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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評論員:博士生未獲學位起訴母校,又是論文的鍋?

光明網評論員:7月24日,上海大學博士生柴麗傑因學位申請遭拒起訴上海大學一案,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天庭審未作宣判。

據梳理,該博士生於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在上海大學應用經濟學(法律金融學)專業攻讀博士研究生,其撰寫的博士論文通過了被告組織的開題、預答辯、盲審、正式答辯等環節。論文答辯委員會的最終答辯意見為:建議授予博士學位。然而上海大學以原告發表的核心期刊學術論文不符合規定為由,未組織學校評定委員會對原告的博士學位申請進行審核評定。

該博士生在校期間,在南大核心期刊上發表了1篇學術論文,並在全國性學術會議“中國商法年會”上發表了一篇會議論文。這並未達到《上海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學位授予科研量化指標》所規定的3篇。而現行《上海大學研究生學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標》中,對文科類博士學位申請人的要求是“在國內外核心期刊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正式發表2篇與學位論文有關的學術論文”。柴麗傑讀書時所在的經濟學院,則在此基礎上“加碼”了論文數量。

為柴麗傑代理此案的是上海市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秘書長、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何淵,以及行政法領域的知名律師曹竹平。兩人共同表示:“為保障學術自治,國務院的《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規定各高校可以自行制定細則,但沒有規定學校以下的部門還能單獨設細則。如果按照學院的規定不授予其博士學位,就相當於學院架空了學校的規定。”當然,學院規定是否合規合理,仍有待法院的判決。但該案的出現,恰逢全社會集中反思“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的當口,該案也就有了標誌性的意義。

2018年10月,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科院、中國工程院等五部門就已發出通知,聯手開展清理“四唯”(“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的專項行動。這一行動針對的,就是當前一種浮躁的學術風氣。其實,從正常的邏輯不難理解,在有限的在讀時間裡,一味追逐論文數量,那麽質量必然下降。同樣的,究竟是集中精力打磨一篇論文,還是手忙腳亂多篇論文同時上馬,哪個對科研的意義更大,倒也是值得考究一下的。

當然,對於苦於湊不夠論文篇數的學生來說,解決方案也不是沒有,或者說,對於很多人來說,這壓根也不是事兒,比如求助龐大的“論文產業”,該名博士生也曾表達過對“發錢發論文”的不滿。當學術異化為一種GDP,數目成了最主要的考核標準,還被不斷加碼,那麽可以想見的是,必然催生出一個產業。但這樣的產業,究竟是負資產還是正資產,相信是不言自明的。

近日,另一案例也引發了不小的關注,南京林業大學老師蔣華松沒有發表一篇論文卻評上了教授,他憑著教學的硬實力,成為南京林業大學第一位“教學專長型”教授。這或許也可作為當前反思論文泡沫的一個注腳。對論文的權重重新評估,開辟另外的評價標準,這樣的嘗試應當鼓勵。

需要明確的是,論文的作用不可替代,反思“唯論文”也不意味著要取消論文。但是對論文在學生生命的價值評定,需要有更為學理化的衡量,而非數字化的認定。比如紙面上一刀切的標準,是否需要給學術共同體、專家委員會的認可留下一些空間?學術規則的制定,也該到了系統性反思的時候了,不妨就從這起個案開始吧。

(轉載請注明來源“光明網”,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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