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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問題加油站後續:區政府將牽頭調查當年審辦情況

  重慶涪陵“問題加油站”後續:區政府牽頭,調查當年審辦情況

  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8月1日,澎湃新聞從重慶市商務委員會、涪陵區國土資源局等部門了解到,針對涪陵區高石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是否存在問題一事,涪陵區政府已牽頭區商務局和國土局等部門就此前審辦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澎湃新聞7月16日刊發報導《重慶問題加油站調查:建在“特殊用地”上,被舉報後仍在營業》,詳細梳理了高石加油站在審批、轉讓、獲取經營許可等方面存在的諸多問題。

  重慶涪陵區高石加油站   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圖

  區政府已召開會議

  研究高石加油站獲取經營許可問題

  針對是否應當給高石加油站核發《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一事,重慶市商委工作人員表示,稿件刊發後,該委高度重視,由於區縣國土、規劃等部門的手續是該委審辦《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的重要決定條件,因此,此事已由涪陵區政府牽頭就當年審辦情況進行調查處理。該工作人員建議澎湃新聞向涪陵區商務局了解相關情況。

  涪陵區國土局工作人員也向澎湃新聞證實,涪陵區政府已就此事牽頭召開過一次會議,最終結果以區商務局的核定為準。

  律師:土地使用權涉嫌違法轉讓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認為,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條規定:“以土地使用權作為條件,與他人進行聯建房屋、舉辦聯營企業的,視為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按照本辦法辦理。”

  即涪陵戒毒所與中石化涪陵公司合作建加油站,實際上是向中石化涪陵公司轉讓了土地使用權。張新年表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涪陵戒毒所要向涪陵區國土局提出書面申請,並經國土部門批準後,才能轉讓土地使用權。“從現有的材料看,涪陵戒毒所並沒有走這個程式。涪陵區建委給前述兩家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此行為可視為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違法轉讓。”

  重慶康渝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曄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相關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滿足“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等條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陳曄認為,鄒東林雖提供了虛假材料辦理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手續,但實際上該手續並不合法,國土部門也予以撤銷。

  “從結果上看,此次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行為可視為實際未發生。也就是說,涪陵戒毒所沒有經過國土部門的批準就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了個人。此外,根據國土部門出具的書面回復,宗地上存在部分構建築,沒有辦理房產證。因此,涪陵戒毒所能不能轉讓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還要打個問號。”

  《暫行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對未經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部門和個人,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應當沒收其非法收入,並根據情節處以罰款。”

  陳曄稱,根據《房地產管理法》有關規定,涪陵戒毒所也可不改變原有劃撥土地的性質,對轉讓方徵收土地收益,並上繳國家。“但無論哪一種方式,涪陵戒毒所均未遵循。”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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