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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樓層豈能忽視?

近日,在紹興市柯橋區中央大廈上班的張先生向本報反映了一個讓他感到憂慮的現象:大廈的避難層長期被挪作他用,一旦發生火災,他們將無處可躲。

37層、建築高度137米的中央大廈是柯橋區第二高樓,共入駐了約130家企業。最多時,樓內人數超千人。作為超高層建築,避難層是人員安全逃學生的重要配套設施。這座大廈的避難層存在哪些方面的安全隱患?8月27日上午,記者與柯橋區消防救援大隊的防火專家一起前去檢查。

記者首先來到32層避難層。這個約500平方米的空間被分成了兩塊,一塊作為大樓業主公司的展示廳;另一塊則作為會客包廂,平時大門緊閉,不對外開放。該層的安全出口也被鎖了。隨後記者來到15層避難層,發現這裡堆放著大量健身器材和雜物。

負責中央大廈物業管理的浙江金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汪朝林坦言,之前他也不清楚32層和15層是避難層,只是覺得這麽大一塊空間,浪費了怪可惜,就想辦法將它們充分利用。

柯橋區消防救援大隊參謀趙晨波對記者說,超高層建築的火災救援難度很大,是世界性難題,要立足自防自救,盡量避免火災發生。根據住建部等部門發布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公共建築高度超過100米的建築,需設置避難層。

“舉個例子,如果這座大廈14層起火,14層以上樓層的人很難向下逃學生,這時,躲到15層和32層避難層是一個安全又便捷的辦法。但是現在,32層避難層改變了使用功能,而15層避難層又堆放了雜物,這就大大影響了它的避難功能。”趙晨波說。

在採訪中,記者注意到,相比起避難層被挪用,缺乏明顯的提示標識和市民對它的不了解,更讓人憂慮。記者在中央大廈隨機採訪了20位在樓內的市民,只有一人知道這裡有避難層,但也說不出具體的位置。在大廈裡,記者也沒有發現一處關於避難層的提示標識。

那麽,類似中央大廈避難層的安全隱患是否普遍?隨後,記者又來到了不遠處的金昌IFC大樓。這座40層、建築高度147米的大樓,是柯橋區第一高樓。

在樓內,記者同樣也沒有發現明顯的避難層提示標識,只是在27層避難層,發現了一則避難層告示。趙晨波說,只在這裡放一則提示標識是不夠的。避難層的位置,需要讓人一進大樓即可知曉。

此外,這些避難層管理不規範的現象,在一些用於酒店等消費場所的超高層建築也同樣存在。位於紹興市越城區迪蕩新城的紹興世茂天際中心高288米,是該市第一高樓。大樓以世茂皇冠假日酒店為主,並設有泳池、會議廳等多個消費場所。然而,當記者提出要去看一看避難層時,酒店安保部經理張松卻好幾次找錯了地方。“這地方不怎麽來,實在不太好找。”張松說。

而在整座大樓裡,記者也沒有找到一處明顯的避難層提示標識。酒店工作人員也沒有向入住的客人介紹有關避難層的情況。

“這個大樓雖然設置了避難層,但沒有進行有效的宣傳和介紹,一旦發生火災,酒店的客人很可能因找不到避難層而錯過逃學生的最佳時機。”越城區消防救援大隊參謀黃喜龍說。

避難層管理不規範的現象,並不僅僅存在於紹興。省消防救援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全省共有建築高度100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築約300幢。雖然沒有經過全面統計,但避難層被挪作他用的現象還是存在的,而避難層缺少明顯提示標識、住戶知曉率低的現象,就更加常見。此外,還有一些避難層使用的材質不符合要求。”從目前了解的情況來看,超高層建築物業日常消防管理不到位、業主消防安全素養不高、社會各界對超高層建築避難層重要性認識不夠等原因,造成了這些不規範現象。“特別是在一些城市的繁華地段,房租價格較高,避難層在一些業主看來,確實有些‘浪費’。”該負責人說。

據了解,接下來,全省消防救援部門將開展對超高層建築的消防專項檢查,督促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爭取早日讓避難層真正起到摩天大樓“保險層”“安全層”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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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難層,即高層建築專門設置供人們疏散避難的樓層,當發生火災時,能夠保障樓內人員安全脫險。避難層周圍牆體耐火性能應不低於3小時,應採用甲級防火門進行隔斷,設置消防電梯出口、消防專線電話和應急廣播、消防栓等。除火災危險性小的設備用房外,避難層不能用於其他使用功能,不能堆放可燃的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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