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2018教育關鍵詞·校園欺凌 專項立法仍在路上

2018年是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

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頻發,並愈發受到社會關注。數據顯示,2017年前11個月,全國檢察機構共批準逮捕的校園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2486件、3788人,提起公訴3494件、5468人,比2016年同期增長了50%以上。

為遏製相關事件的發生,2017年教育部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首次明確界定了“校園欺凌”這一概念,並明確了事件處置流程、懲戒實施欺凌學生的措施以及一些預防舉措。2018年4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在2018年開展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

隨後,全國各地先後頒布相關舉措。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東城、海澱、豐台、石景山等先後發布實施方案,東城區曾明確提出,如發生欺凌事件,各校要在10分鐘內向上級部門進行口頭匯報;海澱區要求每學期進行三次“防欺凌”教育。

11月12日,廣東省教育廳等13部門聯合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辦法〈試行〉》,將“給他人起侮辱性綽號”列為欺凌行為,對三種不同性質的校園欺凌規定了不同的處理方法,嚴重者可開除學籍。

11月21日,天津市通過了《天津市預防和治理校園欺凌若乾規定》,是我國首部規範校園欺凌預防和治理的地方性法規。

相關專家認為,這些方案細化了校園欺凌的概念界定,更加因地製宜且具有針對性,同時在觀念與輿論上對這一問題進行了揭示與強調,有助於喚醒公眾意識,推進中小學生欺凌防治的落實。

但是,相關專家坦言:“現在落實到了什麽程度還不好說。”今年陸續發生的多起惡性事件似乎也證實了這一點。

12月7日,湖南邵陽市新寧縣某學校兩名女生在QQ聊天中發生矛盾,其中1名女生焦某約了其他9名女生,將另一名女生林某叫到女廁所實施打耳光等欺凌,並拍下影片傳到微信群。

11月10日,廣西玉林興業縣一初中女生在出遊的過程中遭到其他6名女生圍觀、辱罵、毆打,圍毆,期間遭某職業學校男生猥褻,並拍下影片放到網上傳播。

10月12日,雲南宣威一名初二女生服藥自殺,生前曾在學校遭遇同學霸凌,服藥後曾給父親打電話哭訴“沒臉面在學校讀書了”……多位專家學者對記者表示,要真正遏製校園欺凌的發生仍存在不少挑戰。

南京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副教授殷飛認為,對於校園欺凌與兒童玩鬧過當等問題之間還存在很多問題需要進一步梳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副主任於旭坤說:“目前的一個現實問題是老師、家長、警察機構等對於應對校園欺凌都相對缺乏經驗,需要專業人士的介入和引導。”

與此同時,現有的中小學生欺凌防治檔案和通知法律效力層級低,多為指導性意見,在可操作性上有一定的局限,部分情節嚴重的欺凌者得到的刑事處分也往往非常有限。多位專家曾呼籲,應針對校園欺凌問題專項立法。

今年全國政協會議期間,民革中央建議將目前已有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和標準等內容予以整合,將其納入反校園欺凌專項立法的一部分。在今年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記者會上,十二屆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在被問及校園欺凌是否有立法計劃時表示,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建議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修改法律的過程中會高度重視解決這個問題。

由此看來,校園欺凌相關的法律盲點有望被填補。或許正如王勝明所說:“一件事大家都重視了,離解決就不太遠了。”

新京報記者 馮倓秋 編輯 郭圓宇 校對 李銘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