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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長春:政府杠杆率“新提法”的實現與寓意

  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花長春、董琦、陳禮清

  導讀

  國常會首提“政府杠杆率要有所降低”,這並非針對顯性杠杆,而是指地方隱性債務加快化解與壓降,以及政府整體杠杆增速應有所下降。政策大背景依然是宏觀杠杆率穩定,強調“政府降杠杆”,意味著居民企業整體杠杆壓降壓力有所緩解,大概率基本維持穩定。

  摘要

  2021年3月15日,國常會提出:保持宏觀杠杆率基本穩定,政府杠杆率要有所降低。“新要求”將如何實現?有何寓意?我們點評如下:

  若僅考慮顯性債務,“降低政府杠杆率”實屬困難:利用兩會赤字率和新增專項債規模倒推,政府杠杆率區間在46.6%~47%,高出2020Q4約1至1.4個百分點。

  “降低政府杠杆率”究竟如何實現?

  第一,此“杠杆率”指“廣義杠杆率”,壓降指向更多是地方隱性債務。我們測算,2020年囊括隱性債務的廣義政府杠杆率或達73.5%。未來三種情形下:

  1)即便是最悲觀情形,廣義杠杆率也將達73.3%,較2020年下降0.2個百分點。

  2)而中性下,廣義杠杆率將達到72.5%左右,較2020年下降1個百分點。

  3)若隱性債務嚴控新增,維持當前規模,增長為0,則2021年廣義杠杆率將達71.9%,較2020年實現1.6個百分點的下降。

  第二,此“降低”第二層含義是“降低速度”,壓降的是杠杆率上升節奏。在財政政策緩退坡的過程中,我們測算2021年政府顯性杠杆將實現1~1.4個百分點的小幅上升,上升速度遠低於2020年的7.1個百分點。     

  史上少見的“新提法”,有何新寓意?     

  寓意一:化解地方隱性債務將有所加快,與前期會議一脈相承。

  寓意二:預示城投發債受控,進而導致部分企業債務融資“緊信用”。      

  寓意三:隱性債務新增受控下,地方將謀求新化債方式,如基礎設施REITs、合規轉化為企業經營性債務、融資平台與金融機構協商,設立化債應急周轉金等。

  寓意四:對隱性債務的壓降更多指向地方債務,在地方財政吃緊的狀態下,中央仍然有加杠杆的空間與能力,此外整體宏觀杠杆率穩定的政策大背景,強調對政府降杠杆,意味著企業和居民端的整體杠杆率壓降壓力有所緩解。 

  目錄

  正文

  2021年3月15日,國常會提出對杠杆率的“新要求”:保持宏觀杠杆率基本穩定,政府杠杆率要有所降低。自2016年以來,壓降企業部門杠杆率是常有提法,而此次單獨提出降低政府杠杆率,實為歷史罕見,有何寓意?根據兩會赤字率和新增專項債額度,由顯性債務推算的政府杠杆率壓降難度大。“新要求”又如何能實現?我們對此點評如下:

  1

  僅考慮顯性債務,“降低政府杠杆率”實屬困難

  此處提及的“政府杠杆率”或不是“政府顯性杠杆率”。根據兩會中3.2%的赤字率和3.65兆新增專項債額度推算,2021年政府杠杆率非但難以壓降,反而將小幅續升至46.6%~47%。

  在官方口徑中,政府部門杠杆率的分子為政府部門債務餘額,分母為近四個季度的名義GDP滾動累計值。我們測算如下:

  (1)在分子端,2021年財政預算中的中央財政赤字約為2.75兆,地方財政赤字為0.82兆,前者對應國債淨融資額,後者對應地方一般債淨融資額,疊加新增3.65兆的專項債額度。在額度完全大概率用完的情況下(2020年情況),政府債券淨融資額將達7.22兆。進而根據2020年末政府債務額46.3兆,得到2021年年末餘額為53.4兆。

  (2)在分母端,我們假設2021年名義GDP在11%左右,推算得到名義GDP滾動累計值約為113.4兆~ 114.5兆。

  (3)最終從財政預算反推得到的政府杠杆率區間在46.6%~47%。對應11.2%的名義GDP增速,我們認為政府顯性杠杆率最可能落在47%,較2020年四季度提升1.4個百分點。即便是最樂觀的情形(對應12.2%的名義GDP增速),此算法下政府杠杆率也將較2020年四季度高出1個百分點。

  (4)由此看,若僅僅考慮顯性債務,2021年要實現“降低政府杠杆率”,實屬困難。

  2

  “降低政府杠杆率”究竟如何實現?

  既然顯性杠杆率降低實屬困難,那麽國常會的“新提法”又如何理解呢?我們認為,第一,此處“杠杆率”是廣義杠杆率,不僅僅包含了傳統意義上的政府顯性債務,還包括了大量的城投類的隱性債務。而政策層想要壓降的正是這部分“隱性債務”。第二,此處“降低”並不是絕對規模的“壓降”,更多意指杠杆率的抬升不能過快。

  2.1

  定義上,此“杠杆率”指“廣義杠杆率”,壓降

  是地方隱性債務

  無論是BIS統計口徑和社科院統計口徑,政府隱性債務通常計入非金融企業債務中,從而低估了我國政府部門的廣義杠杆率。

  (1)若考慮隱性債務,政府總債務不僅僅包括國債、地方債,還包括城投平台債務、鐵道債和棚改PSL。其中,城投平台債務又包括城投債、城投平台的長短期借款,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以及流向平台公司的非標。

  (2)我們將融資平台財務信用中的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應付账款、應付職工薪酬加總分別測算歷年城投總債務和帶息債務。若僅僅以城投平台的債務作為隱性債務的代理變量,2019年城投公司總債務額為25兆,帶息債務為17兆。由於2017年的去杠杆和2018年的穩杠杆,城投類債務在2018年有所下降,特別是帶息債務。我們預計,2020年由於疫情影響,化債進度有所減緩,地方政府隱性債規模再次擴容。綜合近年化債節奏,我們預計2020年債務大體規模仍將按照2018年穩杠杆節奏增長,即以2018-2019年債務增長12.9%進行推算,2020年預計總債務達到28兆,帶息為18.7兆。以此測算的廣義政府杠杆率或達73.5%。

  (3)情形一(悲觀情形):若不進行任何壓降,按照近三年的城投債務平均複合增速5.7%進行推算,預計2021年廣義債務將達82.9兆,對應11%的名義GDP增速,廣義杠杆率將達73.3%,較2020年下降0.2個百分點。

  (4)情形二(中性情形):而事實上,2021年地方債務增長難以維持5.7%的增速,因為化債將隨疫情好轉、經濟修複以及政策引導而有多加快,新增舉債也有所控制。若增速下降到3~4%之間,則隱性債務將增長更緩和,約至28.8~29.1兆。據此,測算的廣義債務在82.1~82.4兆。進而在11%的名義GDP增速假設下,廣義杠杆率將達到72.5%左右,較2020年下降1個百分點。

  (5)情形三(樂觀情形):而若隱性債務嚴控新增,維持當前規模,增長為0,則隨著分母端名義GDP的增長,2021年廣義杠杆率將達71.9%,較2020年實現1.6個百分點的下降。

  (6)由此看,若綜合考慮顯性債務和隱性債務,2021年有望實現政府杠杆率降低。

  2.2

  斜率上,此“降低”或為“降低速度”,壓降的

  是杠杆率上升節奏

  除了口徑外,國常會對於政府杠杆率的“新提法”是與前半句“保持宏觀杠杆率基本穩定”相承接的,意指杠杆率的抬升不能過快。回顧2020年,全社會杠杆率抬升23個百分點至270.1%,幅度之大超2009年金融危機時期。部門上,雖然企業部門杠杆率抬升10.4個百分點,幅度最大,但政府部門杠杆率同樣抬升幅度較大,達7.1個百分點。若考慮隱性債務,即部分計入非金融企業的債務將計入政府廣義杠杆率,則政府部門杠杆率在2020年抬升幅度更甚。基於上文推算,在財政政策緩退坡的過程中,2021年政府顯性杠杆將實現1~1.4個百分點的小幅上升,上升速度遠低於2020年。

  3

  史上少見的“新提法”,有何新寓意?

  自2016年以來,壓降企業部門杠杆率是常有提法,而此次單獨提出降低政府杠杆率,實為歷史罕見。我們認為對後續政策的取向,有四點啟示。

  3.1

  寓意一:化解地方隱性債務將有所加快,與前

  期政策的一脈相承

  之前穩杠杆重心集中在壓降企業部門杠杆,事實上已經包含了對地方隱性債務的壓降要求。因為在社科院口徑計算中,地方隱性債務(城投類等)等計入企業部門杠杆率的分子。因此,此次看似單列提出“降低政府杠杆率”,實則是前期政策的一脈相承,只是程度上,表征了2021年政策對於化解地方隱性債務的高度重視。

  3.2

  寓意二:後續由於城投發債受控,或有部分

  “緊信用”

  加快化解地方隱性債務預示著城投債發行將受約束,加大了2021年企業債融項的“緊信用”程度,這與政府債券退坡一致,並非央行導致而後續銀行信貸額度受控,監管嚴查信貸入房市、房地集中度管理、消費金融等管控趨嚴,居民長短貸、企業短貸均將體現“緊信用”。我們預計M2增速回落至9.0-9.5%左右、社融增速回落至11-12%區間。

  3.3

  寓意三:隱性債務新增受控下,地方將謀求

  化債方式

  未來,除了利用超收、結轉、結餘等財政資金償還外,還可以借鑒國企降杠杆,市場化“化債”也可能是選項之一,如:

  (1)基礎設施REITs。基礎設施REITs是以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基礎設施資產作為基礎資產的投資計劃、信託基金或上市證券,可以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實現從債權融資到股權融資。當前基礎設施REITs相關規則體系建設正加速完善,在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監管趨嚴下為基礎設施建設籌集資金。PPP項目也可以借此從名股實債轉變為真正的權益融資。

  (2)合規轉化為企業經營性債務。重新簽訂合約取消對最低收益的承諾,轉化為企業債務。

  (3)融資平台與金融機構協商,設立化債應急周轉金,依法合規緩釋短期償債風險

  最後,2020年12月後“再融資債券”用途發生改變,或可以置換隱性債務,但“再融資債券”為“借新還舊”,並不能減少隱性債務,但是不計入赤字率,可以為地方政府提供短期流動性,以此在未來“新增嚴控”的背景下,維持地方財政的穩定運轉。“再融資債券”可用於部分建制縣試點化解存量債務,但這僅為“以時間換空間”,並且體量不大。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再融資債券的用途是“償還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債券本金”(財政部《2018年4月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債務餘額情況》)。2020年12月起,再融資債券用途發生改變:為“償還政府存量債務”,這一概念中既包括了償還到期地方政府債券,同時也囊括了置換隱性債務。

  3.4

  寓意四:對隱性債務的“降”反而預示著政策

  主線仍是“穩杠杆”

  雖然“新提法”措辭為“降低杠杆率”,但我們認為,這是針對地方隱性債務和杠杆提升速度的壓降,並不是全體部門的“降杠杆”。在2021年,居民和企業部門杠杆率穩定的基礎上,這意味著中央政府或仍可適度加杠杆,在地方事權加大同時財政緊張背景下,對衝地方隱性債務去杠杆的影響。從社科院口徑的中央與地方政府杠杆率來看,中央政府目前仍有一定加杠杆的空間。

  而對於企業端和居民端,我們認為在今年穩杠杆的大背景下,明確政府降杠杆,那麽對於企業和居民部門整體杠杆率壓降的壓力將有所緩解。

  (本文作者介紹:國泰君安研究所首席全球經濟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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