工貿、交通局運管所等企業部門的職工子女還需提供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及證明信、務工部門財務部門提供的正式工資冊(加蓋財務專用章,連續三個月)。

5、街道證明、物業公司證明不做為房產、家庭成員關係等的證據材料,家庭成員關係以戶口本為證據。

6、房產證無原件的需提供縣房管局加蓋公章的複印件及房產證明信。

郟縣新世紀小學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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