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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畢業包分配,結果只是賣水果?安徽省教育廳介入調查

安徽蚌埠經濟技術職業學院旅遊系學生在校方的牽線搭橋下,入學時花1.6萬元與北京啟程博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啟程公司)簽訂就業協議,該公司將負責學生的“專業課教學”,以及實習、就業問題。

2016級簽訂協議的學生三年後發現,啟程公司安排的實習難以令人滿意,承諾的工作也遙遙無期,在此過程中,還被實習部門收取各種押金。

蚌埠經濟技術職業學院相關工作人員7月8日回應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稱,院長助理周傳軍在積極聯繫學生,收集合約和繳費票據,準備起訴啟程公司。

啟程公司工作人員同日回應澎湃新聞稱,該公司“是按照合約規定給學生安排的實習崗位”,得到了學校和學生“認可”,否認存在違反合約的情況。

安徽省教育廳民辦教育處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已派專人到學校了解情況,督促學校進行處理。校方可能存在學生實習事項管理不到位、涉嫌違規收費的行為。接下來,安徽省教育廳將要求學校盡快依法依規地就學生情況與第三方的公司進行協商處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入學後簽就業協議, 三年多繳1.6萬元

蚌埠經濟技術職業學院旅遊系2016級學生飛宇(化名),是反映情況的學生之一。他告訴澎湃新聞,和他一樣簽訂該協議的有60餘人,組成“高鐵動車乘務班”。

學生們提供給澎湃新聞的《高鐵動車乘務班就業協議》顯示,協議涉及三方,甲方為啟程公司,乙方為學生,丙方為家長。

上述就業協議顯示,為保證學生的順利就業、同時適應市場的要求,高質量培養社會實用型人才,使學習與就業相結合,現甲乙丙三方就乙方三年學業完成後的就業問題,簽訂就業合約。

根據該協議,啟程公司為簽約學生提供的“實習就業方向”包括北京、哈爾濱、武漢、山東、上海等地;“就業崗位”包括高鐵乘務員、高鐵動車餐車餐服員及北京南站VIP貴賓接待員;“強化技能及就業安置費”共收16000元,其中第一、二學年各5000元,最後一年6000元,隨學校學費一起繳納,實習時免住宿費。

協議規定,啟程公司負責簽約學生第一、第二學年專業課教學,第三學年實習、實訓工作,及期間的教學與管理;簽約學生就業前的職業指導及就業安排。簽訂協議後,啟程公司承諾確保學生在上述工作崗位中“擁有一個崗位”,“至於是哪個具體的崗位,由學生競爭獲得,但學生不得自己指定崗位或工作的鐵路局”。

此外,啟程公司在協議中承諾,其提供學生畢業前進入企業實習期間往返火車費用,免費住宿。該協議有效期為2016年9月1日~2019年6月30日,並規定協議失效前“甲方若不能將乙方安排到協議中規定的工作地區和崗位,則退回所有費用”。

飛宇說,三年繳費16000元,第一次是啟程的人過來收的,後來就直接交到學校財務處了,不過財務處給的發票和收據上,蓋的是啟程公司的章。除16000元外,學生每年還需向學校繳納7000元學費。

實習、工作分配均未兌現

簽約後的幾年內,學生們逐漸意識到“問題不對”。多名學生向澎湃新聞反映,協議中所謂的“專業課教學”,僅是每學年為期4天的“禮儀課”,內容為禮儀、形體和化妝,第一、第二學年的課程內容相同。“同學們普遍認為兩年一萬元的費用上這些課程,價值十分不對等。但學校並沒有給解釋,他們說這是啟程安排的,問啟程去。”飛宇回憶。

等到大三,學生前往啟程公司安排的實習部門,發現實習內容和專業“天差地別”。

飛宇告訴澎湃新聞,今年5月,他和部分同學被帶到沈陽一家經營各類銷售和餐飲保潔服務的商貿公司,到達首日即被要求收取5000元押金,對方未給予合理解釋。不少同學拒絕繳費,便被實習部門趕走,回到學校等待第二次安排,但後續安排的實習依舊需要繳納費用。協議中承諾的交通、住宿免費也未兌現。

多米(化名)與其他25名同學被安排到青島一家餐飲公司實習,主要工作是“在列車上賣水果”。

多米告訴澎湃新聞,實習前,啟程公司稱,僅有部分學生實習崗位為“乘務員”、其余學生則為“餐服員”,到達後卻被告知,所有學生均為“餐服員”。到達次日,啟程公司便要求學生向實習部門上繳5500元,“用於考乘務員上崗資格證及服裝押金”,但學生們收到的卻是4000元的收據。

澎湃新聞獲得的通話錄音顯示,有學生就此向啟程公司相關負責人溝通,詢問“收據外的1500元”去向,錄音中,相關負責人表示,4000元是給實習部門的押金,其余1500元則是“黑錢”,並稱學校也知曉此事。至於這筆錢的具體去處,該負責人則不願談。

多米說,同學們在上述餐飲公司幹了一個多月後選擇退出,押金至今未獲退回。

另有一名學生表示,2018年11月其前往廣州實習,啟程公司允諾的崗位為“餐吧員”,他在廣州南站接受了11天培訓,交了1000元後卻被告知因為身高不夠,只能做地面保障員,後被分到當地一家外包公司,“每天拖箱子、搬東西,三天后便離職了”。

多名學生告訴澎湃新聞,因為對實習狀況不滿意,與啟程公司產生糾紛,協議中承諾的“畢業後分配工作”尚未兌現。

該校2015級“高鐵動車乘務班”學生筱燕(化名)告訴澎湃新聞,彼時啟程公司承諾畢業後“到鐵路局工作”,但其分配到的工作並非鐵路局,工作也並不對口,而是武漢一家“外包公司”,“負責在列車上賣水果”。

“關於實習內容和合約不符,以及學生對分配的就業部門不滿意,這些情況一直存在,但學校一直沒有替我們解決。”筱燕表示,據其了解,畢業一年後,絕大部分2015級簽約同學都脫離了啟程公司分配的工作,另覓他職。

學校:準備起訴合作部門

蚌埠經濟技術職業學院旅遊系主任胡永告訴澎湃新聞,學校已經著手處理此事。“代表學校也好,作為本人也好,我們在積極地為學生進行下一步工作。我們在積極安撫學生,已經為學生做出一些承諾了。”胡永表示,學校會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以及學校的權益。

該校一知情老師告訴澎湃新聞,該校與啟程公司的合作始於2015年,校企合作的企業資質核查以及學生實習、就業等事宜主要由胡永負責。“去年(2015級)學生向學校反映過這些事,學校當時也在積極地聯繫啟程,後來學生要出去實習,這個聯絡可能斷了。但學校方面說,胡永主任一直在配合處理這件事。”

據上述老師透露,該校院長助理周傳軍在積極聯繫學生,收集合約和繳費票據,準備起訴啟程公司。對於有學生質疑學校和啟程“合作分錢坑學生”一事,該老師表示,“學校財務處沒有收到過任何一分錢”。

周傳軍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也稱,除了規定的學費、住宿費、書本費之外,學校沒有收取過學生的任何費用,也不會違背相關文件規定去做事。“除了前期的 16000元之外,還有協議書中提到的往返車費、住宿費,以及學生另外交的押金等多項金額,都是我們的訴訟請求。”

啟程公司:沒有任何違法亂紀的行為

7月8日,啟程公司一任姓經理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解釋,該公司“是按照合約規定給學生安排的實習崗位”,得到了學校和學生“認可”,否認存在相關安排“不符合學校要求或者合約規定”的情況。“學生離校實習之前,啟程會到學校進行崗前培訓和情況說明,然後學校開出離校證明,(我們)才會安排實習。”

為何實習工作是到外包公司“賣水果”?任經理表示,高鐵上的銷售工作實行“輪崗製“,不管是銷售紀念品、餐食還是銷售水果、飲料,都是服務生的具體工作,只是分屬於不同範圍和崗位。

任經理解釋稱,有的同學去的實習部門並不屬於高鐵系統直簽部門,而屬於勞務公司或外包公司,但這並不代表啟程沒有履行合約中的承諾。“現在很多高鐵用工人員和高鐵站就是這種情況,而且都是合理合法的。”

至於“不退押金”一事,任經理稱,這是因為同學們沒能完成實習,在實習中途就退出了,且沒有按照手續退回實習部門下發的制服、箱包等物品。

“在和學校達成合作前,啟程通過了學校考察,關於合約簽訂、課程詳情、收費標準等事宜,雙方都有過溝通。每次招生,啟程、學校以及學生、家長都會開一個會,說明情況,隨後才會簽訂協議。”任經理強調,“我們不是強買強賣的。”

對於該公司是否和學校存在分账,任經理拒絕回答。“因為這個牽扯到合約裡的一些東西,沒有辦法具體回答。我們和學校的合作畢竟還沒有走到法律訴訟這個地步,但如果未來走法律訴訟途徑或者教育部門來查證的話,我們手上有和學生的合約、和學校的合約,還有相關證據,看相關職能部門怎麽去評定這件事兒。”任經理稱,該公司沒有任何違法亂紀的行為,其名譽也遭受損失,將保留追究相關方責任的權利。

安徽省教育廳:校方或管理不到位、涉嫌違規收費

澎湃新聞注意到,教育部頒布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第六條規定,職業學校和實習部門要依法保障實習學生的基本權利,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2019年3月5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學校嚴禁借學生實習與實習部門、勞務中介機構之間進行利益輸送,收取勞務費、中介費。

此事經微博博主爆出後,引起輿論熱議,目前安徽省教育廳已介入調查。

安徽省教育廳民辦教育處一名工作人員7月8日告訴澎湃新聞,月初在網上發現該輿情後,省教育廳非常重視,立刻向學校了解情況,並要求學校依法依規地協商處理,後派專人到學校了解情況,督促學校進行處理。

據安徽省教育廳調查,截至目前學校還在跟第三方公司磋商。在調查過程中,教育廳也發現校方在學生實習事項管理中可能存在著管理不到位、涉嫌違規收費的行為。接下來,安徽省教育廳將要求學校盡快依法依規地就學生情況與第三方的公司進行處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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