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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茅台功臣,如今被雙開,袁仁國兩面人生終結

新京報訊(記者 王子揚)5月2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顯示,日前,經中共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貴州省監委對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原副書記、原董事長、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袁仁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在去年5月從茅台集團離任後,袁仁國曾對媒體表示,離任是因為“年齡原因”。在茅台集團工作的40年中,袁仁國帶領茅台成為全球市值最高的烈性酒酒廠,也因茅台經銷商亂象、違規持有“記者證”等問題而屢遭質疑。此次因嚴重違紀等原因被雙開,袁仁國隱藏的真正一面終被公之於眾,使得許多業內人士震驚之餘,也覺得在情理之中。

大搞“家族式腐敗”被雙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顯示,經查,袁仁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將茅台酒經營權作為拉攏關係、利益交換的工具,進行政治攀附,撈取政治資本;大搞權權、權錢交易,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台酒經營提供便利,嚴重破壞茅台酒行銷環境;大搞“家族式腐敗”;轉移贓款贓物,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非法獲取巨額利益;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稱,袁仁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我省重點國有企業負責人,把黨和人民賦予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權當作個人和家族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十分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袁仁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2018年5月6日晚間,中共貴州省委常委、組織部長李邑飛在茅台集團組織召開幹部大會,宣布省委決定:提名茅台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李保芳為茅台集團董事長人選,董事長職務任免需按有關法律程序辦理。袁仁國不再擔任茅台集團董事長職務。

此前有媒體稱,袁仁國剛剛從茅台離任即被有關部門以“談話”形式找去進行調查,主要調查的方向包括其與多家經銷商的利益往來,以及與貴州省某位落馬領導相關的問題。

事實上,在2017年1月,袁仁國兼職貴州省人大財經委副主任的消息發出,一度引來其或不再擔任茅台集團董事長的猜測,儘管事後曾被辟謠,但該傳言在一年後成為現實。而且此次袁仁國不再擔任茅台集團董事長的會議發生在深夜,就有質疑認為袁仁國本身出現問題,因此茅台集團才在深夜緊急換帥。

曾帶領茅台超越全球酒王

1975年,年僅19歲的袁仁國來到茅台酒廠,到1991年共16年期間,袁仁國先後擔任辦公室秘書、辦公室副主任、車間主任、支部書記、廠長助理等職務。隨後袁仁國便開始擔任茅台酒廠的副廠長,1998年袁仁國正式擔任茅台集團子公司貴州茅台的總經理。

此時,受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衝擊,以及茅台尚依賴計劃經濟的銷售體制,產量由國家分配,企業自己的銷售體系尚未建立。這個背景下,1998年茅台前兩個季度的銷售量加起來還不到700噸,而當年全年的銷售計劃是2000噸,隻完成30%。在袁仁國上任一個月後,茅台便成立銷售總公司,組建了茅台歷史上第一支17人的銷售隊伍。借著危機,袁仁國又在企業內部大搞成本控制、人事待業,要求幹部能上能下、工人能進能出,最終茅台走出困境。

2001年,貴州茅台上市,袁仁國也被任命為貴州茅台的董事長,貴州茅台由此進入“袁仁國時代”。隨後,袁仁國啟動一系列技改、擴建、包裝、貯存工程,兩年後,茅台產量突破1萬噸。2005年,隨著股價持續攀升,茅台成為滬深兩市白酒行業的第一牛股,淨利潤超過當時的全國白酒之冠五糧液。

2011年10月,袁仁國接替季克良擔任茅台集團董事長,茅台集團也進入“袁仁國時代”。但2013年,白酒行業再次陷入低迷,整個行業進入深度調整期。在2014年、2015年白酒行業一片蕭瑟之際,茅台仍然實現了業績正增長。

事實上,在上任之初,袁仁國就把茅台的競爭目標定在法國保樂力加(Pernod Ricard,世界頂尖洋酒商)和英國帝亞吉歐(Diageo,全球最大洋酒公司),接手後的20年,袁仁國時期的茅台營收一步步超過五糧液、波爾多、保樂力加。在袁仁國任職期間,他提出一個目標,超越“全球酒王”帝亞吉歐,該目標在2017年4月實現。當時,在上交所上市的貴州茅台市值達到715億美元,而在倫敦上市的帝亞吉歐的市值為711億美元,貴州茅台超過帝亞吉歐,成為全球市值最高的烈性酒酒廠。2018年1月,茅台以超兆市值超越LVMH,成為全球市值最大“奢侈品”集團。

因持有“記者證”遭質疑

回顧袁仁國在茅台的40多年,茅台集團飛速發展,就股價來講,比2001年的發行價已漲超150倍,最高一度逼近800元/股,市值也曾經在1兆上方短暫停留,最高市值也相當於貴州省2017年度GDP的近74%。茅台近20年的市場化業績也有目共睹。1998年,袁仁國接手茅台時,銷售額僅8億元人民幣,到2017年,銷售額已達600億元人民幣;1998年,茅台的銷售量佔全國白酒不到0.01%,2016年在高端白酒市場佔有率已過半壁江山。

儘管對茅台集團貢獻頗大,但袁仁國曾因違規持有“記者證”引起廣泛討論。2012年有媒體曝光,袁仁國持有某媒體記者證,被譽為“最牛記者”。而根據2009年頒布的《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要想領取記者證,必須在新聞機構編制內從事新聞采編工作的人員,新聞采編人員與其所在新聞機構需簽有勞動合約。

因此袁仁國持有記者證並不符合規定,該媒體稱,在很多年前,袁仁國作為特約記者給報社供稿。而網上流傳的袁仁國記者證照片顯示,袁仁國記者證發證時間是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都做了年檢。隨後袁仁國記者證被注銷,涉事媒體也接受處罰,但有傳言稱,袁仁國的記者證或是投放廣告“換”來的,也有質疑稱背後或有諸多不可描述的內幕。

在袁仁國離開茅台的近一年時間,幾乎從未再次出現在大眾視野中,但進入今年5月,關於袁仁國的消息接連傳來。先是在5月5日,袁仁國被免去貴州省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省政協委員職務。之後在5月10日,袁仁國又被曝不再擔任茅台財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今來看,上述消息已在隱隱預示袁仁國被雙開的結局。

茅台管理層近一年大換血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包括2018年5月茅台集團董事長由李保芳接任在內,茅台集團已至少有6次高管的變動。

2018年5月,茅台集團領導幹部大會宣布,提名茅台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李保芳為茅台集團董事長人選,董事長職務任免按有關法律程序辦理。袁仁國不再擔任茅台集團董事長職務。李保芳目前身兼5職,擔任茅台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代行),茅台也由此進入“李保芳時代”。

2018年7月7日,貴州茅台發布公告稱,55歲的李貴勝因病不能履職,不再擔任貴州茅台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8月24日,貴州省國資委印發通知稱,季克良不再擔任茅台集團名譽董事長、技術總顧問;茅台集團前總經理劉自力也不再擔任技術顧問職務。

10月31日下午,茅台集團召開領導幹部大會,宣布省國資委黨委和省國資委的任免通知:李靜仁任茅台集團黨委委員、董事,推薦為茅台集團副總經理、總會計師,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選。建議楊建軍同志不再擔任茅台集團總會計師職務。

據茅台集團官網消息顯示,11月6日,茅台集團召開黨委會,重點研究了茅台集團黨委成員,集團和股份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及總經理助理工作的分工事宜。11月8日,茅台集團黨委副書記王焱到茅台酒銷售公司召開會議,宣布楊建軍和何英姿將分管集團和股份公司的銷售工作。

11月19日,茅台集團黨委撤銷聶永貴州茅台集團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稱茅台電商公司存在違紀違規違法問題。茅台集團黨委同時委派陳華任貴州茅台電商公司工作組組長,全面接管公司工作。

此前還有消息稱,安順市委常委、副市長郭偉誼將調任茅台集團,擬擔任茅台集團總經理、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茅台酒銷售公司董事長。但該消息截至目前尚未確認,茅台未對外發布公告,其官網上也未見此人介紹。

多名前高管落馬判刑

2018年6月24日,貴州省紀委監委的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了一篇名為《從貴州茅台退休一年多 他還是沒能“平安著陸”》的文章,講述了茅台集團原黨委委員,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譚定華的受賄細節,以及部分譚定華的懺悔書。

而早在2016年3月,貴州省紀委發布消息,茅台集團原黨委委員,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譚定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此時距離譚定華2015年1月從貴州茅台退休已一年多。最終,譚定華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收繳違紀款物,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在譚定華之前,茅台還有兩位高管因受賄而落馬。

2007年4月30日,時任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喬洪被貴州省紀委帶走,隨後被“雙規”。此消息傳出後,曾引發茅台股票在5月10日緊急停牌。

據新華社消息,2010年1月15日,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喬洪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由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進行一審宣判。經法院審理查明,喬洪於2000年底至2007年3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賄賂100余次,共計1323萬餘元,還夥同其弟喬建華共同受賄218萬餘元,同時另有820萬元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最終,喬洪犯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另外,2015年2月26日,貴州省紀委官方網站還發布消息稱,對茅台集團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房國興立案調查。“房國興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部分問題已涉嫌犯罪”。2015年12月21日,最高檢官網發布消息稱,貴州檢察機關依法對房國興涉受賄案提起公訴,“被告人房國興利用其擔任貴州省仁懷市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京報記者 王子揚 圖片來源 官網、官微截圖 編輯 李嚴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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