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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對《叢林的法則》爭議做出處罰 警告綜藝部長開除節目PD

據悉,韓國SBS電視台決定對因上月29日在泰國卷入非法采集並食用瀕危物種巨型蛤蜊而引起巨大爭議的綜藝《叢林的法則》進行懲戒。

7月18日,SBS電視台就《叢林的法則》非法捕食巨型蛤蜊爭議召開了人事委員會,最終決定對綜藝部部長提出警告,擔當CP停職反省,以及節目製作人(PD)減薪並開除的懲罰措施。

因此,綜藝本部長南勝勇(音譯)和安范鎮(音譯)CP,金鎮浩(音譯)、樸龍有(音譯)、趙容載(音譯)PD等《叢林的法則》相關人員將無法避免受到懲戒。

與此同時,SBS中斷了《叢林的法則in lost island》所有播放部分的重播服務。官方網站的名稱變更為《叢林法則in Myanmar》。

SBS的一位相關人士對媒體SR表示:“內部也對此次事件感到嚴重關切。為了不給觀眾帶來不便,在製作節目時要慎重考慮”。

並且SBS電視台將於20日通過《叢林的法則》節目播出觀眾致歉信。另外,SBS方面表示:“今後將進行徹底的事前調查,制定《海外製作時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及法律風險預防手冊》(暫譯),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同時他還補充說:“在《叢林法則in lost island》泰國篇中,對於沒能充分事前了解有關采集和拍攝采集瀕危物種巨型蛤蜊的當地規定,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

之前在上個月29日播出的SBS綜藝節目《叢林的法則in lost island》中,演員李烈音為了生存在泰國南部默默島采集了瀕危物種巨型蛤蜊。

但是,巨型蛤蜊是平均壽命超過100年的世界上最大的貝殼,瀕臨滅絕,作為泰國的瀕危物種受到法律保護。這一場面在泰國和韓國網民之間傳開後引起了爭議,隨著泰國Hat Chao Mai國立公園向當地警方要求進行調查,泰國當局提及罰金及徒刑等刑罰,告發捕食當事者李烈音的消息傳開後,更是掀起了軒然大波,指責她的聲音越來越多。如果采集被指定為瀕危物種種類及保護對象的巨型蛤蜊,將被處以最高2萬泰銖的罰款(約76萬韓元,4500元人民幣)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同時處以兩種處罰。

再加上《叢林的法則》方面主張“沒有非法之處”,表示“對於沒能事先充分熟悉當地規定而拍攝的這一點深表歉意”,導致輿論對《叢林的法則》製作組指責更加惡化。

再加上以擔當製作人趙容載PD的名字製作的公文被公開後,還引發了在非拍攝許可地進行非法錄製的疑惑。相關公文是《叢林的法則》製作組發給泰國旅遊和體育部的,內容為拍攝團隊在泰國打獵時不會進行拍攝或播放。

爭議擴大後,SBS電視台曾承諾對此次事件進行內部調查,並表示將根據調查結果采取強有力的措施。

(編譯/煙給我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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