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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拆書:羅振宇搶了誰的飯碗?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吳俊宇

昨天我在

《內容創業洗稿,知識付費拆書》

這篇文章裡提到,一個大四學生通過拆解《奧斯曼帝國的衰亡:一戰中東1914-1920》這本書,把它變成口語化書稿賺取稿費的事情。

我當時在文章中寫了一段很情緒化的話:

不知道一線城市中產白領們在知道自己天天是在被一個專職賺拆書稿費的大四學生那裡看完了這本書,會不會有吃了蒼蠅的感覺。原本以為可以學習和炫耀的知識,不過是被人流水線上一個大學生狼吞虎咽甚至都還沒嚼碎就扔過來的渣滓。中產的虛假意識恐怕在這一刻被戳得粉碎。

這篇文章的標題其實也夾雜了我的一些小心思。我通過偷換概念的方式把“拆書”和“洗稿”放在一起,在道德制高點去進行批判。

坦率說,羅振宇的得到APP品控做的OK,確實不能簡單用“拆書”去評價。

但在第一次拋出“拆書”這個概念時,我必須做這種“媒體化”的表達,吸引公眾眼球。吸引眼球之後,再平心靜氣對一些讀者疑慮的問題作出更客觀、理智的評價與回應。

這篇文章則是打算就上篇文章進行進一步的展開闡述,希望大家真正理解“拆書”對出版社、對媒體、對讀者來說,究竟有何意義。

出版社冤不冤?

出版社冤不冤?冤。莫名其妙被個給自己做宣發生意的人搶了大頭,甚至有時候被人直接侵權了拿拆書稿去賣錢,當然冤。

出版社其實是被拆書生意影響最大的利益群體。當年羅振宇在做“羅輯思維”時,其實就在幫出版社做宣發——幫出版社賣書,中間抽取利潤。

據朋友說,大概是10%的樣子,我不知道這個數據準不準,但是可以確定的是,羅振宇是在做宣發時,意識到了現在的出版社宣發都太弱,他可以親自下場乾。

2016年入場做得到APP之後,產業涉及越來越深,很難說沒有影響到出版社的生意。

這個影響其實包含正面影響,也包含負面影響。

大家一般想到的是負面影響,但拆書稿、音頻、解讀文章其實也是書籍的宣發工作。我們現在很難去判斷,“拆書”產業會不會對一些冷門書籍起到推廣作用。或者直接影響到一些書籍的銷量。

我在《內容創業洗稿,知識付費拆書》這篇文章裡說,“拆書”本質上是通過包裝成知識付費的反智主義,以犧牲出版社為代價去推銷所謂的錄音+拆書稿。

雖然我說這裡面有反智主義的成分,但是但出版社被人截胡本身也是有責任的——因為大部分出版社並沒有做好宣發工作,產品配套做的太差。

上次和一個朋友溝通時提到,要是出版社出版一本書還加上配套周邊產品,有便於了解書籍的拆書稿、音頻、解讀文章,這個模型還蠻理想的——“理想國”出版社現在做的看理想APP、理想國imaginist公眾號其實某種意義上就是在做這個事情。

可惜“理想國”這方面剛起步,做的並不深,產品架構也看不出太多思路。

全產業鏈很難,現在大部分出版社其實有能力做,但是沒這個意識,觀念也跟不上,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我一位出版社的朋友曾經給某出版社的負責人說過這個問題,“就是因為你們懶,才讓羅振宇佔了便宜,其實羅振宇能乾的,出版社也能乾”。

在他看來,但現在在出版行業,編輯、發行、行銷是脫節的,出版社或文化公司,把行銷理解的很套路化。而且各個出版社出的書五花八門,一年20萬本新書,也的的確確沒有經歷去找人包裝。不過,一旦如果有個專門拆書的團隊負責宣發,效果會類似於“增長黑客”。

從理想化模型的角度看,這終究需要有個出版集團來做。兼具版權、拆書能力、解讀能力、宣發能力。等於是說,這個集團要做成“出版社+得到APP+單向空間+豆瓣讀書”。

出版社太重、太舊,沒動力做。但是羅振宇們雖然目前靠“拆書”把生意做成了,卻還是存在問題——沒牌照,他進不了出版這個高政策門檻的市場。這個理想化的模型,他恐怕也是只能望洋興歎。

“拆書”的生意未來甚至可能會面臨出版社的版權訴訟。谷阿莫拆電影都被人告了,拆書平台為什麽不會被人告?

但真的做成這樣一個全產業鏈的公司有必要麽?從個體維度來看,人應該是要有自主性的,需要有自我學習能力,既然理想國出版社+得到APP+單向空間+豆瓣讀書這些產品都在,為什麽不自己形成學習體系和知識體系,何必讓別人把什麽都喂到你嘴裡?

媒體慘不慘?

媒體當然慘。很大程度上,羅振宇們也搶了媒體的蛋糕,但媒體活該。

在《內容創業洗稿,知識付費拆書》我還提到一個點,另外一種“拆書”——媒體化傳播、經驗化解讀的拆書。

這其實是媒體屬性的公司正在做的“拆書”工作:請一些創業者、管理人來傳授經驗,他們其中的一些人或許並沒有真正自己親力親為去寫“拆書稿”,很多也是叫給了自己的助理來做。但是如果真的把關嚴格,讓助理採訪自己,把有價值的認知提取出來,做媒體化的傳播,這種價值是顯而易見的。

其中甚至包括這些創業者、管理人對很多熱門事件的看法,這又涉及到了媒體的工作——深入解讀一些社會現象、商業現象。

得到APP也把這塊事情給做了,李翔這種媒體人在得到APP做的事情就是把熱門事件進行更深入的解讀。

所以我在文章中說,《財經》雜誌總編何剛認為“不服羅振宇的媒體人還是虛心點吧”,這話還是有幾分道理——因為知識付費某種意義上還做了媒體付費沒做成的事情。

這些年媒體付費一直做的不成功。《三聯生活周刊》、《南方人物周刊》、《南方周末》這樣的媒體一直企圖做APP,推銷付費文章,但從來就沒幾個人願意為這些文章買單。

除了我們常常說的“體制問題”外,很大層面上還是沒有好好對內容進行包裝。

媒體總是抱怨,沒有讀者願意付費,隻願意吃免費午餐。很大層面還是自己不爭氣。

我知道的一個案例是,一家雜誌的APP,在2012年曾經在蘋果的App Store有過營收百萬的高光時刻,但是之後連年下滑,到2016年左右只有30萬營收,到了2018年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另一個關鍵資訊是,這款APP已經6年沒更新了,到現在UI還是iOS 6時代的設計風格。這裡我不好多說,不再展開。

但為什麽得到在做人工智能、投資理財甚至是經濟學這些這些話題時,有人願意買單?

是羅振宇們能忽悠?雖然的確有這種成分,但人家會對產品做迭代,做更新,做定價策略,針對不同人群推出不同的產品,造出來的KOL也會每年適時換季更新。不管是產品形態、產品包裝以及產品迭代都比媒體做得好。

薛兆豐這種KOL還被羅振宇的得到APP成功包裝最後上了“奇葩說”,以後更具備流量價值。你都能想象得到,薛兆豐賣下一代得到課程時,不管是粉絲基礎還是流量來源都更廣了。

傳統媒體內出了個KOL,體制第一反應往往是遏製KOL的成長,避免KOL的曝光。你去看看現在的“咪蒙”、“黎貝卡”這些KOL,甚至羅振宇本人,哪個不是從傳統媒體裡面出來的,如果傳統媒體留得住人,和他們形成合理分成模式,哪裡會把他們逼到市場上創業。

賣衣服也得換季更新呢,傳統媒體一個款式的衣服賣6年,門面都懶得裝修,誰會買?

羅振宇把資訊內容包裝成課程,做成“快消品”。季季更新年年換代搞搞新包裝換,可不是要搶媒體的蛋糕?

讀者傻不傻?

讀者傻不傻?當然有傻的。用一位曾經參與拆書的朋友話來說,有些讀者不僅覺得這個是知識,甚至還覺得看情商課、理財課可以發財。

我當時在文章中說,知識付費平台找個大學生拆書,對一線城市白領來說這個是詐騙,道德上存在問題,但是販賣給三四五線城市的人卻不是問題,這就是個邏輯正常、模型合理的生意。

這種“一線白領”和“三四五線城市”的表述引發了爭議和不滿。

的確,我覺得這個需要重新定義,用“五環內”和“五環外”這種概念可能會更準確。

當然,這種“五環內”和“五環外”的表述,其實還是互聯網行業這一年來,有關消費分級層面的一種心理概念、知識概念以及財富概念。

我一直提到說,讀者需要有自我學習能力,對拆書稿有分辨能力。自己在學習一個知識時,需要構建起知識體系。

事實上現在大部分大學課本都是“拆書”,只不過是教授們把知識掰開了、揉碎了,幫助學生消化。一方面讓學生知道觀點結論,另一方面教學生思維方式,順便還讓學生在資料搜集過程中提高學習理解能力。

面對知識付費的情況,其實一模一樣,關鍵問題在於建立自己的知識體系。

所謂的知識體系就是至少要知道一件事物大致的譜系,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邏輯推導的過程要一清二楚。知道結論是怎麽得到的,更要知道結論所處的坐標背景以及這個結論它所適用的環境。

我喜歡一個名叫馬克斯·韋伯的德國社會學家,對我而言,學習韋伯思想體系的價值在於兩點。

1、學習他的研究方法,用他的方法融入到我所在的媒體行業,讓我更理智、客觀地判斷、評價每一個熱點事件。我在看待每一個行業問題時,腦子裡都能形成坐標系,知道什麽是應然,什麽是實然。知道什麽人是站在什麽立場做了什麽事情說了什麽話。

2、韋伯的觀點很有價值,很多理論即使是到現代都還不過時,對我寫作來說會有極大的幫助。說句不好聽的,我可以作為“中盤”,在商業科技領域販賣他的觀點,拆他的書寫自己的文章,這是我功利化的私心。

知識付費平台上那些內容,自己要有分辨能力。知道哪些是有用的哪些是沒用的,自己需要吸取哪些內容用於個人消遣、學習。

知識付費和親自讀書,兩者真的並沒有什麽高低之分,誰也不要瞧不起誰。

原諒我在這裡引用吳三秒Erica在微博上說的一段話:

對絕大多數人來說,非訓練型讀書只是一種消遣,跟玩手機沒什麽本質區別,它無法給人任何工具性增值,基本不會有可觀的變現…..因為它根本無關什麽意志力,或者任何看似高尚的東西。看一個人是否讀書這件事的唯一價值,在於能說明其心中對所身處的這個世界是否還有追問,對當下生活的種種境遇是否存在檢省。

他所說的“讀書”,是指具備難度、帶著“問題意識”、有益於構建知識體系的讀書。

可惜的是,現在大部分沉迷知識付費,或自得於讀書的人,都沒有構建體系的主觀意圖,更沒有內化知識的能力水準,只是把它當成是另一種“求神拜佛”。

不管羅振宇被神話還是被汙名化,其實都只能說明一個問題,更多人缺乏獨立自主的理解力,更不能看到事物的層次與灰度。

他不是神,更不是騙子,只是個生意人。他有他的價值,你有你的訴求,僅此而已。(本文首發鈦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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