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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偉:卡佛小說的風格及其演變

《我打電話的地方》,2012

99讀書人|人民文學出版社

卡佛短篇小說自選集 湯偉 譯

毀了我父親的第四件事

——從一篇小說的兩個版本談

卡佛小說的風格及其演變

卡佛小說風格的形成及演化,可以概括為簡約主義特色在他小說中的不斷完善,和對故事情節處理、人物形象描寫和心理活動把握等技巧的日臻成熟。這些風格大致包括:

1、拒絕表達敘事者觀點的闡述性文字,讓敘事者和敘述的事件保持一定的距離。

2、摒棄修飾性的詞句,刪除和故事關係不大的情節和場景,用盡量短的篇幅把事情說清楚。

3、採用不可靠敘事手法,並且有目的地省略故事中某些重要情節和線索,使讀者對敘事者的敘事產生懷疑,並對故事本身產生多種理解。

4、精心設計人物對話並著墨於人物在溝通和表達上存在的缺陷。

5、通過開放式的結尾使小說的結局具有多種可能性,用模糊的口氣暗示一種即將到來、但很可能是更加糟糕的結果。本文通過對比卡佛一篇小說的兩個不同版本,來探討一下卡佛小說風格的演變。

《啞巴》(Dummy)是卡佛早期創作的一篇短篇小說,被收錄在他的第二部小說集《瘋狂的季節和其他故事》(Furious Seasons and Other Stories)裡。

Furious Seasons & Other Stories

Santa Barbara: Capra Press,1977

小說敘事者的父親在鋸木廠工作,他慫恿做清潔工的同事啞巴購買鱸魚苗在屋後池塘裡放養。自從養魚後,啞巴的行為發生了徹底的變化。他把魚看成比家庭和朋友的友誼都更重要的東西。後來一場洪水衝走了啞巴的鱸魚。另外根據傳言,啞巴的老婆一直在和墨西哥人鬼混。啞巴最後用一把榔頭殺死了老婆,自己則跳進魚塘自殺身亡。小說借助啞巴的故事來講述一個突發事件對敘事者父親和敘事者本人的影響。

卡佛在出版第三部小說集《談論愛情時我們都在說些什麽》(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時,將《啞巴》再次收錄在內,並對其做了重大修改。

《當我們談論愛情時我們在談論什麽》,2010

譯林出版社|鳳凰出版傳媒 小二(湯偉) 譯

其篇幅被削減了約百分之四十,小說的題目也被改成《毀了我父親的第三件事》(The Third Thing That Killed My Father Off),(以下簡稱《第三件事》),這個版本最終也被收錄到卡佛的這部自選集《我打電話的地方》裡。

Where I'm Calling From

New York: The Atlantic Monthly Press, 1988.

在《第三件事》裡卡佛刪除了《啞巴》中很多表達敘事者觀點的段落和與故事進程關係不大的情節。不僅如此,他還故意刪去了一些與主要情節有關的東西,這種對重要情節的“空缺”和“省略”,在卡佛全盛時期的小說裡屢見不鮮。它使得小說有了一種不確定性。從這點來說,卡佛的作品有點像中國的山水畫,注重給讀者“留白”,迫使讀者介入作品中來,對未完成部分重新加工和想象。卡佛對這部小說的修改充分顯示了他簡約寫作手法的奧妙之處。對比小說前後兩個版本對認識卡佛寫作風格及其演變過程有很大的幫助。讓我們先對比一下小說兩個不同版本的開頭:

我來告訴你們是什麽毀了我父親的。第三件事是啞巴,是啞巴的死這件事。第一件是珍珠港事件。第二件是搬到我祖父靠近威納奇的農場。我父親在這兒結束了他的餘生,隻不過這個可能在那一天到來之前就已經結束了。

我父親把啞巴的死歸罪到啞巴老婆身上。後來他又說是魚的錯。最後他怪他自己——因為是他給啞巴看了《田野和溪流》雜誌背面的廣告,那是一則向全美各地運送活的黑鱸魚的廣告。

自從弄到了魚,啞巴的行為就變得古怪起來。魚徹底改變了啞巴的性格。我爸是這麽說的。

——《第三件事》

在啞巴死後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父親變得神經緊張和脾氣暴躁,我確信這在某種程度上標誌著他一生中好日子的結束,因為過了沒多久他的身體開始變壞。先是啞巴,然後是珍珠港,再後來是搬到我爺爺靠近威納奇的農場,我父親在那兒守著十幾棵蘋果樹和五頭牛,度過了他的餘生。

對我來說,啞巴的死預示了我特別漫長的童年的結束,把我推進了(不管準備好沒有)成人的世界——那裡失敗和死亡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我父親首先把這事怪到女人——啞巴的老婆——身上。後來他說,不對,是魚。如果沒有魚的話,這件事肯定不會發生。我知道他感到自己有點責任,因為是父親給啞巴看了《田野和溪流》上廣告欄裡“活黑鱸魚送往美國任何一個地方”的廣告(就我所知,那本雜誌上現在還在登載那則廣告)。一天下午上班的時候,父親問啞巴為什麽不去買些鱸魚放在他屋後的池塘裡養。父親說啞巴舔了舔嘴唇,把廣告研究了好一會,然後費力把上面的資訊抄在一張糖紙的背面,再把糖紙塞進了他連體工裝褲前面的口袋裡。只是到了後來,在他收到那些魚以後,他的行為才變得古怪起來。我爸宣稱魚改變了他的性格。

——《啞巴》

和《啞巴》相比,《第三件事》開頭的篇幅被削減了約有一半。敘事者一開始就宣稱毀了父親的事情一共有三件。第一件是珍珠港事件,這是一件毋須說明眾所周知的事件。第三件是啞巴的死,也就是小說將要講述的故事。第二件是搬到祖父的農場。至於第二件事為什麽會對敘事者父親的一生造成影響,卡佛在《第三件事》裡自始至終都沒有交代。而卡佛在《啞巴》裡對其作了明確的交代——守著十幾棵蘋果樹和五頭牛度過餘生顯然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在《第三件事》裡,卡佛刪除了對第二件事的這段說明,使得讀者對敘事者的假設(共有三件毀了他父親的事情)產生懷疑,接下來的問題必然會是到底有幾件事與“我”父親的命運有關。這迫使讀者去思考,然後間接地得出結論。這種由於內容上的缺省而導致的對敘事者及其所說事情的懷疑,使小說具有了不確定性。卡佛在《論寫作》裡曾說過:

好的故事裡需要一種緊張的氛圍……這種氛圍是靠實實在在的詞創造出來的視覺效果。同時,那些沒寫出來的、暗示性的東西,那些隱藏在平滑(或微微有點起伏)的表層下面的東西,也會起到同樣的效果。

卡佛將《啞巴》裡表達敘事者觀點的第二段徹底刪除了。卡佛全盛時期的小說裡幾乎不存在這一類解釋性的文字。這種不介入的敘事手法是卡佛小說的一個主要特點。另外,卡佛還刪除了《啞巴》開頭第三段裡一些可有可無的細節,使得小說變得更加簡潔和緊湊。

卡佛的一個寫作老師曾對他說過,能用十五個詞說清楚的事情就不要用五十個詞。而他的編輯利什(Gordon Lish)則更進一步,他說如果能用五個詞把事情說清楚,就不要用十五個詞。這對卡佛簡約文風的形成有很大的影響。卡佛的極簡風格在《談論愛情時我們都在說些什麽》這部小說集裡達到了極致。對比《啞巴》和《第三件事》這兩個版本,這種簡約的例子隨處可見。比如在《啞巴》裡,卡佛用了五段文字來描述“我”和“我”父親開車去啞巴的池塘釣魚時的興奮心情。其中既包括景色描寫,也有對父子間的對話和人物心情的描述。

這是個氣象晴朗的下午,我們把那輛1940福特旅行車的車窗全搖了下來,涼爽的空氣吹進車裡。路邊的電話線發出嗡嗡的聲音,當我們跨過莫克西橋,向西轉上斯萊特路時,一隻公野雞和兩隻母野雞從我們前方的公路低低地飛過,扎進一塊紫苜蓿地。

“看那邊!”父親說,“今年秋天我們一定要來這裡。哈蘭德·溫特斯在這附近買了塊地,我不知道具體在哪兒,但他說季節一到就讓我們過來打獵。”

兩邊都是綠色起伏的紫苜蓿,不時能見到一棟小屋子,或帶有畜棚的房子,圍欄的後面有一些牲畜。再向西一點,有一片巨大的玉米地,後面沿河生長著白樺樹。幾片白雲飄過天空。

“太棒了,是不是,爸?我是說,我也說不清楚,但我們做的每件事都很帶勁,是吧?”

父親坐在位子上,交叉著腿,用腳尖點著地。他把手臂伸出窗外,讓風吹著。“當然,每一件事。”過了一會兒,他說,“當然囉,非常帶勁!活著真好!”

——《啞巴》

到了《第三件事》,以上五段文字被縮減到了兩小段:

這是個氣象晴朗的下午。我們把車窗全搖了下來,好讓空氣進來。我們跨過了莫克西橋,向西轉上斯萊特路。兩邊田地裡種著紫苜蓿,再遠一點的地方是一片玉米地。

父親把手伸出車窗。他讓風把他的手向後推。看得出來他很興奮。

——《第三件事》

小說的這部分是在描述“我”和“我”父親去啞巴的池塘釣魚路上的心情,是為後面的事件(啞巴終於被我父親說服,讓我們去釣魚。但看見“我”釣上魚後,他突然改變主意,阻止“我”把魚拉上岸,父親從此和啞巴交惡)做鋪墊。從這個角度來說,《啞巴》裡這一段敘述就顯得過於冗長。而在《第三件事》裡,所有的對話都被刪除了,整個敘述顯得十分有節製,小說的節奏感也更強了。

下面看一看卡佛在小說中是如何塑造三個主要人物(啞巴、我和我父親)以及兩個次要人物(啞巴的老婆和我母親)的。先說說小說裡的第一個主要人物——啞巴。啞巴受了我父親的慫恿後開始在他家後面的池塘裡養魚。我父親認為啞巴自從開始養魚後,個性發生了完全的變化。雖然小說裡沒有說明啞巴養魚的目的和他對老婆的態度,但從他對魚的過分保護以及兩年來池塘裡魚不斷增多這個事實來看,他養魚的目的已超出了賺錢。他是通過對魚的關愛來逃避現實社會對他的傷害。當自然也違背和傷害他之後(洪水衝走了他的魚),他失去了唯一能夠控制和依戀的東西,所以采取了極端的報復和毀滅行動。

卡佛小說中的人物大多不善言辭,人物往往意識到了自身命運的缺陷,但無法用確切的語言表達出來。這使得他們改變自己命運的努力顯得更加徒勞。而在這篇小說裡卡佛乾脆安排了一個啞巴,徹底斷絕了他與外界的溝通。啞巴與別人的溝通只能通過“坐在一個凳子上,看著我爸的肚子”和“搖搖頭”以及“揪一揪自己的耳朵”等動作。這使得啞巴最終的命運更具悲劇色彩。無獨有偶,卡佛在另一篇小說《小心》裡安排了一個耳朵被耳垢堵住的人物,在他和妻子溝通的關鍵時刻,他卻無法聽清楚她在說些什麽。

下面說說小說裡的第二個主要人物——“我”父親。“我”父親一直是啞巴的朋友,他沒有加入到取笑啞巴的人群中去。表面上看,和啞巴相比“我”父親在各方面都要勝出一頭(工作性質、溝通能力,甚至包括長相),他能說服啞巴去買魚苗,說服啞巴讓他去釣魚。但他和啞巴一樣,無法確切地表達自己面臨的問題。他“不知道該怪誰和應該說些什麽”。這種表述上的無能為力讓我們看到人物注定的失敗命運——一個無法表述自己遭遇的人是很難拯救自己的。卡佛注重刻畫他小說中人物在溝通上的缺陷,這樣的例子在卡佛小說裡隨處可見,比如在《真跑了這麽多英裡嗎?》裡,利奧在面對那個他認為可能睡了他老婆的男人時,隻說了一句沒頭沒腦的“星期一”(這個日子於利奧很重要,他決定從那天起從頭再來,而那個男人根本就不明白這個)。最精彩的是小說《還有一件事》的結尾:

他說,“我只想再說一件事。”

但他想不起來是什麽事了。

那個被老婆趕出家門的男人還想再說點什麽。雖然讀者無法知道他是想繼續說些狠話,還是想向老婆求情,但結果對這個男人肯定不太妙,因為他已失去了和她溝通的能力了。

從卡佛在一些地方的細微改動也可看出他在塑造父親這個人物時所花費的心思。比如在《啞巴》裡,父親提到上漲的河水時,用的是一個中性的“它”,而在《第三件事》裡卻用了女性的“她”。這說明父親在潛意識裡已把女人歸結為一種危險。

在講述小說對第三個主要人物——我——的處理前,先來看一看卡佛是如何處理小說中的兩個次要角色——我母親和啞巴的老婆。小說中對啞巴老婆的評論全部來自別人之口,比如:

啞巴除了房子以外還有老婆。她是個比他年輕很多的女人,據說和墨西哥人在一起鬼混。父親說那是從像羅易、韋特和斯雷德這樣愛管閑事的人嘴裡說出來的。

——《第三件事》

爸爸接著說喬治·萊庫克看見啞巴的老婆和一個大塊頭的墨西哥人坐在運動家俱樂部裡。

——《第三件事》

卡佛經常採用這種不可靠敘事者和不可靠敘事的手法,讓讀者對所說的事情以及說話者本人產生懷疑。在現實生活中,一些被以為是“事實”的東西其實並不一定就是事實,而只是一些被當事人認為是“事實”的東西。所以說,細究下去,卡佛並沒有明確給出啞巴老婆對啞巴不忠的事實。也就是說有可能這只是一些流言蜚語,而啞巴又沒有能力來弄清這些。卡佛在他的另一篇小說《你在聖·弗朗西斯科幹什麽?》裡採用了類似的手法。新搬來的住戶的真實身份一直是個謎,而郵差轉述的小鎮上眾人的猜測則使得他們的身份更加撲朔迷離。

卡佛還安排了敘事者和啞巴老婆的一次會面,那是一個少年對成年女性的觀察。由於上面提到的流言,啞巴老婆對“我”和玩伴的一句很無辜的話(“小夥子,你們有車了,也許哪天我會搭搭你們的車子”),會讓讀者產生某種聯想。卡佛的很多小說裡都會設定這樣的“圈套”讓不同的讀者在同一段話裡讀出不同的結論。比如讀者在讀完《真跑了這麽多英裡嗎?》後,對托妮外出賣車那晚在外面到底做了些什麽會有不同的答案。

比較卡佛在兩個版本裡對另一個配角——我母親——的描述,能夠看出卡佛在細微之處的用心。卡佛對我母親用筆很少,只在兩個地方提到她。在《啞巴》和《第三件事》裡第一次提到我母親時分別是這樣的:

他繞到車子的另一邊時我從駕駛側上了車。母親看著我們。一個白皙、嚴厲的女人,她金色的頭髮向後梳成一個髻,再用一個萊茵石的髮夾夾住。父親向她揮了揮手。

我松掉手刹,把車緩緩倒到路上。她看著我們,直到我換好了擋,然後揮了揮手,仍然沒有笑容。我揮了揮手,我父親又揮了下手。他已經吃完了蛋糕,把手在褲子上擦了擦。“我們走了!”他說。

——《啞巴》

我母親站在門口看著。她是個白皙的女人,金色的頭髮向後梳成一個髻,再用一個萊茵石的髮夾夾住。我想著在過去那些快樂的日子裡,她有沒有四處閑逛,她又到底做過些什麽。

我松掉手刹車。母親看著我換好了擋,然後,她仍然毫無笑容地回到了屋裡。

——《第三件事》

《啞巴》裡用來描述我母親的一個形容詞“嚴厲”在《第三件事》裡被省略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段“我”當時腦子裡的一個念頭(“我想著在過去那些快樂的日子裡,她有沒有四處閑逛,她又到底做過些什麽。”)。卡佛通過敘事者的這段“想法”間接描述了他母親的嚴厲。另外,《第三件事》裡省略了敘事者一家在告別時互相揮手的細節。比較兩個版本可以發現,父母之間的關係在新版本裡顯得更加緊張和不協調。在《啞巴》和《第三件事》中提到我母親的另外一處也反映了敘事者父母之間關係的不融洽。當我父親在餐桌上提到別人看見啞巴老婆和一個大塊頭墨西哥人在一起時,我母親嚴厲地看了他一眼。我父親終於爆發了,他說:“真他媽見鬼,比伊,兒子已經夠大了!”

就像卡佛在《第三件事》裡沒有說出毀掉“我”父親的第二件事到底是什麽一樣,卡佛並沒有說明“我”父母之間的關係究竟對“我”父親命運有什麽影響。但從涉及“我”母親的兩處場景的描寫,讀者可以感受到敘事者父母之間的不和諧和溝通上的困難。卡佛在講述啞巴家庭生活失敗的同時,暗示了“我”父親在這方面的相似性。而這可能正是毀了“我”父親的第四件事情。

通過比較兩個不同版本的結尾,可以看出卡佛在處理“我”這個重要角色時的差別。《第三件事》和《啞巴》結尾的最後幾小節分別是這樣的:

我看著爸爸。他臉上的表情極其古怪。

“女人,”他說,“這就是娶錯女人的下場,傑克。”

但我不覺得爸爸真的相信他說的。我覺得他只是不知道該怪誰和應該說些什麽。

我覺得從那以後,父親所有的一切都在往壞裡變。就像啞巴一樣,他不再是從前的他了。那隻從水裡抬起又落下去的胳膊,像是在揮別好時光和歡迎壞時光的到來。因為自從啞巴在那個深色的水塘裡自殺後,除了壞時光,再也沒有別的什麽了。

難道這就是一個朋友死後應該發生的事?把厄運留給他活著的朋友?

但就像我說的,珍珠港事件和不得不搬到他父親那裡對他也沒有一丁點的好處。

——《第三件事》

我看著父親,他背過臉去,嘴唇在發抖。他板著臉。他突然之間老了很多,看上去像是受了驚嚇。他轉向我說道,“女人!這就是娶錯女人的下場,傑克。”

但他說這話時有點口吃,並且不安地移動著自己的腳,我不覺得他真的相信他自己說的。他只是在那時不知道該說些什麽。我不確信他到底相信什麽,只知道他和我一樣,被當時的情景嚇著了。但我覺得打那以後他的生活變得更加艱難了,他再也無法高興地和自由自在地做任何一件事情。起碼不像他從前那樣了。就我而言,我知道自己不會忘記那條胳膊露出水面的景象。像是某種神秘恐怖的信號,它似乎預示了今後若乾年裡一直跟隨著我家的厄運。

但那是個敏感的年齡段,從十二歲到二十歲。現在我大多了,已是我父親那時候的年齡了,在這個世界上生活了一段時間——見過世面了,就像人們說的那樣——我現在知道那條胳膊是什麽了。簡單地說,那是一條落水人的胳膊。我見過其他的。

“我們回家吧,”我父親說。

——《啞巴》

卡佛在《第三件事》裡對《啞巴》的結尾作了簡化。但《啞巴》結尾包含的資訊——一個突發事件對我和我父親內心的衝擊、我對父親權威的懷疑、現在的“我”試圖解釋這一突發事件對當時的“我”和我父親命運的影響等——都被保留下來了。卡佛刪除了一些不重要的細節以及說明解釋性的敘述,其目的不僅是為了使結尾更加簡潔,而且是為了不直接向讀者交代這一突發事件對“我”的影響。也就是說卡佛將小說要表達的最關鍵的東西深藏起來了。

卡佛在《啞巴》裡用了很多的細節來描述啞巴投河自殺事件對“我”父親的衝擊。由於“他背過臉去,嘴唇在發抖。他板著臉。他突然之間老了很多,看上去像是受了驚嚇”,而且他“說這話時有點口吃,並且不安地移動著自己的腳”,這讓讀者和“我”一起很容易地發現父親內心的不安。在《第三件事》裡,以上描述被濃縮成“他臉上的表情極其古怪”,而這大概是一個十四歲的少年當時所能看到和理解的吧?

從《第三件事》小說的題目以及開頭的敘述看,這部小說似乎在講訴啞巴的死對敘事者父親的影響。但小說其實是要講述一個突發事件對一個少年成長過程的影響。在《啞巴》裡讀者很容易就能領悟到這一點。因為小說開頭和結尾部分的敘述透露了這個資訊。特別是結尾倒數第二段的“闡述”。

卡佛在《第三件事》中刪除了這些闡述性的文字,隻對事情經過做表面的描述。從而把這件事對“我”的影響深藏起來。他讓讀者通過父親在“我”眼中的變化——從一個絕對的權威(表現在讓“我”來開車以及在釣魚過程中對“我”的指導等),到“我”覺得“他只是不知道該怪誰和應該說些什麽”,看到“我”對父親的懷疑(少年成熟的標誌之一就是對父親權威的懷疑)。卡佛通過寫那隻手臂對“我”內心的震撼以及“我”對此作出的解釋(通過拒絕和自我解釋來化解內心的焦慮)來表現這個事件對“我”的影響,描述一個少年是怎樣關注自己和他人的命運,以及突發事件是如何加速一個少年的成熟過程的。《第三件事》的讀者只有通過仔細的品味並參與到作品中,才能獲得字裡行間隱藏的資訊。由於沒有闡述性文字的幫助,讀者的理解力受到了一定的考驗,但這同時也增加了閱讀的樂趣。

卡佛的這種簡約寫作手法與一些故弄玄虛、不著邊際的時髦寫作方法有著本質上的區別。他的小說自始至終都是寫實的,從某種程度上說比傳統的現實主義還要現實。故事像是被錄音機和照相機記錄下來的。他只是通過對這些記錄下來的片段的取捨、強調和忽略來達到以上所說的效果。這種寫作手法是對傳統現實主義的一種變通,也是對傳統閱讀方法的一種挑戰,而這正是卡佛小說的魅力所在。

說到卡佛小說風格的演變,不得不提到利什對卡佛早期作品的影響。利什是卡佛小說集(《請你別說了,可以嗎?》和《談論愛情時我們都說些什麽》)的編輯,卡佛正是通過這兩部小說集奠定了自己在美國小說界的地位。《談論愛情時我們都說些什麽》出版後,卡佛被評論家冠以“簡約主義”大師的稱號。利什對這部小說集裡很多篇小說做了大量的刪減和修改。據卡佛學者斯圖爾(William L.Stull)和卡羅爾(MaureenP. Carroll)夫婦所做的研究表明,整部小說集的篇幅被刪減了百分之五十五。其中幾篇小說被刪除的內容超過了百分之七十。一九九八年馬克斯(D.T.Max)對保存在美國印第安納大學圖書館利什的手稿作了深入的研究,並在紐約時報發表了一篇名為《卡佛紀事》(The Carver Chronicles)的長文,文中詳細記述了利什對卡佛這部分作品所做的修改,這使得有些讀者對卡佛作品的“正宗性”產生了懷疑。有人認為這部小說集應該署上卡佛和利什兩人的名字。另一部分讀者則指責利什“劫持”了卡佛的作品,因為利什自己也寫小說,但他的小說並沒有流傳下來。

Gordon Lish利什和他的編輯稿

照片由Bill Hayward拍攝,手稿來自《巴黎評論》

最近,卡佛遺孀加拉格爾(Tess Gallagher)正在為出版沒有被利什編輯過的卡佛原稿而努力。她說出版這部小說集的主要目的是不想再去回答這些小說是誰寫的這一類的問題。這件事的當事人卡佛已經作古,利什現在也三緘其口。通過對比這部小說集的兩個版本,我認為經利什的修改過的小說大多比原作更具風格(卡佛本人在給利什的信裡多次肯定了利什對他作品的修改),如本文提到的《第三件事》,還有《還有一件事》、《談論愛情時我們都說些什麽》、《告訴女人們我們出去一趟》等等,但有些作品,如《洗澡》,則由於過分的刪節,使得作品顯得過於隱晦和突兀。

苔絲·加拉格爾 1977 by Lois Shelton

我覺得關於經利什編輯過的作品是否還是卡佛原來的作品的爭論沒有必要,所有作家發表的作品或多或少都受到編輯的影響。而且,我們是在欣賞一類文學作品,而卡佛這個名字只是這些作品的一個標記。卡佛在回答他人提出的疑問時,曾引用龐德的一句話表達了相同的意思:

“最重要的是寫出偉大的詩來,至於是誰寫的其實並不重要。”

卡佛的這種簡約寫作手法與一些故弄玄虛、不著邊際的時髦寫作方法有著本質上的區別。他小說自始至終都是寫實的,從某種程度上說比傳統的現實主義還要現實。

——湯偉

—Reading and Rereading—

《我打電話的地方》,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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